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承包權延長30年有什麼用?具體分析分析?

張立經


土地不僅是農民的命脈,也是發展農業的根本。國家一直非常重視三農問題,尤其是實行鄉村振興戰略,再建美麗鄉村,發展農業更是重中之重。

沒有了土地,就沒有了農業。作為第一產業的農業,是提供支撐國民經濟建設與發展的基礎產業。對土地制度的完善,讓如今的農民更加受益。土地承包權延長30年就是讓農民有了穩定的土地歸屬權,從而讓土地發揮它更大的價值。

在土地確權中,讓土地的歸屬權更加明晰了,農民的土地有了明確,而且還可以拿到土地確權證,這個證不僅保障了農民的合法權益,也讓它能實現應有的價值,那麼,延長了承包期,也是為了更好地進行確權,理順土地的權屬及權益,這不僅是件好事,更是利國利民的大事。讓土地合法,讓土地發揮更大的價值。土地值錢了,土地的利益穩定了。我們可以設想一下,假如土地不沿長承包時間,土地就沒有穩定的歸屬權,那麼,農民對土地就沒有了歸屬感,也沒有了積極性,也就失去了土地本身的價值。讓土地實現利益的最大化也是發展農業的根本。

實現鄉振興,最終目的就是讓農民富裕起來,而農民走上興村致富的路子,離不開土地,離不開農業整體發展規劃。發展現代農業,更需要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在土地問題上一直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解決起來費時費力,而有效地解決這些問題,要從根本上解決。那麼,將土地承包期再延長30年,不僅讓農民能更好地利用土地,也有土地問題在有效地時間裡得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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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謝邀請,農村土地承包權延長30年,對農業的發展有非常積極的意義,特別是對農民來講,相當於吃了一個定心丸。筆者之前下鄉的時候見到過很多典型的案例,農村的地一般會分為兩種,一種是比較好的上等地,一種是比較偏遠地力比較低下的下等地。為了保證每一戶都能夠得到上等地,村裡的根據每戶的人口將上等地分到了每戶。偏遠的下等地則根據土地的面積,遠近以及肥沃程度進行了承包,劃定了不同的等級,標明瞭不同的價格。

很有意思的事,由於分到的上等地塊每年地塊的位置是變動的,也就是說,張三今年3畝地在這個位置,明天可能就到了下一個位置。地塊的不穩定性,或者是農民心裡的不踏實性使得他在種植這塊地時的心態發生了改變,以種植小麥和玉米為例,他們在全生育期往往只施化肥,從來不施有機肥,造成上等地塊的基礎地力越來越貧瘠,用農民的話來講,地越種越薄。而承包的所謂的偏遠地區的下等地,由於承包權30年不變,農民捨得往裡投入大量的有機肥,下等慢慢的變成了好地!

單從這一點來講,土地承包權長期維持不變,對基礎地地力的培養,對於種植結構的穩定,對農民的信心都是非常有益的。另外土地承包經營權再延長30年,對剛剛起步的土地流轉也是非常有幫助的。農民不用擔心土地承包經營權到期後的歸屬問題,承包者不用擔心承包期的問題,這對於種植結構的穩定,農民的增收,農村的穩定,都是具有非常現實的意義。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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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制度開始實行是80年代,第一輪土地承包期是15年,1983年-1997年。第二輪土地承包期是30年,1998年-2027年。現在是2017年,離2027年還有十年,離第二輪承包期結束還有10年。今年十九大推出,第二輪承包到期後再延長30年了,也就是2028年-2057年。在第二輪承包期未到期就已明確了,承包到期後再延長30年。延長承包期意義重大。

1、有利於土地確權,有利於土地流轉

最近兩年,昕瑞生態當地,一直在進行土地確權,今年年初,已經下發了已經確權好的的土地使用證。那時剛發土地確權證的時候很多村民就擔心,10年後(2027年到期)那塊地還是不是我的,能不能流轉給他人。有了這本證書,你名下的土地的歸屬權就受到了法律的保護。確權後的土地更加便於土地流轉。承包權到期後延長30年,也就是未來40年不必擔心土地所有權的變更,更有利於土地的流轉,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

2、土地更值錢了

在昕瑞生態當地,有很多三農扶持方面的貸款,比如土地經營權貸款,以土地的經營權作為抵押,如果土地承包期限只有十年沒有延長三十年,你所貸款的額度都有天壤之別。而且現在土地確權後,土地流轉可以以收取租金方式增加農民收入。延長承包期限,多收30年租金,是一筆不小的收入。

3、提高農民的積極性,給大家吃顆定心丸。

農村土地分配承包,從1983開始就很少有變動過,二三十年過去後,農村的人事變化很大。很多人說要重新開始分配土地,因為有些已經分到土地的老人已經過世,而現在的年輕人的名下普遍沒有土地。這次的土地延期三十年顯然是給大家吃定心丸,提高農民的積極性。

在未來三四十年,農村土地的會更有升值空間。土地確權後,農村土地的流轉能為農村農民帶來更多的經濟收入,延長土地承包期,能給農村農民帶來長久穩定的收入。大家有什麼不同的看法歡迎留言評論。歡迎關注昕瑞生態。

昕瑞生態


我只能回答一個字:太有用了!

