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保姆纵火案庭审完毕,将择日宣判,数罪并罚之下恐难逃一死

杭州保姆纵火案,留给人们太多的遗憾、心痛也有反思。

受害者一家,其实很容易看出来,确实是一家善良的人。

保姆在日常工作中就有过盗窃、撒谎等行为,但是却一直留在了家里。

正常的话,这种行为一旦出现,一般都马上辞退了,可是一次次纵容却没有变成相应的回报,却成了永远的遗憾。

这种农夫与蛇的故事,带给我们太多的启迪。

该心狠的时候,绝不能纵容!

先说下庭审的情况吧

2018年2月1日上午9点,本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被告人莫焕晶及其辩护人,被害人林生斌及其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

被害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到庭旁听了庭审。

庭审过程中,公诉方、受害人林生斌诉讼代理人及被告人莫焕晶辩护人,三方主要针对莫焕晶放火动机、放火后是否施救、物业消防存在问题等几个方面展开辩论。

庭审从上午9点开始,一直到晚上8点50结束,历时近12个小时

在庭审过程中,被害人林生斌突然咆哮并将诉讼代理人的保温杯掷向莫焕晶,砸中一名法警的面部,且不听制止,审判长依法指令法警将林生斌带出法庭。笔者在法庭上见过数次这样的情况,往往都是性质恶劣,受害人蒙受了重大痛苦的情形。一般法警象征性的制止下,这事大家也都理解。

所涉及的罪名

公诉人提出:被告人莫焕晶在居民住宅内放火,致四人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同时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分别构成放火罪、盗窃罪。

这两个罪名跟大家想象的故意杀人之类的,有点偏差,但是其实很科学。

放火罪最高是可以判死刑的。盗窃罪可以判到无期。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就本案来看,放火行为致死四人,顶格量刑也不能说重。

而且有后面的盗窃罪,盗窃30万元以上的,可以判10年以上,直至无期。

而本案查明,盗窃金额在30万元以上。

判一个死刑,一个无期,数罪并罚执行死刑。应该是这样一个结果。

虽然不是大家猜测的故意杀人之类的,但是合理合法,公诉方应该是下功夫了。

看下辩护意见

这个案子中间是换过一次辩护律师的,当时在律师圈内还引起一阵小的波澜。

当时律师圈子里其实对换律师这事是有恶意揣测的一些言论,觉得可能会换一些没经验的律师,形不成有效的辩护意见。但是看了一下律师的情况,基本上能说的辩护方向都说了,比如没有致死的故意,有进行营救,消防和物业对死亡结果也有责任等等。

其实就辩护而言,我觉得已经做到位了,至少,从我自己的角度说,我想不出更多的辩护理由。

充其量再加上一些认罪悔罪态度好,有坦白立功等等这些。

算得上是一个有效辩护了。

总结吧

放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恐怕嫌疑人难逃一死。

但是法律的目的从来都不是报复,这个案子给我们的启迪也不应该仅仅到嫌疑人伏法为止。

如何与“恶”的人划清界限,如何在发现小错的时候,及时“止损”,值得我们深思。

心情略沉重,希望林爸爸早日开启新的生活,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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