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假疫苗事件,怎样处罚相关责任人才能平民愤?

秋实223998729


■从平民愤的角度出发,杀她一百遍啊,一百遍,都不足为奇!或者五马分尸,或者千刀万剐,再或者株连九族,满门抄斩!可惜,这只是影视剧中的桥段吧。我们都回不到封建帝国时代。



■无论对长生生物的处罚如何,都离不开法律。建设法制社会,严处长生公司,看来是会顶格办理。这就是将事件曝光的好处。否则,身家几十亿的高家,有能力询价,有能力迂回。

■至于是不是死刑,要看产生的危害,有没有因此假药而人死人伤等等,高老板胆大包天,既然利欲倾心走此一步,也可能算计好了,造假对注射人群产生的危害不至于送她上断头台。

■六十多岁的老娘们,就算破产,估计在国外早就安顿好下辈子优越的生活了,出了狱,生活还是比常人过的安逸,真是天不公平。



↙总之,这种祸国殃民的败类,正义联盟就应该让他们全家亡命天涯。支持国家以此为契机,狠狠地干倒一批假药停!



蜀小叨


说实话,这种“突破人的道德底线”的事件一旦曝光,无论对对应的责任人如何处罚,都是难以平民愤的。

尤其是这种不知道危害有多大,不知道这种危害涉及了多少人……这样的影响结果的不确定,恐怕是会让恐惧感席卷全国的。而在这种伤害的大背景下,无论责任人受到什么样的处罚,都不为过。但是,我们更希望的,是可以直接处罚到责任人本身,而不是各种罚款,因为说不定这些罚款还是会在以后从老百姓身上出的。

最后就是我们应该关注的焦点,是事情爆发之后的善后措施以及法律的完善。不然的话,这种事情还是会屡禁不止的。

谢谢




燕子吃小鱼


假如在美国出现长生生物假疫苗事件,按照美国法律会怎么判决处理?

可以举个相关例子,上世纪有个轮胎牌子“凡事通”美国本土牌子。几乎垄断了SUV和越野车的轮胎市场,美国轮胎制造业好像也就这一根独苗。

先是保险行业警告,某款轮胎爆胎几率偏高,然后消费者委员会进行调查,认定轮胎存在技术缺陷,通过报纸和书面报告告知凡事通,要求召回,同时某个正在受理的翻车事故保险公司将凡事通告上法院,由于前面几个都不是官方机构,凡事通认为没有权威性不予理睬。

但是法官却判决凡事通公司召回轮胎,不能继续销售。后面又出了一起事故,翻车起火死人,是在县城法官判决后卖出的车辆,交警部门认定是轮胎爆胎引起翻车,受理这起事故的法官认为,凡事通已经知道轮胎有缺陷,依然在销售,必须严惩,算了下凡事通的市值,直接按市值处罚,把美国唯一的轮胎公司罚到消失,连同这个品牌一起消失了,当年好像是罚了十几亿美金。

一艘尼米慈级航母当年也就这个价格,相当于现在50亿美元以上,受害人赔了一亿多美金,剩下的钱用来召回所有凡事通轮胎。其实凡事通只是傲慢了一下,一直有在做召回的前期工作,只不过动作慢了点,轮胎只是极端条件下性能不足,并不是重大缺陷,但法官认为涉及到人身安全,凡事通漠视生命,就这一点就足以罚到其品牌消失。

我觉得,我们对于假疫苗事件应该真正做到零容忍,国内百姓本就生活压力非常大,活着本就不容易,现在连最起码的疫苗都敢作假,各方面都得不到保障让老百姓怎么活?实在是丧心病狂!所有相关人员都要追责判刑,国家需要杀鸡儆猴,领头几个要枪毙,以安抚民众之心,按公司全部产值罚款没收,真正做到相关当事人身败名裂并让其倾家荡产。

国家应该用重典告诉所有那些为利益不择手段的人,不义之财不可取,取必有刑。



一壶浊酒半盏茶


关于假疫苗事件我的看法是,在认定犯罪行为后,按照能适用的法律条款给予最严厉的惩处!也就是说看这件事的负面影响力和危害程度,能判死刑最好,起码20年以上及无期徒刑!


屡屡发生的造假事件不就是因为处罚力度不够吗?像这种公司退市是必须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和相关责任人发罚没财产是必须的,赔偿受害人,以及广大投资者(股民)是必须的。鼓吹此类上市公司的分析师以及相关证券人员也要处理。这就是说围绕着长生生物的一切助纣为虐者都要受到严惩!



