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疫苗处罚结果,你们满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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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东西我觉得吧,长春长生就是在打着做药的幌子,在做假药!在这个和平充满活力的今天,明知自己做的假药还出售。说白了,这真的就是所谓的昧着良心做生意,这不是作为一个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健康的药企。你说344W能平一个作为父母受创的心?

一件件的药💊慌,让人感觉这就跟闹着玩的一样。做药的大把捞着钱,草菅人命。我觉得这种药企直接提起公诉。当事人,一个也不要走,去你该去的地方!一份道歉书,一句对不起,洗不清你们身上的臭铜钱味和你们行径的劣迹斑斑!

长春长生从国有到私企,改变的不止是营业性质,更是道德的沦丧,人性的泯灭。这年头,挣钱没有错,捞钱也无可厚非,这又不是做假阿迪,假耐克。假了知道了,扔了。难道说也让群众把命扔了,你们就认为你们的科研疫苗效果好的不得了吗?

人心都是肉长得,在我看来长生的领导层都是不知饥渴的冷血畜生,是阿齐那,是赛斯黑!

最后也真挚感谢食药监管局辛勤的付出,你们是人民的好子弟。谢谢!


浮生未歇亦如梦


我是长春人,家就住在高新,这个长生公司离我现在的家不太远。现在据我家里人说已经停业了。但停业还好像没有完。还在调查,这几天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在调查,进一步的处罚结果应该还会有。

当然,对于目前这个处罚结果,作为孩子家长肯定不满意。我有几点要说明的。

第一,对于我们家孩子注射过的疫苗还能不能起到作用,虽然不是检查出来的批次,可是我们就能相信我们孩子注射的没问题吗?

第二,疫苗的使用基本牵扯到每家每户,我们都是强迫的去注射,那么牵涉到每家每户的事,能这么简单的就拉倒吗?是不是应该有个说法,以后是不是应该加强管理,不要出现这样的事情。

第三,别说普通老百姓,就算我是大夫,我也不能辨别这个疫苗的真假,我也不确定疫苗是否有效,那么,这样的事情出来了,是不是有人要负刑事责任

第四,仅仅是罚款和道歉是不够的,我们应该有一个追偿机制,不能因为国家免费给打的,我们就不去主张权利,以后孩子会不会因为疫苗出现问题都不知道,也不知道会不会有长远的后遗效应。这些问题谁能确切的说肯定没事。

第五,这几年疫苗反复出现问题,是不是相关人员也应该有责任,只对企业处罚吗?是不是也应该好好查查其中的问题。


周麻20180131


肯定是不满意的,造假的危害有多大,是有目共睹的,造假首先是违法,更是犯罪,犯的是弥天的大罪啊。疫苗是做啥的?”疫苗是防微杜渐救人与水火的救命的保命的疫苗啊,这样的一种救命保命的疫苗也敢做假,还堂而皇之出售给企业,医药公司,昧着良心赚取黑心的钱,置广大的人民的生命而不顾,这样的生产企业黑着心售假疫苗,与之有商业往来的公司在买该批疫苗也没发现是假的么,还是故作不知都搞清楚了吗?”如果该公司只是受到当地主管机关的行政处罚,而不追究该公司的刑事处罚,假如该公司主要责任人都知道是假疫苗,但又没谁公开站出来制止这种违法犯罪行为,那么这算不算是一种集团犯罪行为呢?”应该算是集团犯罪行为,后续应该对这些人依法进行刑事审理才是公道。前些年的三鹿奶粉造假事件,坑害了多少孩子不说,国产奶粉都没人敢买了,以至于都买进口奶粉,该三鹿奶粉造假事件,沉重的打击了国产奶粉的信誉度,使得大家不敢在购买国产奶粉。这下又来了,救命的疫苗也敢造假,而且还是一个大的公司,太让老百姓胆寒了。大多数老百姓没有敢想过会有人在疫苗生产上故意造假,狂犬病的致死率不是100%吗?造假不就是在拿别人的生命在开玩笑吗?”这次又爆出狂犬病疫苗生产企业造假,大家表示非常震惊。很多人在家里养了猫和狗,由于曾被宠物抓伤,被抓伤过的人曾经接种过一到两次狂犬病疫苗,要是谁不幸接种了该公司生产的该批疫苗,那不是在等死吗?那不是很无辜的吗?所以,该公司的责任人涉及到犯罪一定要依法严惩,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公平的交代才是,好像假狂犬疫苗事件并不是第一次出现,不光是假的狂犬疫苗,别的疫苗也有过多次假的,有图为证。


咖啡v糖


八十年代末,在默克公司总裁罗伊·瓦杰洛斯的主导下,乙肝疫苗生产技术被以极低的价格送给中国人民。他说,预防医学是最好的医学,对付传染性疾病的最好方法是预防它。

那时,这位乙肝英雄应该没有想到,传染病可以预防,有些事却无法预防。

穷病真的是没办法治的?

