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是“老赖”,会株连孩子上学?

昨天,有条消息,一个“爸爸失信儿子无法录取”的消息,引起了热议。

今年高考中,浙江温州饶先生的儿子发考上了北京某著名大学。但是,学校却打来电话,说无法录取饶先生的儿子。

原因是,他欠银行20万的贷款,已经超过了2年,未还。

法院当时已经明确告知他后果,他却对自己被纳入到失信名单,没有任何警醒。反而继续欠债不还。

这个消息一传开,舆论沸腾。有网友质疑,这不是成了搞“株连”了吗?!

其实,类似的父母老赖,影响子女入学的情况,以前也有发生。例如,

河北衡水桃城区法院的一封司法建议书,该院向衡水市第一中学、衡水中学实验学校等辖区内所有相关学校发出司法建议,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进行限制。

父母是“老赖”,会株连孩子上学?

父母是“老赖”,会株连孩子上学?

也有网友质疑,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但是,法律还真是有相关的规定。

其实,法院的建议书有法可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老赖”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父母是“老赖”,会株连孩子上学?

其实,这就是说,如果你有偿还能力,却不偿还,那就会限制子女的上学等情况。

对于网友担心法院做法有“株连”之嫌,侵犯了孩子的受教育权,其实这是一种误读。

首先,司法建议只是对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进行限制。他们仍可以在公立学校就读,其受教育权有充分保障。

其次,很多网友对“老赖”的定义并不清楚。“老赖”,在法律上的名称为“失信被执行人”。

并不是不是打官司输了、没钱还账的都叫做老赖。

所谓失信被执行人,是指那些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一句话就是,有能力偿还债务但却拒不偿还的债务人。

最后,限制子女上学不是目的,限制高消费才是。孩子在学费高昂的私立学校就读,需要父母一定的财力做支撑。老赖拒绝履行生效的法院判决,却送子女读私立学校,是对法院执行的对峙。这一做法的初衷在于敦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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