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補償,口頭承諾不能信!

輕信房屋徵收部門的口頭承諾,簽訂的安置補償協議卻與口頭承諾不符,事後6年也沒有拿到補償——江蘇的老牛(化名)遇到了這麼一件糟心事。

原來,老牛家的房子由於當地的工程建設需要被納入了拆遷範圍,負責房屋徵收的縣城建局為了哄騙老牛簽訂安置補償協議,口頭承諾會為老牛解決不低於180平方米的安置房,但是需要簽訂一份對外一致公開的安置補償協議,其中不能寫明180平方米安置房的事兒。

拆遷補償,口頭承諾不能信!

輕信口頭承諾的老牛於2011年簽了安置補償協議,從此不僅沒拿到所謂180平方米的安置房,還受到縣城建局各種方式的騷擾與逼遷。縣城建局甚至還要求老牛履行之前簽訂的安置補償協議,而對口頭承諾的安置房絲毫不提。

歷經6年,有苦難言的老牛維權未果。通過諮詢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徵地拆遷維權律師宋曉峰、劉博韜,老牛重燃希望,委託兩位律師為自己維權。

接受委託後,兩位律師第一時間通過網絡查詢、信息公開申請等一系列方式,確定老牛的房屋所在村的集體土地是2013年才被徵收為國有的。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農村集體土地只有被徵收為國有後才能被申請使用。

而本案中,安置補償協議簽訂時間是2011年,此時老牛的房屋土地性質仍為集體土地,安置補償協議卻適用了《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相關規定,簽訂的是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安置協議。這顯然不合法。

此時,縣城建局卻對老牛步步緊逼,甚至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老牛履行協議儘快搬遷。通過申請信息公開等一系列行動,兩位律師遏制了徵收方逼遷的囂張行為,為老牛的維權僵局打開了突破口,也為後來的談判增加了強有力的砝碼。律師隨即提起訴縣城建局行政協議無效的行政訴訟,為老牛和縣城建局接下來的談判搭建了協商平臺。

行政訴訟立案後,迫於壓力,縣城建局徹底轉變態度,積極主動找老牛協商解決當初承諾的安置房事宜。最終,老牛得到了230平米的兩套安置房,6年維權沒解決的問題終於在律師介入後不到3個月時間便得到了解決。

在明律師提醒廣大被徵收人,一定要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是也不能盲目訴訟,最好藉助專業徵收維權律師的幫助,找準癥結才能少走彎路,節省維權所花的時間、精力與經濟成本。

針對本案,在明律師提醒:口頭承諾不能信,一切承諾都要落實在紙面上才算數。千萬不要簽訂任何與口頭承諾不符的文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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