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只有房子被強拆了才能起訴?

Ss合璧


不是的。一般情況下,人民政府要先做一個房屋徵收決定,接著雙方協商徵收補償協議,雙方如果談不好政府會單方做出一個徵收補償決定,對安置補償做出具體規定。這時候要保障被徵收人的救濟權益,可以訴訟或者提起行政複議。訴訟期為六個月,複議期為12個月。下一步才是強拆,強拆分為司法強拆和行政強拆(2011年被廢止)。所以並不是房子被強拆了才可以起訴。希望可以幫助你,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官網有一個對周旭亮律師的採訪,關於人民名義大風廠拆遷的案例分析視頻,與你的問題類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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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


對於強拆最好的辦法就是,要搞清楚誰帶的頭,誰是負責人,搞清楚這些人的家庭地址,早出晚歸時間,還有家庭成員名單,然後再計算出怎麼樣才能把這幾個家庭滅門,而不是剛滅了一,二家就被公安機關逮了。我敢說這才是對付強拆的最好方法,多滅幾次門,強拆者的家人都會拉著家人不要去,強拆也就不會再有了。


胡欣玉的爸爸


訴訟事項跟徵收拆遷處於哪個階段無關。只要在其中有行為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就可以訴訟,訴訟在徵收拆遷中的訴訟又可分為對公告的訴訟、前置行為的訴訟、法定職責的訴訟等。

公告的訴訟包括房屋的認定、評估結果公示、補償決定等公示,裡面確定利益關係人的認定,損毀了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就可以訴訟。

前置行為的訴訟包含項目相關手續的辦理,涉及合法性的問題即可訴訟。

法定職責的訴訟包含:不履職、瀆職、超越範圍履職等行為。

注意訴訟期限,一般行政複議十天,行政訴訟六個月。


脆殼蝸牛


首先,要拆你房子,一定有其的原因在裡面。是賠償價格與你的所希望的拆遷價格相差太多,導致你不同意,而又無法達到你的要求,但是給你的時間限制已經到了。這是最普遍的一種強拆。所以,首先你自己要分析原因,是不是自己的理由合理合法?這個是你申述能不能夠達成的先決條件。如果政府認為你是無理取鬧,那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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