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漢向明星女兒索要5000萬:演藝明星比企業家賺錢真的更容易嗎?

老漢嚮明星女兒索要5000萬:演藝明星比企業家賺錢真的更容易嗎?

青鋒

六十五歲的“李先生”近日通過天津電視臺一檔名為《法眼大律師》的欄目,向身價上億、卻拒絕贍養他的明星女兒索要5000萬元,引發大家熱議。不管這個事件最終結果如何,“李先生”向其明星女兒所要的贍養費能不能拿到,但都讓人不能不發問:演藝明星來錢真的比企業家賺錢更容易嗎?

回答這個問題,表面上看起來也很容易。前段時間,有微博爆料,指稱某明星簽訂大小合同,四天拿走6000萬,如果屬實,則說明,演藝明星確實比企業家賺錢更容易。因為,大到王健林,小到青鋒身邊的年產值要達到10億的企業家,從他們那裡很少聽到他們四天就能有6000萬元的利潤的。

倘若微博爆料某明星四天拿走6000萬不是事實,那青鋒上述的推論就不會成立。不管是不是出於什麼想法,某明星也不要認為青鋒是出於惡意,或者是誹謗。那只是建立在假設之上的。

但是,天津電視臺《法眼大律師》的欄目播出的“李先生”向拒絕贍養他的明星女兒索要5000萬元,可是真的。據說,這位李先生與女明星的母親在女明星不到兩歲的時候就已經離婚,女明星由母親獨自撫養長大。從這點看,這位父親沒有盡過多少撫養義務,女明星拒絕對其贍養應有一定道理。但是,這一父親沒有盡多少撫養義務,有一定的原因。這原因就是,李先生後因持有、販賣毒品被判入獄。

老漢嚮明星女兒索要5000萬:演藝明星比企業家賺錢真的更容易嗎?

那為何這位父親要向身為明星的女兒索要5000萬元的贍養費呢?據說,這位父親在刑期期滿出獄後,曾到女明星所在的片場探班,吃了閉門羹,女明星拒絕與其見面,按照一般人的思維也情有可原,因為身為明星,一般來講,肯定不願讓人知道自己有一個坐過牢的父親,而且,還幾乎沒有盡過多少撫養自己的義務。但這位李先生不像一般人那樣認為,而是感到自尊心受挫。於是,就揚言五千萬買斷關係之後老死不相往來,甚至稱,“那我就一杆子捅到底,咱們一塊兒下地獄吧”。

有關李先生嚮明星女兒索要5000萬元贍養費到底該不該,能不能拿到,青鋒這裡不便過多議論,也不能夠過多參與。但倘若李先生索要5000萬元的訴求能被法院受理,抑或如李先生所說其明星女兒真的身家過億,那就證明,演藝明星賺錢,真的比企業家賺錢來的容易。

有關報道稱,這一在生母身邊長大的中央戲劇學院畢業的女明星才三十歲。靜下心來想想,我們普通人身邊,有幾個在三十歲的時候就身家過億?王健林的發家史青鋒沒有研究過,不知道其三十歲的時候賺了多少錢,但格力電器的董明珠,三十歲的時候肯定沒有身家過億。即便是華為的任正非,三十歲的時候,也只不過是應徵入伍加入承擔從法國引進的遼陽化纖總廠這一工程建設任務的基建工程兵,其身家估計也只不過億萬分之來計。

老漢嚮明星女兒索要5000萬:演藝明星比企業家賺錢真的更容易嗎?

青鋒不否認演藝明星是特殊人才,是特殊行業的勞動者,其靠腦力和體力勞動換取比一般勞動者高些的報酬,應該無可厚非,但動輒三十歲就身家過億,那也過於有點誇張,因而,國家有關部門還應在已經採取的各種措施的基礎上再採取措施,遏制這種和普通勞動者收入差距過大,甚至比企業家來錢還更容易的人員或現象,縮小剪刀差,應該說是大多數人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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