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爲什麼一定要相愛?

我們為什麼一定要相愛?


1.Tang說她在橋邊等我。

我穿過紅綠燈,夜色朦朧中,看見橋頭有位女孩兒身著白色T恤,站在樹下,衝我招手。我便知道那是她了!

幾天不見,Tang似乎變得更瘦更溫柔了些。

簡單地打了聲招呼,我們一起沿著大橋往河的對岸走。

夜晚水邊的風很大。風從水面鏟過來,帶著盈潤的涼氣,斜斜地衝上橋欄,衝我們一陣亂吹。我便感到一份妙不可言的舒爽把我包裹,渾身從肌膚到心田都彷彿浸潤了這涼風的洗禮。幸而頭髮紮起,沒有再現梅超風造型的尷尬。但是,藍色長裙的大荷葉邊領子就不那麼給面兒了!它被風吹得翻卷起來,舒展開來的仙氣頓時消散,被擰得麻花一般狼狽,還不停地抽打著我的頸。

不過,我顧不上這許多。夏天的夜裡,有這麼一陣風,能嗅到湖水的味道,嗯,還有青草的味道,樹葉的味道……閉著眼睛,都感覺很不錯呢!

“這風吹得真舒服!”Tang說。

“是啊是啊。”我連連點頭應道。

這時,我們正經過橋上的標誌性建築——一個白色V字建築。

白色的V字建築立在橋面正中央。“V”字一邊橫臥在地面,一邊呈彎曲弧度,直指天空,夾角處還鑿了一個圓形大洞,從馬路這邊能一眼望到馬路對面。乍一看,就像一個魚頭骨森然立在路中央!

我不禁想到了一條大魚為尋找另一半,游到了陸地上。它千辛萬苦,身上被石頭刮蹭得滿是血道,可另一半依然沒有出現。它不停地往前爬,直到因缺水再也無法前進時,它重重地躺在了橋中央,死了!但它依然保持身體豎直,頭往前伸的姿勢,眼睛瞪得大大的,期待著另一半的到來……時光流轉,它的肉被螻蟻掏空,便只落得這一副白森森的骸骨,依舊在守望著忠貞的愛情!

我和Tang經過它的時候,我覺得自己渺小極了。

風從水面鏟過來,撞到白色V字建築上,我和Tang夾在風與它之間,便如同進了風肚子裡,要被吞沒了。


2.

走過大橋,Tang還在往前走。

“要不我們從這裡走吧?”我叫住Tang,指著路邊的草坪說。

Tang回過頭,看了看沒路的草坪,猶豫了一下,還是同意了。

她走在前面,我跟在後面。

我們一起穿過稀疏的樹林,來到空闊的草坪上。

草坪地勢稍低,臨水。走在上面,腳底軟軟的。

臨水一邊有風,卻不大,陰陰的,柔柔的。和橋上的風相比,又是一種感覺。

“走這裡,還能吹吹水邊的風!”我補充說。

Tang笑了,眼睛眯起來,說“是的”。那笑容好看極了!

我們便這樣走著,又穿過一座小橋,來到水中的一片小樹林裡。

小樹林兩邊臨水,但因為樹木較多,擋住了兩邊的河風,故剛一進入其中,便覺悶熱不堪。

我和Tang走在小樹林中的水泥馬路上。路上行人稀少。

那股悶熱正從我的心底躥起來,像火苗一樣噴了我滿臉。霎時,我覺臉上的每個毛孔都要出汗似的,卻又出不出來,難受至極。

“簡直是兩個完全不同的世界!”我說。

“是,好熱!”Tang說。

馬路邊有保安亭,卻沒有開燈。

有人在保安亭裡站起來,弓著腰,繞了繞手,又坐下。只看得見黑黑的影子,既真實又模糊。

樹林裡的樹黑影團團,仔細地看,還能模糊辨認出它的模樣。

走了沒多久,一陣涼風從路前邊吹過來。悶熱之感閃眼間消失得無影無蹤:水,又來了!

這邊的河流更大一些,水波粼粼,織著波紋,一路搖搖蕩蕩地向橋下晃去。

河邊的風也因此更大一些,打著旋兒,吹到頭髮上、臉上、身上。頭髮便應風而動,衣服便應風而動。

我們享受著愜意的涼風,沿著本來就有的路,毫不費腦地往前面走。

走著走著,小孩兒的嬉鬧聲,大人的聊天聲,嘈雜的音樂聲等,一齊灌入耳朵——前面臨路的大片草坪上,人間煙火之氣正蠢蠢欲動,震顫著整片場地。

和小樹林的寂靜相比,這裡實在太特熱鬧了!高高直直的杆子上,路燈亮著。路燈一路排下去,一團團光輝硬是把臨河的空地照得如晝。歡樂的人群從河邊散落到草坪盡頭。拿著網子的小孩子從河邊叫著跑走,佇立在河邊的女子齊腰長髮和長裙被風吹得朝一個方向展開。而他們背後是巨大的夜空低垂。離他們稍遠,高高的橋上一排排如豆大小卻光芒萬丈的路燈又把夜空陡地撐高。