疫苗事件实在是人神共愤,国家领导人都已经做出了从严处理的批示,可见事件影响之恶劣程度有多大。


涛声依旧23268


如何平民愤?一个字:杀!所谓的杀,就是要让制假造假和帮助制假造假的所有参与者都付出惨痛的代价,痛到如同被杀一般,才能让所有心有侥幸者对食品、药品以及其他涉及国计民生的造假望而却步!


先说一下自己对假疫苗事件的第一感受。家里也有小孩子,听闻这个假疫苗事件,立刻翻查孩子的疫苗本,还好,没有打过这家疫苗。但是,正因为自己当时的那种紧张情绪,我才能体会那些打了假疫苗的受害家庭的痛苦和愤慨。


特别是假疫苗还有狂犬病疫苗,这个简直是不能原谅。曾经有朋友不幸被疯狗咬伤罹患狂犬病,最终离世。说真的,没有见过狂犬病病人的模样,你永远不会知道这个狂犬病的可怕。原来好好的一个人,最后狂躁成那样,看到水就惧怕,撕咬身边的人,这就是狂犬病。


现在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包括狗、猫都可能是狂犬病的携带者,一旦被抓、被咬,都有可能会患上狂犬病,而且狂犬病的潜伏期可以长达10年以上,所以,一般情况下被狗和猫咬伤、抓伤,最好都能在24小时内打一针狂犬病疫苗。但是如果你遇到了假疫苗,你想结果会怎么样!所以,假疫苗害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家庭,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假疫苗真的就是图财害命啊!


再来说一下自己对如何处罚假疫苗事件的一些意见。既然是图财害命,那就应该严惩不贷!个人觉得,凡是和食品、药品等国民生命健康密切相关的制假、造假案件都应该下最大的力气、用最重的处罚,严厉打击,要打到他们痛彻心扉、痛彻骨髓、痛不欲生,才能有效遏止这样的造假行为。


首先,要最大力地处罚制假造假的直接责任单位。这种处罚不是罚款三百万就可以了事的。在法律条文范围内,用最重的法律都是适合的,不仅要追究其经济责任,而且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这种罚款几百万的处罚,与其获利上亿元而言,完全不成比例,这样的话,造假成本实在太小,还是会有人以身试法、牟取暴利。


其次,要严惩那些为制假造假开绿灯的行政单位涉事人员。

反观长春长生在制假造假的过程中,长生生物怎么就能“后发制人”,获得那些具有市场垄断性质疫苗的生产资质,并在短时间里形成行业绝对优势地位,这背后的涉及的人和单位,也必须一查到底,严肃问责。


最后,希望针对制假造假行为进行立法管控,从法律层面提供重罚的依据。希望国家层面能够针对食品、药品等行业的进行立法,对制假、贩假的企业和单位,一经查实,一定要处以非法所得10倍以上的处罚,并追究其最高可到死刑的刑事责任。


食药安全,一直是大众关心但是却担心的一个大的民生问题。还是那句话,打击食药制假,必须要打痛他这些造假者,只有让造假者痛苦绝望的嘶鸣传遍大地、才能让心有侥幸者闻声止步,只有让造假者罪恶的鲜血涂满高高耸立的耻辱柱,才能让心有企图者望而却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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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天惊雷


高俊芳不知道疫苗是干什么的吗?她当然知道!那她为什么还敢弄虚作假?因为利欲熏心!因为漠视人的生命!这是什么行为?绝不是简单的产品作假,而是谋财害命!

药品本来是用来救人的,现在却变成了害人。这些无良奸商为了自己的私欲,竟然冒天下之大不韪,对祖国的花朵下手!手段之残忍,性质之恶劣,后果之严重,可谓令人发指。对这样的人,不疼不痒的罚款无济于事,必须让她倾家荡产!

长生生物疫苗造假事件,也暴露出疫苗生产、储存、销售环节诸多问题。这么大量的假疫苗流入市场,为什么?有关部门责任何在?里面有没有猫腻?谁在为假疫苗大开绿灯?这都是老百姓关注的问题,也必须一查到底!

