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友摔倒身亡,同伴被判赔偿”引发思考:你还敢组织约跑吗

据北京晚报昨天报道,今年4月4日,北京市高院裁定驳回了汤先生等7人的再审申请。汤先生等人最终赔偿了死者家属3.8万元。历时两年多的“京城骑行圈第一案”在诸多不甘、不安和不解的声音中落下帷幕。

“京城骑行圈第一案”的二审判决给骑行圈带来相当大的影响。有的车友退出骑行圈,有的骑行组织从几百人瞬间掉到区区几十人,更多的是没有人敢组织骑行活动。而少数骑行组织在组织活动的时候,则努力规避风险,要求签免责协议、购买保险等。

而对广大跑者而言,“京城骑行圈第一案”也不由引发思考:你还敢组织约跑活动吗?

“京城骑行圈第一案”

对北京骑友来说,109国道是一条经典的骑行路线,北京西部门头沟的落坡岭是必经之处。2015年9月12日的一次集体骑行中,在落坡岭,骑友李罗(化名)放坡时自己摔到,不幸身亡。一年后,李罗的家属将汤先生等7名骑友告上法庭,索赔147万多元。

李罗是在放坡过程中摔了车,路过的司机提醒了汤先生等7人,但当他们掉头赶到时,李罗的血已经流出十几米远。交管部门认定李罗发生了单方面交通事故,门头沟医院诊断李罗因颅脑损伤死亡。

汤先生等人至今不解:“为什么返回头去救他的人反而成了被告呢?”汤先生回忆说,他和另外6名骑友接到法院传票的日子恰好赶上李罗的忌日,他们当时正在落坡岭祭奠,“太诧异了,想不通。”

一审法院认为汤先生等人履行了伙伴之间互相救助的义务。2016年12月,法院驳回了李罗父母和妻子147万多元的索赔请求。李罗家属不服再次上诉。

据北京晚报记者张宇报道,二审法院认为,骑友共同骑行,目的之一是为了降低风险,因此产生了比一般注意义务更高的注意义务。2017年9月,法院最终撤销了一审判决。因为是这次骑行活动的发起人,汤先生被判赔偿8000元,其他6人各赔偿5000元。“骑友摔倒身亡,同伴被判赔偿”引发思考:你还敢组织约跑吗

你还组织约跑吗?

当日骑行先撤的没责任,有责任感的骑友陪同一起回程的却需要承担?以后谁敢组织骑行?这是很多骑友们的不解之处。但案件基本尘埃落定,结果只能服从。案件判决结果对京城骑行组织的影响不可估量。

这个案件除了骑行爱好者非常关注,广大跑友也非常关注,因为两个圈子存在一定的重合。而且骑行与跑步有诸多的相似性:比如都是户外运动、圈内组织基本都是自发的、多数活动是免费的、运动都存在一定的风险等等。

跑者之间会相互约跑,跑步组织也会组织约跑等活动,这已司空见惯。不过,“京城骑行圈第一案”当初出来后,就有跑者在思考:万一自己组织活动的时候,有跑友出事该怎么办?而现实的情况是,确实有零零星星的跑者在夜跑、晨练等情况下倒地出事。

签免责?买保险?

跑圈已经有打官司的先例。今年5月,据新华社报道,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国内首例马拉松替跑猝死索赔案做出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结果,驳回替跑猝死死者家属方的赔偿诉讼请求。 2016年厦门海沧国际半程马拉松比赛中发生“替跑者”猝死事件,死者吴某钢家属将赛事运营方和转让号码布者李某华告上法庭。

当然,我们日常的约跑活动与上述案例的情况不一样。厦门半马毕竟是一个正规比赛。而日常约跑活动,自发的多,免费的多,临时起意的多。这跟目前全国依然还活跃的三四千家跑团本质是差不多的,组织是松散的,组织活动也是免费多、临时起意多。

如何规避风险?——AA制?其实,AA与否与活动后果并没有之间关联,召集人或组织者的责任依然还在。

——签免责协议?其实,律师通常会告诉你,这样单方面的免责协议,在法律上没什么效力。

——购买保险?这确实是一个不错的办法,不过现实中做起来也不容易。不仅麻烦,而且保险公司能否及时快速提供类似服务,目前未知。

……

如果你是跑团团长,或热心约跑的KOL,或者某俱乐部的专员,你会继续组织约跑吗?你会购买保险吗?你如何规避潜在的风险甚至是可能的官司?欢迎你留下你的宝贵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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