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江西上饒一位母親私挪女兒10萬彩禮給丈夫治病,被女兒告上法庭」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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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都會說是父母沒把女兒教育好,怎麼怎麼……其實,風氣如此,絕不是單純的家庭教育問題,現在的“白眼狼”到處都是。彩禮本身就是給女方家裡的,並不是給新娘個人的,所以說原本就和這個女兒沒關係。只是這位母親心善,說只是替女兒保管,所以才留下了隱患。有句古話叫“不怕賊偷,就怕賊惦記”,你家女兒估計早就想要這筆錢了。女兒想打官司就打吧,反正這樣的女兒也不怕跟她翻臉了。你們把她養大成人,她是有贍養父母的義務的,現在你丈夫患病,那你可以理直氣壯地問她要醫藥費。彩禮錢一分錢別給她,醫藥費一分錢也別少要,手頭放點兒錢,年齡大了,以備不時之需,這個女兒是靠不上了。


崔大乘


都說彩禮是女兒的,為啥大家都說要彩禮是陋習,是賣女兒,如果是女兒的還用大家都抨擊彩禮多,反正往後也是女婿的,是因為現在生活水平高了,家庭都富裕都是自己親生的,所以很多父母就把彩禮給了女兒,甚至還再另外再給女兒多點,不是說彩禮就理直氣壯的說是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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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紀越大越噁心現在所謂的孝順,越窮的人家要求的越高,如果女兒家也窮呢?這錢拿走,無疑斷了女兒一家的發展與生存餘地,一場感冒沒錢治都能要了年輕人的命,說是爭錢,其實就是爭命,三口之家,能過到啥都沒攢下,只能說明他們一直在混日子,行屍走肉的生活,怎麼有病就生命價值無線限放大了呢?而且必須子女負擔高額的生命價值,無異於對下一代的食皮啃骨,老年人活到這樣真成人魔了,哪還有親情了,還要什麼孝順?


申177833136


我看這姑娘生活是不會幸福了!

跟父母都較上勁了,父親得病不但不主動拿錢,還要告母親,可想而知,她會如何對待自己的丈夫、公婆。可能只有自己才是最重要的。自私至此,怎會幸福!


這彩禮錢是誰的?

在我們老家的規矩,男方給的彩禮是給女方父母的,感謝女方父母養育女方。為此我查了下民俗:彩禮本就是給女方父母的。彩禮又稱之為“聘禮”,就是結婚前男方給女方家的錢或者物,本意上是感謝女方父母這麼多年把女兒養大成人的意思。所以這個錢應該是歸屬與女方的財產,是屬於孃家的。至於女方父母是把這個錢留著自己養老,還是暫時替女兒保管著,或者是直接給女兒,又或者有的女方父母會再加一點給小兩口。不管哪一種方式那是女方父母的事,彩禮的決定權是在女方父母那。

也就是說這錢本來就是父母的,女兒這叫無理取鬧!


父母教育失責!

如果是父母有什麼錯,那就是教育失責。為什麼會有這樣白眼狼的女兒,可能是父母也曾經對自己的老人如此,被女兒看在眼裡?可能是父母從小對女兒感情關懷太少,導致情感淡漠,可能是家庭裡其他人的金錢觀念太強,女兒耳濡目染,我們不得而知!

但是,這樣的女兒,這對老人一定是有教育失責的地方!


母女因錢反目,對簿公堂,是人生鬧劇,亦是一場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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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個女兒徹底不孝,彩禮本來就是女方父母索要,陪嫁過去還不還彩禮是父母親的事情…與女兒何干,家庭條件好的女方自然還彩禮還會多陪嫁一點過去,條件不好的家庭像她們家這樣的不還也是情有可原,女兒為了自己幸福生活不顧及生養自己的父母,不孝、不仁、不義。這樣的女兒自當養她成人養育費也不夠這十萬,她既然把母親告上法庭說明沒有多大人性,希望父母看清楚這樣的女兒,以後不要對這個女兒抱有期望,也希望看過此文的人都記住父母才是自己最親近的人,錢多錢少以後都可以慢慢賺,相信婆家有一點良心的人都會覺得這樣的女兒太過分了,大家想想自己女兒若是如此心有多疼,此女不孝、不仁、不義、不親,此女多敗兒生了小孩也一樣教育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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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45歲,就甘肅一地地道道的農民工,有一子一女,女兒天津大學今年讀大三,兒子初中,就目前社會普遍存在的婚姻問題,本人也跟女兒探討過,教育她做事必先學會做人,關於彩禮的問題,本人覺得農村家庭要先後供兩個大學生真不容易,義務教育下的教育方式比自費的少不了多少,高中,大學,還要考研,只要孩子肯學,家長必會不餘遺力的支持,算算十萬夠嗎?有人會說同時努力的男孩也一樣啊!結婚還得買房出彩禮,是的,這點我不否認,可供女兒讀書花錢的時候是孃家,掙錢的時候到了婆家啊!為什麼不能要彩禮!

