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粉P2P遭“爆雷” 小米陷信任危机

文:王倩

ID:BMR2004

知乎上的一位资深米粉最近很郁闷,他98%的产品都使用的是小米系列。本着对小米的绝对信任,半年前的1月21日,在他使用的小米手机中,通过小米VIP的轮播广告,看到有一个叫做掌悦理财的P2P推广,高达10%的投资回报率,投资返现的同时,还能够赠送小米的礼品。他说,他在掌悦理财里投了6500元,为的就是赠送的那个电动牙刷。

7月21号是回款的日子,但是到22号这位米粉还没有收到回款,从网上一查才知道,已经“爆雷”了(爆雷,金融术语,网络流行词,一般指的是P2P平台因为逾期兑付或经营不善问题,未能偿付投资人本金利息,而出现的平台停业、清盘、法人跑路、平台失联、倒闭等问题)。“还好只有6500,就当花钱买了一个电动牙刷,这大概是我这辈子买过的性价比最低的产品了,没有之一。”他告诉《商学院》记者。

加入维权群之后,这位米粉才知道,像他这样的受害者不在少数,金额从几百到上万再到几十万不等。

记者梳理之后发现,掌悦理财并不是第一个在小米推介的名单中“爆雷”的。不少用户反映,小米所推介的P2P产品数量高达二十几个。

网友“熟悉的陌生人20608”则在微博上表示,投资了小米推荐的很多平台,从6月25日起,从秋田财富爆雷之后、捷麦理财、靓钱宝、仁爱金福、金柚金福、米袋子、聚福蛙等几个平台全部爆雷,他目前有10万元无法提现。

多名用户因为看到在推介的页面中有“米粉专享”、“米粉专享福利”、“小米活动”等字样,基于对小米的信任,购买了理财产品。

米粉P2P遭“爆雷” 小米陷信任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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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于普通的广告活动,在这些平台的界面,有活动“不与平台其他活动共享;仅限通过‘我的小米’下载注册的用户”这样的字眼,这也就意味着,小米所推介的P2P,主要是针对米粉。米粉通过小米接触这些APP,并且通过嵌入小米内的任务来进行投资。

小米与这些P2P平台是什么样的关系?单纯的广告关系还是参与其中?小米对这些P2P平台资质是否尽到审核义务等等,《商学院》记者就相关问题向小米相关负责人发去采访提纲,截至记者发稿均未收到回复。

这些曾经的米粉们,开始对小米的信任大打折扣。多数米粉希望小米能够提供一个解决方案、法律援助或者其他方案,但是目前来看,小米并没有给这些米粉一个帮助。

事实上,截止到目前,小米均未对该事件进行过公开的回应。相反的,在知乎上,一篇《如何评价小米推荐的有庞氏骗局嫌疑的p2p平台相继爆雷?》的帖子,浏览人数已经达到757092人,并且有被删帖的痕迹。

米粉P2P遭“爆雷” 小米陷信任危机

与此同时,小米把下架了理财产品,并且在7月23日,在应用商店中添加了如下的风险提示“投资原有风险,选择需谨慎!小米应用商店仅为应用下载平台,小米与第三方投资理财应用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提供任何担保或者承诺。应用内的内容不受小米控制,使用应用时,您需要自己独立、审慎的判断,小米不对您在应用内发生的投资、购买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一向以为粉丝谋福利的小米为什么会陷入让米粉踩雷的尴尬中呢?一个是小米自身的定位,另一个是整体的P2P大环境并不好。

在小米上市时,将自己定位于互联网公司。这部分P2P广告收入应该会被计入互联网增值广告。在招股书中,近三年的互联网服务收入占比为4.9%、9.6%和8.6%。小米需要不断的向资本将清楚自己定位互联网公司的依据,因而互联网收入需要不断的增加。证监会曾经在小米的反馈意见中问询小米的互联网广告是否合规等问题,但是小米并未给与正面回应。

事实上,近期的P2P的并不太平。数据显示,截止到7月18日,当月共有183家平台出现问题,其中73家提现困难,79家平台失联,两家暂停发标,1家为争议平台,5家终止运营,9家警方介入,两家跑路平台,7家良性退出,5家存在平台诈骗。近一周内,已有超过100家平台接连出现问题。

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方颂分析原因时称:这一波退出潮,一是源于部分平台实力较弱,难以承受严格监管的高合规成本而选择主动推出;二是受宏观经济下行及股市影响,平台风控未做到位,逾期过多,导致平台难以为继;三是“活期”等违规期限错配产品,无法抵御投资者信心缺失下的“挤兑”造成资金断裂。

另一方面P2P自身的获客成本在不断增加。随着流量的减少,P2P平台对于流量较大,转化较高的平台越来越重视。

这也就意味着,小米与这些P2P平台各取所需。

那么小米在这一事件中需要承担责任么?

京师律师事务所许浩告诉《商学院》,根据《广告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需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明就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需要为此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还应该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也会被要求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同时《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这需要看小米在该事件中是否尽到了审核义务”许浩表示。

对于事情的发展,《商学院》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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