——摘自文章部分。

点评:无良垄断者骄傲的告诉中国老百姓:“你们的孩子有活路了。”然后他们数了近30年血红的百元大钞。终于有一天,他们被罚了300万元。鲁迅曾说:救救孩子。从三鹿奶粉到康泰乙肝疫苗新生儿多起注射后死亡事件,再到今天的长生狂犬病疫苗造假事件。是巧合?还是巧合?

结语:任何一个人都有权知道真相,

必须给13亿中国人一个交代!




0点绛唇0


人为什么要吃药?治病呗,人为什么要打疫苗?防病呗。在药和疫苗上造假,不是谋财害命那是什么?在这个问题上,处理仅仅停留在罚款上(即便是罚他个倾家荡产)有:什么意义?人都被废了,甚至命都被整没了。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比生命还宝贵?对这种草菅人命的行为,国家再不出重典整治,对相关责任人严惩,类似的事件还要发生,后果将不堪设想。


涵涵39624596


不满意!!!!

一家本来生产救命药的厂家,竞然会作假造假药,这就是犯罪,而且是反人伦的大罪!对社会的影响很恶劣!

试问如果只作可罚款处理而不作法律审判,那么需要赔多少钱给注射过问题疫苗的孩子包括担惊受怕的家长!?

建议以后凡是生产假救命药的一律作反人类罪判处!


天台观宁波


满意? 设身处地的想想 自己孩子打了问题疫苗 自己什么心理 更不用说 那么多孩子了 而且才罚了344万。什么时候宝宝的生命安全这么廉价了??

狂犬病疫苗造假啊。狂犬病毒 没有接受过疫苗注射的 基本上是必死无疑的 更不要说小宝宝了。这是拿广大父母的心头肉在榨取利润啊 这样恶劣的行为竟然轻轻的344万 就可以弥补吗 公司高层难道都没错 ?这年头生命就这么廉价吗

伪劣疫苗 跟拐卖儿童一样可恶 强烈抗议 处罚结果



晨阳耀天


不满意是肯定的。

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社会败类出现,他们是没有心的一群怪物,他们的血液是黑色的,对于他们而言,只有利益,只有权利,在这个世界,我似乎看到了鲁迅先生笔下的吃人世界。

简单的罚款和没收,能挽救那些因疫苗出事的孩子或者未来因此疫苗出事的人吗?对于别人来说,那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人,可是对于一个家庭来说,那是全部。

他们只是想要一个交代而已,然而这个交代并没有到位。

很多网友呼吁说,必须判死刑,可是这样又何尝不是毁了另一个家庭,与这个人又有何区别?如果能无期徒刑,就别死刑,有时候心灵的这折磨远大于肉体上的痛苦,这样只是对于那些还有心的人而言。

当然了,我们相信国家会给广大网友、国民一个合理的交代,事情还在处理中,莫慌莫乱。


宜家养游


疫苗安全事件并非近几年的新鲜事物,我们不妨回顾下历史上有记载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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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60年代,广州地区最先被爆出有庸医用人痘代替牛痘给市民接种。

其实最早采用人痘接种法预防天花的还是曾经雄踞世界科学前沿的古代中国。我国早在16世纪就已经开始接种人痘,即从轻微天花病人身上人工接染此病,从而达到预防目的。但是,人痘接种风险极高,因为谁也不能保证被接种者只患可自愈的轻微的天花。此后英国医生琴纳发明了安全有效的牛痘接种法,才让天花逐渐销声匿迹。

处罚措施:无!

年代疫苗还是舶来品,监管体系更是无从谈起,这样的丑闻顶多就是市井阿姨茶余饭后的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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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我们把视线投向1933年。那一年,一本正义的学术期刊《中华医学杂志》愤然揭露了一起疫苗伪造事件。

1933年7月,据群众举报汉口市有人伪造中央防疫处的霍乱疫苗。当时的汉口市公安局破获了此案。始作俑者是一个叫“徐廷辉”的人,原被汉口市雇为“注射防疫针助手”,负责管理中央防疫处生产的霍乱疫苗。结果,干了没两天,他利欲熏心动起了歪脑筋。1933年6月,他伪造了中央防疫处霍乱疫苗标签,用盐水冒充霍乱疫苗。一共伪造了68瓶,卖给了汉口当地药房。所幸,案发之后,伪造疫苗被全部追回。处罚措施: 七月案发,九月宣判。1933年9月23日,汉口地方法院刑庭,以“侵占欺诈、伪造文书、公共危险”等罪,判决徐廷辉有期徒刑5年,剥夺公权5年。(伪造68支疫苗,且尚未使用,被判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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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其实早在1930年,《中华医学杂志》就刊登了著名微生物学家陶善敏的文章—《血清及疫苗之检定》。文章中有这样一句话:“此等事业,关系人民生命,切望卫生部对于国内制造所,加以考验。使此种之药品,皆有确实效价,以免误医!”

80年后的今天,这番话依然掷地有声!


生殖科的手札君


头等舱的早已收拾金银细软跑到对面船了。二等舱的问“好像感觉有触礁感?” 三等舱的依然在吃喝玩乐,谈养生或玩艳遇。下等舱的还在算着每月分批要还的船舱费。在底层大舱里一帮傻子还在瞎逼自豪:厉害了,我的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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