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里仁第四》17:目的永远比手段重要

《论语.里仁第四》17:目的永远比手段重要

原文

子曰: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

试译

先生说:遇见好的行为,就考虑向他学习看齐;遇见不好的行为,就应该心生警惕,自我反思。

敬亭山言

这里的贤或不贤,可以指人,也可以指行为,但对人的判断,无疑比对行为的判断要困难复杂许多,何况,这世界上哪会存在一个完全贤或不贤的人呢?所以我倾向于从行为的角度来理解和践行。

孔子在另外的场合也说过,“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既然不以人废言,那么一种好的行为即便是小人所为,也应该值得学习效仿。

当然,行为的好或不好,是从其动机判断,还是从其引发的后果来判断,这也值得探讨。法律大多基于后果,而道德,则更多基于动机。有些时候,后果与动机,往往并无必然的因果联系,甚至会引发出道德与法律间的争议,如果乐观一点,这类争议对社会的文明进程或许会产生一定推动作用。

就儒家而言,至少对孔子而言,应该是更倾向于从动机角度来判断。但对于动机的判断,并不比综合地去评价一个人贤或不贤容易多少,很多时候,恐怕连当事人自己,都难以准确把握自身真正的动机。

所以,对动机的不质疑,或许是更明智的选择,在这个前提下,才更容易做到“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以上种种,谈的都是对他人的判断,我们不妨采取尽量简便易行的方式和从善意角度出发的态度。但,贤或不贤,都与他人无关,只需要问自己,所以上一章的“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其实都在于自己的选择。选择义,就会判断贤或不贤,从而思齐或内省;选择利,判断的则是利或不利,同样也会思齐或内省。目的永远比手段重要,明确了自己的目的,选择也就顺理成章,而不会犹豫不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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