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是「老賴」,會株連孩子上學?

昨天,有條消息,一個“爸爸失信兒子無法錄取”的消息,引起了熱議。

今年高考中,浙江溫州饒先生的兒子發考上了北京某著名大學。但是,學校卻打來電話,說無法錄取饒先生的兒子。

原因是,他欠銀行20萬的貸款,已經超過了2年,未還。

法院當時已經明確告知他後果,他卻對自己被納入到失信名單,沒有任何警醒。反而繼續欠債不還。

這個消息一傳開,輿論沸騰。有網友質疑,這不是成了搞“株連”了嗎?!

其實,類似的父母老賴,影響子女入學的情況,以前也有發生。例如,

河北衡水桃城區法院的一封司法建議書,該院向衡水市第一中學、衡水中學實驗學校等轄區內所有相關學校發出司法建議,對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子女就讀高收費學校進行限制。

父母是“老賴”,會株連孩子上學?

父母是“老賴”,會株連孩子上學?

也有網友質疑,這種行為是違法的。但是,法律還真是有相關的規定。

其實,法院的建議書有法可依,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第一款第七項之規定:“老賴”子女不得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父母是“老賴”,會株連孩子上學?

其實,這就是說,如果你有償還能力,卻不償還,那就會限制子女的上學等情況。

對於網友擔心法院做法有“株連”之嫌,侵犯了孩子的受教育權,其實這是一種誤讀。

首先,司法建議只是對失信被執行人子女“就讀高收費學校”進行限制。他們仍可以在公立學校就讀,其受教育權有充分保障。

其次,很多網友對“老賴”的定義並不清楚。“老賴”,在法律上的名稱為“失信被執行人”。

並不是不是打官司輸了、沒錢還賬的都叫做老賴。

所謂失信被執行人,是指那些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一句話就是,有能力償還債務但卻拒不償還的債務人。

最後,限制子女上學不是目的,限制高消費才是。孩子在學費高昂的私立學校就讀,需要父母一定的財力做支撐。老賴拒絕履行生效的法院判決,卻送子女讀私立學校,是對法院執行的對峙。這一做法的初衷在於敦促被執行人儘快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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