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税第一个征期,薄化企业如何报税,你知道吗?

2018年1月1日,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按照税法规定,环保税是按季申报。人民网北京4月4日电,环保税首个征期各项工作顺利展开,第一张环保税税票在上海浦东新区顺利开出。

对于如何开展环保税的核算申报工作,很多薄化企业认为,只要把上年度环保部门下达的《排污核定与排污费缴纳决定书》中的污染物种类和数量,根据产量情况增加或减少一定比例申报就可以了。如果真这么想,那就错了。那么,薄化企业该如何正确核算申报环保税呢?

第一步、确定应税污染物的种类

《环境保护税法》附件2《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明确了应税大气污染物、应税水污染物、应税固体废物和噪声的种类。纳税人应当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污染物都是需要缴税的应税污染物。 

纳税人必须准确判断自身排放的应税污染物种类。应税水污染物和有组织排放的应税大气污染物及噪声可以通过监测的方法确定。无组织排放的应税大气污染物的种类,则要通过分析物料的种类、生产工艺的反应原理等方式确定。

无论采取何种手段,应税污染物的种类确定方式必须是有据可查、有法可依的。比如,采用监测的方法确定水污染物种类,就应该监测全部应税水污染物,并将应税水污染物按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一类水污染物按前五项征收,对其他类按前三项征收;对没有排放口进行无组织排放的应税大气污染物,可以按某车间的生产工艺流程涉及的物料种类及反应过程,判断应税污染物的种类。

第二步、计算应税污染物数量

应税污染物应纳税额税额
大气污染物污染当量数 * 具体适用税额每污染当量1.2元
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 * 具体适用税额每污染当量1.4元
固体废物固定废物的排放量 * 具体适用税额按不同种类固体废物每吨5元、15元、25元、1000元
噪声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 * 具体适用税额按超标分贝数适用不同税额,350元-11200元/月

计算应税污染物的数量比较复杂,可以通过四个例子说明。

例1:A省B企业1月向大气中排放二氧化硫10千克,氮氧化物20千克,一氧化碳300千克,汞及其化合物1千克。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2元。B企业只有一个排放口,计算该企业1月大气污染物应缴纳的环境保护税。(相应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分别为0.95千克、0.95千克、16.7千克和0.0001千克)

第一步,计算各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二氧化硫:10÷0.95=10.53;氮氧化物:20÷0.95=21.05;一氧化碳:300÷16.7=17.96;汞及其化合物:1÷0.0001=10000。

第二步,按污染当量数排序。汞及其化合物(10000)>氮氧化物(21.05)>一氧化碳(17.96)>二氧化硫(10.53)。

第三步,计算应纳税额(单位:元)。汞及其化合物:10000×1.2=12000(元);氮氧化物:21.05×1.2=25.26(元);一氧化碳:17.96×1.2=21.55(元)。

例2:A省B企业1月向水体直接排放第一类水污染物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各1千克。排放其他类水污染物悬浮物(SS)、生化需氧量、总有机碳、氨氮、挥发酚各20千克。水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4元;计算B企业1月水污染物应缴纳的环境保护税。第一类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分别为:0.0005、0.005、0.04、0.02、0.02、0.025;第二类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分别为4、0.5、0.49、0.8、0.08(单位:千克)。

第一步,计算第一类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并排序。总汞:1÷0.0005=2000;总镉:1÷0.005=200;总铬:1÷0.04=25;六价铬:1÷0.02=50;总砷:1÷0.02=50;总铅:1÷0.025=40。因此,总汞(2000)>总镉(200)>六价铬(50)=总砷(50)>总铅(40)>总铬(25)

第二步,计算第一类水污染物应纳税额(单位:元)。总汞:2000×1.4=2800(元);总镉:200×1.4=280(元);六价铬:50×1.4=70(元);总砷:50×1.4=70(元);总铅:40×1.4=56(元)。