第一,這個給農民的一顆定心丸

土地承包權延長30年,我這裡,土地承包權還有20年,再延長30年,就是還有50年,這50年,土地不用動了,老百姓心裡就放心了,該怎麼施肥,該種什麼,都可以認真安排了,避免急功近利,突擊施肥,造成土壤板結,影響生產。

第二、給農業規模經營者一顆定心丸

比如我們的農業公司,剛剛承包了500畝土地,用於種桑樹,樹苗剛長起來,距離出圃,見產量,產生收益,還有三四年的時間,如果土地承包權有變化,對企業來說,影響是非常大的,現在不但不變,還延長了30年,企業完全可以規劃百年大計,一步步去實現公司的近期和遠期奮鬥目標。

第三、給了全社會一顆定心丸

中國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業是社會之根本,農業出問題,會出現連鎖反應,導致全社會的混亂和動盪。現在土地承包權,延長30年,保證農民的基本權利和相對穩定的收益,農村穩定,則社會可安。


老爸的茶


根據最新修訂的農村土地承包法(還未正式施行),我國的農村土地承包期限將在二輪承包的基礎上再延長30年,這意味著對於原本就在二輪包地中沒有分到土地的農民來說原本今年或明年就將要重新分地的希望落空了,但是從整體和長遠來看,承包期限的延長其積極意義是大於其不足的,主要包括以下2個方面:

1.穩定農村土地權屬,利於推進農村土地改革

目前是農村新一輪土地改革的初始階段,比如土地確權就會在2018年年底全面結束,如果重新分地,勢必會發生大範圍的土地權屬調整,不利於整體上的農村改革措施推進,例如農村承包地有償退出等。我們都知道農村土地權屬的穩定對於農村的穩定發展來講是有著不可忽視的作用的。

2.持地農民可以靠土地獲得更多的收益

土地承包期限的延長剛好趕上了土地增值期,預計在未來幾年內,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土地流轉、土地項目補貼等都將進一步擴大試點範圍甚至在全國範圍內鋪展開,這樣一來原本沉睡的土地就具有更大的變現能力。


土地論壇


土地政策一直是“牽一髮而動全身”的民生國策。

首先,第二輪土地承包權到期後再延長三十年,對真正從事農業的人來說,是好政策。不僅有助於調動承包人的生產熱情,特別是創新實踐一些“前期收益小但投資大”的項目;而且還可促進增加投入來“養地”,也就是改善耕地質量,維持生態和農業生產的可持續性。這在一定程度上與2016年各部委聯合發佈的《耕地草原河湖休養生息規劃(2016-2030年)》 步調一致。

第二,承包權的延長也有利於土地流轉,便於規模化的專業土地經營,有助於打造品牌農副產品,突出當地的農業特色,提高農產品的市場價值。

然而,同時我們不能忽視,土地承包權的延長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以村委為代表的村集體調整及調動土地資源的能力。當有擔當的村鄰導希望帶領村民進行鄉村建設時,可能會遇到一些阻力。此外,隨著時間的推移,可能會出現土地資源配置失調問題。

鄉村的發展,是農業、農民及鄉村社會三者的統一發展,缺一不可。只有農民、村幹部和鄉村實踐者的共同支持和互相理解,才能更有效地發揮出延長土地承包權這一政策的優勢。

葫蘆博士劉彥 遠東聯邦大學 方向:徵地衝突、鄉村與媒體


探村博士聯盟


農村土地承包權後延30年對大家從淺層面來說就是在二輪土地承包期內可以多種30年的地,這塊地在二輪承包地期間大家對其的正常使用權後延。

土地承包權後延30年的具體作用:

1、農村土地承包權後延主要的出發點是為了正在全國試行的農村土地流轉外租。由於按照以前的二輪承包地期限,將在2027年結束二輪承包,但是實際情況是全國這兩年農村土地流轉承包才剛剛試行,為了打消大家流轉後的各種顧慮,因此國家選擇將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延30年

2、先階段全國農村土地確權工作還未全面展開

到目前為止,全國農村土地確權工作才試行了一小部分,還有很多農村土地確權工作沒有完成甚至還沒有開始。而且,即便完成了全國確權工作,但是對於一些由於糾紛而暫時無法進行確權的農村耕地還需在後期制定一系列的具體解決方案,幫助這些農民最終完成落實確權相關工作,具體的全面結束時間是什麼時候我們誰也不知道3、國家正在嘗試激發農村土地的市場活力,逐漸將其激活入市

進入市場,適應市場,打開市場,是一個需要長時間進行全面探索的事情,我們國家由於以前發展的特殊性,目前還沒有一個可以可供參看的歷史依據,所以也是在邊走邊學習,因此整個週期更為漫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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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農幫


我是農民妹子一枝花,剛剛改了名字,歡迎關注我,每天與你們互動哈!

