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校園貸買手機稱非法放貸可以不還:真的是法律意識淡薄嗎?

大學生校園貸買手機稱非法放貸可以不還:真的是法律意識淡薄嗎?

青鋒

大學生校園貸買高檔手機,有的被裸照要挾,有的被要求家長還債等等,我們似乎聽到的不少,而今,在舉國上下打擊非法放貸的大背景下,有媒體報道,數百大學生借校園貸不還錢成被告時,不少大學生認為,校園貸屬非法放貸不用還,這種觀點,是對還是錯?

這條消息來自南寧。據報道,今年上半年,南寧市西鄉塘區法院高新法庭陸續受理廣西某金融投資公司訴高校學生借款合同糾紛案件,其中成被告的大學生多達400多名。而這些成被告的大學生大多並不在南寧,而是分佈在廣西、江西、貴州、湖南、湖北等各地高校。貸款金額均在7000元左右。媒體報道稱,雙方的借款合同表明,大學生通過廣西某金融投資公司的“704校花”業務借貸,大都拿來購買高檔手機。

大學生校園貸買手機稱非法放貸可以不還:真的是法律意識淡薄嗎?

青鋒上網搜索了一下,發現確實有人被“704校花”業務借貸,一信息表明,其兒子被同學在704校花貸款7843元,分12期還款,每月6日還款660元。從在網絡上上傳的文字看,逾期後每天要收取總金額千分之五的利息。這樣的貸款是正規還是非法,作為非法律工作者不能判定。倘若法律判定屬於高利貸,那自然不受法律保護。但是,從媒體報道看,南寧市西鄉塘區法院高新法庭受理了某公司的訴訟,說明“704校花”業務借貸被當地法院認定合法有效。

一個時期以來,校園貸曾引發網絡熱議,而且多是負面新聞。尤其是2016年某網絡借貸平臺的一份“裸條”8.75G壓縮包在網上流傳,讓167名女大學生的裸照及視頻公之於眾,一時間把非法“校園貸”等問題推向了風口浪尖。此後,網絡乃至媒體不斷有校園貸負面信息曝出。比如,2016年3月,河南某大學生在10多個校園金融平臺貸款近60萬元後因過度借貸導致跳樓身亡;2017年3月,福建某大學生通過校園貸小廣告借款800元,不料在利滾利的情況下揹負債務近20萬元;以及2017年4月11日,福建廈門大二學生因捲入“裸條”校園貸,不堪還債壓力和催債騷擾,選擇燒炭自殺等等。這些消息讓校園貸似乎成了過街老鼠,到了幾近人人喊打的地步。或許,正是這些負面新聞的影響,讓不少大學生“幡然醒悟”,到如今認為校園貸屬非法貸款而拒還。

大學生校園貸買手機稱非法放貸可以不還:真的是法律意識淡薄嗎?

報道證實,南寧市西鄉塘區法院高新法庭將該系列案立案後,通過雙方合同上大學生所留地址快遞寄送應訴材料,但不少應訴材料遭到拒收。到目前為止,400多名被立案的案件中,只有三名被告大學生找到法官和原告選擇了和解,並一次性歸還了借款。而這三名借貸的學生之所以選擇和解還貸,主要是因為他們已經找好工作,為避免因此事“丟”了工作,在父母的催促下,並且是拿了父母給他們的錢,“不得已”而還的。

報道引用某些專業人士的觀點認為,這些認為校園貸屬非法貸款不應訴、不還貸的大學生是法律意識淡薄。但是,從報道看,收到法院傳票後,眾多被告大學生專門成立了QQ群。據稱,學生們一致的觀點是,國家在打擊高利貸、非法放貸,而這個“校園貸”就是非法放貸,所以,他們借的錢根本不用還。這究竟是法律意識淡薄還是對國家打擊高利貸、非法放貸的理解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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