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法院:「老賴」拒不履行義務 被司法強制拘留

保靖法院:“老赖”拒不履行义务 被司法强制拘留

保靖法院:“老赖”拒不履行义务 被司法强制拘留

事因2017年10月27日,周明某與被告周勝某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訴至法院,法院依法判決被告周勝某償還借款32342元。該判決書1月11日正式生效後,周勝某拒不履行義務,申請執行人周明某遂向保靖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018年2月2日,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保靖法院執行局幹警立即對被執行人周勝某通過微信(因周勝某長期在外務工)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和財產報告令等文書,然一直未有回應。期間,執行幹警多次上門、電話、短信聯繫周勝某,亦均無果。一時,被執行人周勝某玩起了“躲貓貓”。

6月6日上午,接到申請執行人的舉報周勝某將於該日返鄉,保靖法院執行局副局長向興國一行6人迅速趕到被執行人周勝某毛溝鎮略水村家中,將其拘傳至法院詢問,瞭解到周勝某之前微信送達的文書均已收到,因對判決不滿和無履行能力為由而拒絕履行義務。在執行法官的深入詢問下,周勝某交代自己2017年6月於福建省福州市閩侯縣白沙鎮可河村和當地人開了一家三無香廠,佔有20%的股份,工廠至今仍在運轉,介於此,執行法官遂繼續勸說周勝某主動履行法律義務,周勝某仍頑固不化,拒履義務,嚴重妨礙執行工作。保靖法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一款第(六)項、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百一十六條,對其採取司法拘留15日的處罰。6月11日上午,保靖法院執行局局長黃友軍一行3人來到拘留所責令周勝某儘快履行義務,周勝某模稜兩可塘塞應付,拒絕履行生效判決。目前,周勝某仍被拘留中。

“法院的生效判決不是兒戲,執行局將繼續對拒不履行義務的“老賴”保持高壓態勢,依法保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利,堅決攻破執行難,維護公平正義!”該院執行局局長黃友軍說到。

文章出處:執行局、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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