这么多年,假货泛滥成灾,皆因为造假违法成本太低。处罚不疼不痒,才使不法分子如此胆大妄为!只有把这些丧尽天良的人罚的倾家荡产,必要时实施死刑,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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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那点事


小恶与大善

劣质疫苗已经蔓延成一场公众的恐慌事件,可悲的是,这不是空穴来风。昨晚有外出避暑的家长,驱车几百公里连夜赶回处于酷暑的重庆,就是看看孩子打疫苗的本子,上面记录的批次是不是劣质的疫苗。也有被狗咬伤的女士,打了劣质疫苗,最后还是死了。

现在根据有关证据,生产厂家不是一时疏忽的偶然事件,而是一种无视公共健康,草菅人命的失职渎职行为。如果处理仅是罚款、整顿,撤换当事人,判个三年五年,可以说,人们对未来任然会感到担心和恐惧的。因为中学语文就学了“死灰复燃”这个词。

所以,只有处罚得让当事人感到恐惧和绝望,并且他们没有改正的机会,过上他们想都想不到的悲惨生活,生不如死。这种对他们少数人的“恶”,换来对公众最大的“善”,百姓才会有安全感的获得,才能对未来充满信心,那些想生二胎的家庭才能按既定方针办事。





周矩心眼界


我觉得应该严厉处罚这家企业!不能只是罚款了事。

1.企业法人和相关责任人全部抓起来,交代自己的罪行,接受法律的审判!他们要向人民和社会一个交代,为什么这么肆无忌惮,制造假疫苗,置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于不顾!

2.就跟当年处置三鹿奶粉事件一样,该坐牢的坐牢,该判死刑的判死刑,立即执行!如果这种祸国殃民的不法行为不严厉惩罚,如果不刹住这股罔顾人命,唯利是图的歪风邪气,我们就对不起自己的良心和人民的期望。

3.我们要吸取经验教训。疫苗生产这样的大事,不能交给民营企业,而应该全部由国企来办!民营企业只会把赚钱盈利放在首位,总是不重视自己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为了赚钱,他们就变得疯狂,偷工减料导致疫苗不合格。要想多赚钱,要么提高售价,要么降低成本。售价又不能随便提高,否则会影响产品的推广和市场占有率,于是,为了增加利润。它们选择了降低成本,结果,就出现了假疫苗这种事!

疫苗安全很重要,事关很多小孩的健康和生命。马虎不得!

如果我们花钱了,买的是假疫苗,那我们花钱的意义在哪里?我们还需要为他们的灭绝人性买单吗?

这样的企业真该死!






踏雪76986768


08年的三鹿毒奶粉事件值得回顾,2009年1月22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三鹿前董事长田文华被判处无期徒刑,三鹿集团高层管理人员王玉良、杭志奇、吴聚生则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5年、8年及5年。三鹿集团作为单位被告,犯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罚款人民币4937余万元。

涉嫌制造和销售含三聚氰胺的奶农张玉军、高俊杰及耿金平三人被判处死刑,薛建忠无期徒刑,张彦军有期徒刑15年,耿金珠有期徒刑8年,萧玉有期徒刑5年。2014年,72岁高龄的田文华改判有期徒刑18年。

事隔10年,祖国的花朵们又开始承受着疫苗的侵害,假疫苗不合格疫苗,个人觉得处理生产和销售的都有着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主管部门也难则其就。处理一定要高于奶粉事件。法人和主管人员,生产配药的工程师都应难逃。应判死刑,奶粉都判死刑和无期。何况是疫苗。

期待祖国人民健康,不想在10年又出来什么来侵害祖国的花朵。难道这些事件有国外势力进入吗。为什么一直围绕一代代的孩子下手。


墨辰84532


孩子是最不能坑害的群体 偏偏就要触动人们的愤怒 一个母亲看到这样的事 愤怒不知该怎样表达 疫苗是保护孩子不被病毒侵害 却变成了 侩子手 这些称之为人的负责人,自己也有家庭 有孩子 却被利欲熏心 做出这样有辱人性道德的事 谁来帮孩子们维权 如果轻判 作为父母我们还能相信国家 相信什么吗 只举报了这一批 那其他的批号的肯定也有问题 只不过怕引起全民公愤 罢了 我家孩子也在其中 这种心情 把这些只为钱财的人五马分尸 也不足平愤 只希望国家不要姑息这帮残害花朵的人 不杀杀一儆百 怎有震慑力 我们不接受提前演练好的道歉 只不过为了自己可以轻判活命 希望给全民给孩子 给父母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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