第三步,计算第二类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并排序(单位:千克)。悬浮物(SS):20÷4=5;生化需氧量:20÷0.5=40;总有机碳:20÷0.49=40.82;氨氮:20÷0.8=25;挥发酚:20÷0.08=250。因此,挥发酚(250)>总有机碳(40.82)>生化需氧量(40)>氨氮(25)>悬浮物(SS)(5)。

根据《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对同一排放口中的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和总有机碳,只征收一项,按三者中污染当量数最高的一项收取。因此,其他类水污染物按照挥发酚、总有机碳、氨氮征收环境保护税。  

第四步,计算其他类水污染物应纳税额(单位:元)。挥发酚:250×1.4=350(元);总有机碳:40.82×1.4=57.15(元);氨氮:25×1.4=35(元)。

例3:C企业1月产生煤矸石100吨,其中综合利用的煤矸石20吨(符合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资源综合利用标准),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贮存30吨,计算C企业1月煤矸石应缴纳的环境保护税。

计算方式:应纳税额=(100-20-30)×5=250(元)

例4:D企业1月在a、b两地作业均存在夜间噪声超标。a作业场所一个单位边界上有两处噪声超标,分别为超标1分贝~3分贝、超标7分贝~9分贝,超标天数为16天;b作业场所沿边界长度110米有两处噪声超标,分别为超标1分贝~3分贝、超标7分贝~9分贝,两处超标天数为14天。计算D企业1月噪声污染应缴纳的环境保护税。

应税噪声的应纳税额为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对应的具体适用税额。计算方式:一个单位有不同地点作业场所的应分开计算,需要合并计征。

a场所应纳税额=1400(元)(注:同一单位边界多噪声超标按最高处声级计算);b场所应纳税额=(1400+1400)÷2=1400(元)(注:沿边界长度超过100米有两处以上噪声超标,按两个单位计算;声源一个月内超标不足15天,减半计算)。

第三步、制作合规纳税凭证

环保税核算申报工作并不仅仅是计算应纳税额,还需要制作大量合规的纳税凭证,包括监测记录、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记录、危废处置单位的资质及转移贮存情况、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情况等,这些纳税凭证要统一保存,以备税务部门检查。

国家将原有的排污费升级为环保税,彰显国家治理环境污染的决心。薄化企业应多多关注节能减排,在提升节能减排能力的同时也应多多关注税收政策。

“两减五免”的税收优惠:

(1)两减:应税大气和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30%的,减按75%征收;低于50%的,减按50%征收。

(2)五免:

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超过的,要缴环保税)

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

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

薄化企业如何应对?

  与席卷全国的营改增和医药领域的两票制一样,《环保税法》出台的目的同样是通过税收调节经济活动。依靠神一样的金三系统,税务信息的大数据使涉税信息更加透明化,对同行业内企业的信息比对大大提高了税务机关的执法能力。在营改增后,在集中化统一化管理的征管趋势下,当环保税连同消费税、个人所得税和房产税成为地方税务机关的主要收入来源时,纳税人所面临的新挑战不仅仅是环保生产成本的上升,与内控和合规制度的建立,包括与排污相关的税收风险的监控和防范机制同样需要提上企业的日程,清洁生产、业务转型和产业升级,都可能成为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

  未来,企业无论走向何方,如何理解《环保税法》并做出适当的应对都是极具挑战的问题:

  环保税是以税收调节经济活动,因此,合理的地完成税收处理并控制税务成本是降低企业成本的关键;

  如何根据税法的规定,在商务和税务合规成本中求取管理效益的最大化与清洁生产的平衡是企业需要在经营管理、内控和合规制度设计中充分考虑的因素;

  如何利用企业内部生产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的协作,适当合理地记录排污数据并使之成为固定化的支持性证明文件,以降低相关税务风险;

  如何合理地利用第三方资源,并恰当的分配责任,也是企业在过渡期间的选择之一。

环保税是一个专业性较强的税种,需要财务、环保、设备、生产和技术等部门形成一套合理的工作流程,才能更好完成环保税的核算申报工作。尤其是像防腐工程、土石方作业等企业,有较多非正常生产情况下的排污行为,仍需要按次申报,这需要多部门联合才能保证环保税足额申报、足额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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