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政府必須堅持在黨的領導下、在法治軌道上開展工作。”西安有司,這句你們不至於不懂吧,公權力任性與“依法治國”“有限政府”背道而馳。
1.市政府部門放風擬強制“報廢”舊車
最近,西安市政府放風,擬讓2008年8月1日前註冊登記的汽油(天然氣)汽車和2013年7月1日前註冊登記的柴油汽車(即“高排放老舊汽車”)變成廢鐵。
這份由西安市公安局、西安市環境保護局發佈的《西安市公安局西安市環境保護局關於禁限行高排放老舊汽車的通告(徵求意見稿)》稱,為改善西安市環境空氣質量,有效降低機動車汙染物排放,經市政府同意,擬對上述汽車實施禁限行管控,屆時全天禁止進入西安市三環路(含)以內及遠郊區縣主城區內通行;自2020年8月1日起,全天禁止高排放老舊汽車在西安市行政區域內通行。
2.決策前,請學習3部上位法弄清權力清單
法治國家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則就是 “有限政府”。
《立法法》第八十二條規定:“ 沒有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的依據,地方政府規章不得設定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或者增加其義務的規範。”
2015年,《立法法》首次修改時,專家一致認為把遏制地方政府的“任性”作為首要任務。《立法法》第八十二條強調了對地方政府章權(立法權)進行規範,即要剝奪老百姓手裡的權利的話,必須有明確的法律依據,反對公權力一切“任性”。
公民通過合法渠道購買了汽車商合法生產的汽車,還主動繳納了增值稅、消費稅、車購稅、車船稅,車子在車管部門進行了合法註冊登記,年檢合格,排放符合出廠規定的標準,現在一個市政府所屬的公安局、環保局一紙文件說,你的車子報廢了,誰給你的權力!
汽車是車主合法擁有的財產,車主的合法權利受《物權法》保護。
現行國家《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明確私家車無使用年限限制,該規定在2013年修訂時專門取消了此前家用小汽車強制15年報廢的規定,提出“國家將對達到一定行駛里程的機動車實施引導報廢,其中私家小汽車達到60萬公里行駛里程才會被引導報廢”。
3.“法不溯及既往”,請贖買市民的汽車
“法不溯及既往”是一條普世原則。
通俗地講,就是不能用今天的規定去約束昨天的行為。
政府立法,可以約束明天買汽車的人,可以規定購買汽車排放標準必須達到“太空8階段”排放標準,但不能突然宣佈市民昨天購買的汽車變成了廢鐵。
這是因為法具有預測作用,即憑藉法律的存在,人們可以預先估計行為的法律後果。昨天買車時人們根本預知某地、某部門要提前報廢你的車子,所以根本無法預測其購買行為的後果,這就是新法不溯及既往的法理所在。
如果西安市需要強制報廢公民的車輛,那請贖買。
4.不要以治汙的名義
報廢舊車能不能改善西安市環境空氣質量,這個問題大家在限行時已經說得很清楚了。
西安乃至關中地區的汙染,主要是化工、火電、水泥等重化工工業汙染造成的。2017年4月,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把脈西安大氣汙染問題,明確指出造成西安今日之汙染的主要因素是“關中地區重化產業比重較大”,渭南、咸陽還在不停上馬新的汙染項目。
在督察組提到的汙染源中,唯獨沒有機動車。
這個很好理解,東京、香港,無論汽車總數還是密度,都比西安高,可是這些城市並沒有“十面霾伏”。
如果把西安的大氣汙染物比作一桶水,家庭小型轎車製造的汙染也就是幾滴水,報廢幾十萬兩舊車猶如在一桶水裡抽出幾滴,剩下的還是一桶水,而並不富裕的市民損失的財富卻是真金實銀。
如果你們有意把一個大禮包送給新能源汽車公司,那還要看市民答應不答應,但請不要用“治汙”的名義。
十年限車令:
老爺不懂老爺車 ,
公然與大西安新政唱反調
![十年限车令丨继没学上没房住之后 西安马上要没车开了](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這是打劫麼?
繼沒學上沒房住之後,
西安馬上要沒車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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