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检察一线」神秘的跟踪者

2017年11月20日上午,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何晓东从中国农业银行叶集分理处取出8万元现金,作为废品经营者,他要赶往河南省固始县陈淋子镇街道李义良那儿收购一批废品。

李义良是他生意上的伙伴,听说货物较多,他就开着自家的小货车,带足了钱。

银行9点开门,何晓东取完钱后,用衣服裹了一下,放在副驾驶座的位置,直接向河南固始方向驶去。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农民张志很长时间“没开工”了,他伪装成顾客的样子,一直在中国农业银行叶集分理处门口等待“猎物”。另一位同伙王东则在另一处的银行门口转悠,寻找目标。忽然电话响了,张志说有条大鱼,速来汇合,他立即骑上摩托车,赶往目的地。

何晓东开着自家的小货车,吹着口哨,幻想着今天的一车废品可以赚多少银子,全然没注意到后面有辆摩托车在尾随。

叶集与陈淋子一河之隔,何晓东到达固始陈淋子镇第一中学东侧“义良”废品收购站,装完货物,已是中午,就在李义良家匆匆吃了午饭。午饭后,付货款时,却发现副驾驶座的8万元不翼而飞,他大惊,立即报警。

后经公安机关查明,张志、王东利用何晓东吃午饭的间隙,用专业开锁工具打开车门,盗走了现金。

2018年1月12日,张志、王东被固始公安机关抓获。2月14日,固始县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其批准逮捕。

随着侦查的深入,两人其他的犯罪事实浮出了水面。

2016年7月27日下午,张志、王东在安徽省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明发城市广场,采取跟踪的方式,盗走一辆铃木牌两轮摩托车。经鉴定该摩托车价值人民币4200元。

2017年1月13日上午,张志、王东在中国农业银行叶集分理处门口,看到被害人李安富从银行出来,手提红色塑料袋驾车离开,他俩同样采取跟踪的方式,尾随至金寨县现代产业园合益食品厂,趁被害人下车谈话之机,将被害人放置在车内的5万元盗走。

到案后,张志、王东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2018年5月28日,两人退赔违法所得人民币134200元。

2018年5月29日,固始县人民检察院对两人提起诉讼。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志、王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多次盗窃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属共同犯罪。两人具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应当判处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近日,固始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张志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处王东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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