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戶」爲執行幹警送錦旗

“貧困戶”為執行幹警送錦旗

2018年7月20日上午,當事人李某某為潁州區法院執行庭執行員王耘輝送來一面印有“依法辦案、勤政為民”的錦旗,感謝他公正司法、真誠為民以及高效辦案,使得雙方矛盾糾紛得到順利解決。

當事人李某某為扶貧戶家庭。2017年2月13日,郝某某駕駛小型貨車將李某某撞倒,致其受傷、財產受損,經鑑定:李某某的傷構成輕傷一級。交警部門認定郝某某負該事故全部責任。經法院審理判決郝某某賠償李某某醫療費、護理費、財產損失等共計44537.87元。

李某某受傷住院治療,對於一個貧困戶家庭來說,這無疑是雪上加霜。然而由於被告的賠償款遲遲不能履行到位,讓李某某家庭一度陷入困境。該案進入了執行程序,承辦執行員王耘輝在瞭解情況以後,積極進行網絡查控,沒發現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他又多次與被執行人進行溝通,並通過傳喚被執行人及擔保人,對其耐心勸導、釋法說理,最終真情換來理解,被執行人及擔保人共同將賠償款履行完畢。

“謝謝你,王法官,要不是你依法辦案,能夠想到我們這樣的貧困老百姓,我這往後的日子真不知道怎麼過呀!”李某某握著王耘輝的手深情地說道。王耘輝同志這種公正執法、一心為民的工作態度和始終將當事人的權益放到首位的精神,彰顯了我院執行幹警執法為民的風采,得到當事人高度讚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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