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毕节开始曝光这十类不文明行为

2018年7月25日至12月31日,毕节市各级媒体将曝光十类不文明行为,目的就是为了增强市民文明素质,自觉远离、抵制不文明行为,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形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人人参与、人人有责、人人受益”的良好氛围,全面展示毕节市文明形象,营造宜居、宜业、宜游的文明城市环境,

曝光重点

重点曝光十类不文明行为:

(一)随地吐痰、乱扔烟头、乱倒垃圾、乱扔杂物、乱泼污水、饲养宠物随地便溺。

(二)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

(三)乱搭乱建,侵占公共用地乱推乱放、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四)行人横穿马路、闯红灯、攀爬隔离护栏等。

(五)乱停放车辆、不依序停车排队,任意调头、逆向行驶、违反道路交通标识标志行驶、随意变换车道、向车外乱扔杂物(吐痰),机动车遗洒、飘撒载运物。

(六)公共场所随地大小便,大声喧哗吵闹、讲脏话粗话,购物、看电影、进出旅游景区等拥挤争抢等不遵守公共秩序的行为。

(七)破坏公共设施和花草树木、毁绿种菜。

(八)不按顺序搭乘公共汽车(升降电梯);公交车未到站上下客、出租车随意上下客、拒载、宰客等不文明行为。

(九)城区工地施工不规范、出入口路面积泥、工地扬尘、乱偷倒或积存渣土。

(十)其他不文明行为。

曝光方式

充分利用市内新闻媒体,开设“不文明行为曝光专栏”、“曝光台”,发挥宣传舆论的引导、推动和监督作用,对身边存在的“脏、乱、差”现象和各种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努力营造一个人人抵制陋习、自觉遵守文明守则的良好氛围。

对不文明行为处理

(一)被曝光的不文明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视频、图片能作为处罚证据的,由曝光媒体送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从严查处。

(二)毕节市辖区内党政机关、国家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毕节市《市民文明手册》相关内容,带头遵守相关规定。被曝光的不文明行为人群中,经核实属毕节市辖区内党政机关、国家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还将严格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1.对个人处理:毕节市辖区内党政机关、国家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被媒体曝光的:第一次由本人向其所在单位及市创建办写出书面检查;第二次由被曝光人在市电视台向广大市民公开道歉;一个人被曝光达到3次以上(包括3次)的,由市创建办将情况统计后送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建议其年终考核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

2.对单位处理:如果单位或单位干部职工一个月内累计被曝光2次不文明行为的,由分管领导在市电视台公开道歉;如果单位或单位干部职工一个月内累计被曝光3次及以上不文明行为的,由单位的主要领导在市电视台向广大市民公开道歉。

注意了,毕节开始曝光这十类不文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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