農村土地承包權再延長30年,到2057年12月31日,有啥積極意義呢?還別說,我剛學習回來,真的知道,意義重大!可以說是有長遠深遠的戰略意義,而且和咱們農民切身利益密切相關!

咱們分開了說,主要就有兩大內容。

第一,二輪承包再延長30年,有利於農村環境穩定和發展,給咱們農民吃了一顆定心丸。

第二,配合土地確權,為農村土地流轉做戰略性準備,將會給廣大農民帶來具體實際的可觀收益。

土地承包期限的延長,農民再也不用打擔心二輪承包權到期後的問題了。記得在田間地頭就有農民問及此事,哎呀土地承包快到期了,國家是不會收回去啊?到時候咱們怎麼辦?國家及時的延長了土地承包期30年,真的是順民心的大好事。

俗話說,手中有糧心中不慌。道出了土地和農民是血脈相連的關係,是啊!如果沒有土地,農民還是農民嗎?到時候,8億的農民靠啥吃飯呢?從這一點來說,國家做的很對,穩定了農村的社會環境,為三農發展指明瞭正確的方向。

土地到2018年全國的確權完成,每個農民家庭將會領到一個紅本子,就是土地經營權證。那就厲害了,根據土地法和物權法的規定,以後農民手裡的土地不但是生產資源,同是還是合法的財產,也就是說可以估值的,土地能值多少錢,大家心中有數了。

然後再配合國家對農業發展的戰略性目標,將為土地集約化耕作提供無障礙的途徑和方法。那就是有償合法化的土地流轉。也就是說,這個土地可以把經營權流轉出去,承包權還是農民自己的,誰要用要掏錢來向農民賣了。

從這個意義上來講,農民手裡的土地就像是一本存摺了,每年都能從土地上獲取收益。想自己種地還行,轉包給別人也中,是不是兩全其美的大好事呢?

你說說,土地在延長30年的意義重大不?


農民妹子一枝花


土地承包期延長30年,給農民吃了定心丸。它有利於保護農村集體產權。土地確權以後,農戶的每塊地都有相應的位置與面積,所有農戶承包地總和就是某集體的土地。土地承包期延長30年,農民保護土地的積極性更高。

土地承包期延長30年,農戶可以憑確權證以土地做抵押從商業銀行獲得一定的貸款,從而有利於盤活土地資產,增加土地的金融屬性。

土地牽扯到農民的切身利益,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土地問題依然較敏感,這是因為我國的城市化進程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雖然小農戶的經營模式弄不了多少錢,但是中老年人對土地有很強的依戀感。如果未來幾年內增減土地,可能會激化矛盾,不利於社會的穩定。本世紀中葉,待我國進入中等發達國家行列,到那時再調整土地就相對容易些。

土地承包期延長,對部分農民來說並不是好消息。隨著土地制度改革,土地的紅利逐步顯現。死去的人仍然有土地,他們的後人在公有制下雖然沒有繼承權,但卻是土地的既得利益者。新增人口卻欲耕者無其田。



大老呆


土地承包權延長30年有什麼用?這個問題很好,大家都很關心。

這個問題可以從兩個層面來分析:

首先,從承包農戶的角度看,吃了定心丸。我們國家從上世紀70年代末開始實行以家庭為單位的承包經營制度,但制度實行初期,一些地方頻繁調整土地,造成農民耕種預期不穩定。說白了,就是今天還種著這塊地,明天就不知道還有沒有地?耕種哪塊地?因此,國家在1984年左右規定,土地承包15年不變,這也是第一輪承包;98年,國家又開始實行新一輪承包,30年不變;現在又明確再延長是30年。如此,農民不用擔心土地調來調去,可以根據個人情況進行長期規劃打算,既可以自己耕種,也可以把土地流轉給別人。



其次,從流轉經營主體來看,也是吃了定心丸,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個更為重要。我們國家農業走上現代化道路,規模化是必然途徑,而土地的適度集中就是其中內在要求。現在,各地都在培育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這些主體通過流轉土地搞規模化標準化生產,給農業農村帶來了很多變化。但對他們來說,如果流轉來的土地經營權不穩定,則他們就失去了發展根本。只有穩定農民的承包權,經營主體的經營權才有可能穩定,才能提升發展農業發展水平。

實際上,從國家政策來看,主要是一種發展的導向。當然,在農村,土地承包占有的狀況不均衡,確實也是個現實問題。有的家庭,一兩個人,有六七個人的地,有的家庭,四五個人就一個人的地,一些農民對此意見較大。這個還是要在法律政策的空間下,進行適當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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