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一鄉鎮合同工侵吞涉農公款7700多萬被主要用於賭博 被判無期!

金羊網訊 記者董柳 通訊員黃勝龍報道:廣州一鄉鎮財政所合同制會計因沉迷於手機下注的網絡賭球和澳門賭博,欠下鉅額賭債,為彌補虧空,將貪慾之手伸向為人民服務的鄉鎮財政所涉農公款賬戶。記者今天(7月23日)從廣東法院瞭解到,日前,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藍熾強貪汙案進行一審宣判,以貪汙罪判處被告人藍熾強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違法所得財物予以追繳,發還廣州市花都區梯面鎮人民政府。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0年1月至2016年12月,被告人藍熾強在擔任廣州市花都區梯面鎮農村會計管理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兼鎮政府財政所會計期間,利用管理會計賬目、代發工資等職務便利,通過虛增本人工資、重複報賬、虛構工程項目款支出等方式,侵吞財政公款共計7745萬餘元。主要用於支付在“皇冠網”網站上通過手機下注的網絡賭球和澳門賭博所產生的賭債,及購買車輛等消費品予以揮霍。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藍熾強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貪汙罪。藍熾強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罪行,是坦白,依法可以從輕處罰。綜上情節,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據瞭解,這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廣東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服務發展大局,助力脫貧攻堅,依法嚴懲侵吞涉農資金的全國最典型的“小官鉅貪”案。

法官說法

該案宣判後,負責審理此案的崔小軍審判長接受採訪時指出,被告人藍熾強雖為財政所合同制工作人員,但根據我國刑法第93條之規定“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及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國家工作人員論。”及刑法第382條第二款之規定“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國有財物的,以貪汙論。”依法應當以貪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國家公職人員或受僱於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與網絡賭球和澳門賭博活動,是近年來司法判例中偶發的新現象。國家工作人員不良興趣愛好對身邊群眾具有潛在導向示範性,如果違法行為得不到及時制止和矯正,可能會助長不良社會風氣。傾吞公款參賭不僅損公不利己、將人引入歧途,還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具有高度的社會腐蝕性。為此,建議有關部門應加強警示教育和加大法治宣傳力度,特別是要加強對扶貧濟困、涉農資金等重點領域安全漏洞梳理和風險查控,切實扎牢制度監管的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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