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西網訊 記者何 琪報道:近日,新餘市仙女湖區紀委嚴肅查處並通報一起落實主體責任不力問題,歐里學校黨支部書記、校長張小慶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並責令歐里鎮紀委追回違規發放的款項。
歐里學校教師王福平因涉嫌故意傷害罪,9月17日,被新餘市渝水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歐里學校作為王福平的主管單位,在管理上存在疏漏,在王福平被判刑後,落實主體責任不力,仍然違規發放其工資福利共計91210元,造成了不良影響。
張小慶同志作為歐里學校黨支部書記、校長,對本校教師和財務管理不嚴,沒有履行好主體責任。經研究,決定對歐里學校進行通報批評,對張小慶同志給予黨內警告處分,並責令歐里鎮紀委追回違規發放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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