觀點不同的勿噴


【沉 ^O^ 默】


一.母親不應該在女兒不知情的情況下私自挪用女兒的彩禮錢。

二.女兒不應該把這麼多錢放到母親那管理。

三.不應該把母親告上法庭。10萬元母親就還不起了,愛咋地咋地!妳有如何辦法?要命?把老母攆出去,愛哪去哪去,賣她的房子?讓老母當她的用人還錢?死後把房產給她頂錢?


飛魚嬃


呵呵!林子大了啥鳥都有!攤上這樣的女兒真是父母的悲哀,父親病了,不是積極籌錢給父親治病,而是給母親要當初讓母親保管的彩禮錢,母親挪用給父親治病了,卻被女兒告上法庭!

在我這裡,女兒出嫁,彩禮錢就是男方給父母的,意思是撫養女兒不容易的一種補償行為。不過一般的家庭都要把彩禮錢當嫁妝陪送給女兒,這是仁義,不配送,也是應該的,不該有啥怨言的!

自古就有女兒是父親貼心棉襖的說法,可是面對重病急需用錢的父親,這位小棉襖卻於父母對簿公堂,索要彩禮,這可是斷了父親的後路,不得不說這位女兒也夠狠心的了!

女兒不孝,這是首先肯定的,本應該跪在床前伺候重病父親,可為了錢財和母親公堂相見,父母肯定不會想到自己心愛的女兒會用這種方式來索要錢財!

父母教育失誤。啥父母就有啥孩子,這是家庭教育的必然結果,雖然不是絕對,但相對都是這樣!



現在的孩子自私、任性,為了自己的目的可以說是不擇手段,即使是生養自己的父母,為了錢財也會鋌而走險!可以說也是一種心酸的悲哀!

“孝道”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本應該發揚光大,可看到一次次由於兒女不孝造成的醜聞,實屬讓人感到汗顏和悲哀!社會需要愛,家庭更需要愛,當我們面帶微笑伸出雙手來幫助別人時,當我們在困難中得到別人的幫助時,我們會感到社會的美好,生活的幸福!


李哥阿峰


支持女子,江西在我印象中並不富裕(沒有歧視之意)如果女子對象家很不富裕,或者說很窮,女子其母要10萬彩禮,已經將男方難住了,而女子可能是想將彩禮帶給男方家,在其不知情的情況下動用這筆錢,是不應該的,比較很多男方是拿不出這麼多的彩禮的!有很多父母在彩禮上都會要很多,說我養了20多年的女子,這是應該的……父母如果把養兒養女當做利益關係來看,女子做法不過分!此文沒有講清,母親的丈夫跟女子是什麼關係,還有彩禮有沒有答應讓女子帶回男方家,在彩禮上有沒有作出什麼承諾,有沒有因為在要彩禮上跟女子和男方鬧不愉快。人命大與天,可現在這個社會,金錢大與天


逍遙快活79675565


用就用唄!只是用來救自己的父親,何必這麼認真,難道你看到你父親過早地離開人世嗎?你們這些年輕人的心都怎麼長的?你若違背這三條法規彩禮你必須返還借錢也得還。你倆若是打上結婚證就是合法夫妻,媽媽是用你們夫妻共同的財產。女兒救父應該的,女婿一個女婿半個兒也是應該的。\n法律是用來專治壞人的,不是亂用的,更不是專告養育我們的父母'所以你完全沒有必要告你母親。\n你的行為叫不孝,將來會有報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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