固安法院首启刑事速裁程序30分钟审结5起刑事案件

固安法院首启刑事速裁程序30分钟审结5起刑事案件

依法启动速裁程序。7月16日,县检察院就被告人冯某、齐某某等6人5起危险驾驶案依法向固安法院提起公诉,并建议适用刑事速裁程序,法院承办法官经审查认为,该5起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且6名被告人对县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定性、量刑建议以及适用速裁程序的意见均无异议,符合刑事速裁程序办理条件,于是决定启动刑事速裁程序。

开庭审理仅用30分钟。7月23日上午9时30分,固安法院公开开庭集中审理该5起危险驾驶案,法庭征得6名被告人同意后,不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直接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公诉人意见,并当庭宣判。10时整,随着承办法官将法槌敲响,庭审全部结束,整个审理程序共用时30分钟,平均每起案件仅用时6分钟。

简化程序不减权利。“简化了庭审程序但是不减诉讼权利”,该5起案件的承办法官张丽梅表示,在开展刑事案件速裁工作过程中,法院采取集中开庭、集中宣判、集中送达的方式,并坚持当庭必须询问被告人对指控犯罪事实等的意见以及最后陈述,充分保障被告人的程序选择权、获得辩护权和最后陈述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对于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罚,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是在司法改革背景下,缓解案多人少矛盾,节约司法资源的有益尝试。今天是固安法院首次适用刑事速裁程序,5起案件的庭审仅用时30分钟,效率得到很大的提高,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今后,固安法院将继续探索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努力实现“简案快结、繁案精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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