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發小未婚先孕非要嫁給前夫,十年後她才死心,帶著孩子離婚

麗娜是我的閨蜜,我倆還是發小,是無話不談的朋友。麗娜的前夫孫鵬是她同學,我也認識。她前夫對她是千依百順的,戀愛時簡直把她當公主一樣寵。那個時候,麗娜對他愛的死去活來的,完全就是愛情飲水飽。

孫鵬是個高大帥氣的男人,嘴又甜,又會哄女孩子開心,所以麗娜和他在一起的時候被他迷得誰的話也聽不進去。孫鵬家裡條件不好,麗娜的父母非常反對她和孫鵬在一起。可是麗娜就是不聽,最後未婚先孕,沒辦法,她父母只能同意他倆結婚。

故事:發小未婚先孕非要嫁給前夫,十年後她才死心,帶著孩子離婚

婚後麗娜並不幸福。婚後她才發現孫鵬特別懶,又眼高手低,沒有一份工作幹得長的。麗娜不僅要照顧孩子,還要靠她賺錢養家,孫鵬的家裡都窮掉底了,他爸媽根本管不了他們一家,還要經常剝削麗娜他們小倆口。麗娜白天要上班,晚上還要照顧孩子做家務,就這樣的日子她整整過了十年。

十年裡,她無數次為自己當初的選擇後悔,如果她聽父母的話,找一個條件好的男人嫁了,她就不會受這麼多苦,害得孩子也跟她一起受罪。可是考慮到孩子還小,如果離婚了,孩子就沒了父親,豈不是更受苦,所以硬是苦了十年。

如果孫鵬能夠有那麼一丁點責任感,麗娜也不會和他離婚。十年裡,麗娜總是幻想孫鵬能夠改頭換面,可是她錯了。以前她以為人窮只是時運不濟,後來她才知道窮也是有原因的。孫鵬家裡人都特別不思進取,總想著天上能掉餡餅,還好高騖遠,日子過得不怎麼樣,牛倒是吹得震天響。十年後,麗娜徹底死心了,她和孫鵬離了婚,帶著孩子淨身出戶。

故事:發小未婚先孕非要嫁給前夫,十年後她才死心,帶著孩子離婚

凡是有果必有因,我不是看不起窮人,但是人窮肯定是有理由的。如果確實是因為懶惰,那麼這樣的人真的要避而遠之,即使他對你再好,打死也不能嫁。如果只是因為時運不濟,就算是窮,只要這個人有上進心,肯付出,總會熬出頭的,這樣的男人也值得託付。結婚時,選擇一個有錢人,至少能夠給以後的生活一個保障,不至於為了生計奔波,不能算是貪財。所以,嫁人不管是有錢也好窮人也好,只要這個人有能力帶給你一個幸福的生活,那麼他就是值得託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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