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懸賞」金鳳區人民法院被執行人:鄒勇

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金鳳區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執行懸賞」金鳳區人民法院被執行人:鄒勇

被執行人:鄒勇

被執行人:鄒勇

為切實維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和法律的權威,促進社會信用機制的建立,經申請執行人的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之規定,特發佈執行懸賞公告如下:

本院執行的申請執行人王某某與被執行人鄒勇、劉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執行案號為(2017)寧0106執3216號,本案執行標的本金2658060.42元,負擔案件受理費23735.8元,執行費29218元,合計2711014.22元。因被執行人 鄒勇、劉豐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付款義務,現依申請人王某某申請公告查找被執行人:鄒勇,男,1982年9月14日出生,漢族,重慶市萬州區人,無業,住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金鳳區望湖景苑1-2-901室。身份證號:511204198209140471。被執行人:劉豐,男,1971年3月11日出生,漢族,重慶市萬州區人,無業,住重慶市萬州區天台路191號18幢1單元7-1號。身份證號:512201197103113413

的下落。提供財產線索的,按執行到位的金額的0.018%給予獎勵。提供被執行人下落的並被我院實際控制的,給予1萬元獎勵。

如舉報人能夠提供被執行人的下落或者被執行人隱匿、轉移的財產線索經查屬實,使本案債權全部或部分實現,或通過線索找到被執行人鄒勇、劉豐的下落並使其到案履行債務的,按照申請執行人的承諾支付獎金。被執行人已被發現但未處分的財產不屬懸賞範圍。懸賞執行公告期限自2018年 7月20日至2019年7月20日。

本院鄭重承諾,將嚴格為舉報人保密。

舉報電話:0951-4018096 17795185090

銀川市金鳳區人民法院

二○一八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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