我們穿過這歡樂的人群,穿過這片路燈,情緒也跟著歡樂起來。

如果人生也是這樣,從黑暗走向光明,走向光明,再轉向光明,就好了。

經歷過黑暗,走向光明之後,不管如何轉折,都只在光明的路上走,這是康莊大道。

可是,後來才知道,對有些人來說,康莊大道有時也會厭煩,所以就又走進了黑暗。而對有些人來說,康莊大道從未來過。

譬如感情。有些人經歷過很多人,才越來越明確自己想要的另一半是什麼樣的。找到了,他們便相互珍惜,攜手一生。而有些人,縱使找到了,依然會迷茫,最後在一段婚姻裡又走丟了。最遺憾的是這樣一些人,未曾經歷,無從迷茫,更無法談丟失。


3.

和Tang沿著時代大廈公園又走了一圈。Tang累極,我們在十字路口道別。

一聲“拜拜”,各自轉身,頭也不回地離開!

不知從何時開始,我學會了這樣一種道別方式:絕不回頭!

我慢慢竟體會到這種道別方式的妙處。它能讓我們迅速進入另一種狀態,乾脆利落,不傷感,不長情。

我學會了和所有人道別,只說“再見”,不回頭。

讓自己冷漠得像個沒心沒肺的人偶!

讓每一次“再見”都稀鬆平常,毫無壓力!

Tang曾說,每一次離別,不管在哪裡,不管和誰離別,她都要做那個先走的人,這樣才不會感受到離別,才不會難過。

我覺得此言有理。

我也是。做那個先轉身的人,而不是背後那個五味雜陳的人。

如果不能先走,那我們就同時轉身,相互走遠。

這樣,就誰也不會難過,誰也不會五味雜陳!

我很欣賞這種離別。

在一段感情裡,我也希望自己是這樣一個角色。

而不是像橋中央立著的魚頭骨一樣悲壯沉重!


4.

準備回去的時候,亭子說讓我給她發個定位,她騎車來找我。

我發了定位,便肆無忌憚地打了個電話。

誰知定位有偏差,亭子到的時候,我渾然不自知。

打電話的時候,微信消息也發不出去,也接收不到。

半個小時了,我納悶至極。掛了電話,才發現亭子給我留了言:屁啊!我到了,什麼鬼都沒有!找不到你,我要找個小夥伴一起!

我匆匆回覆消息。

一會兒,亭子和她的小夥伴Z往這邊趕過來了。

“我在十字路口,穿著藍色長連衣裙!”我給亭子發了一個微信語音。

我舉目四望,卻不見人影。

“停!停!停!你正離我越來越遠!”我對亭子說。

沒有迴音。

我又往周圍望了望,還是不見亭子。

我拍了張路口的照片,發給她。

“嘿,竹子,在這裡!”一個聲音叫起來。

我一抬頭,便見亭子騎著車,停在路邊,穿著黑色T恤,回頭衝我打了個手勢。

我高興極了。

“老遠我就看見你了!”亭子說。

“我咋沒看見你啊?”我驚訝地問。一想起自己的近視眼,便覺得這問得忒多餘!

“高個,一眼就認出來了!”亭子邊停車,邊說。

她的小夥伴Z也停好了車。

我們一起穿過十字路口。

“所以人群中一眼就能認出我,是不?哈哈!”我笑。

我們一起朝著水邊走去。

水邊的空地上空架了一道高高的木橋。作為河邊綠地上的一道景觀,它兼具有供行人乘涼的功能。

木橋一邊往草坪延伸,深入腹地便戛然而止,一邊向河邊延伸,直逼河水上方。而河水下方靠近水岸的地方,種著一片睡蓮。這時節,睡蓮葉子正蒼翠。

我們從木橋中段的樓梯上爬上去,沿著木橋,朝向河的一邊走去。到達盡頭,三人便倚著欄杆,吹著自河面吹上來的夜風。

後來,乾脆席地而坐,隨意地聊著天。

亭子最先坐。“沒什麼灰!有灰也看不見!”

我也坐了下去。

“穿裙子坐,有點尷尬啊!”Z笑道。

“沒事兒!大晚上的,黑不溜秋的,誰也看不見!”我也哈哈笑了。

Z在欄杆上又趴了一會兒,終於也坐了下去。

夜風一陣陣吹來,沁人心脾。

“吹著這風,都不想動了啊!”亭子說。

“我也是。吹著江風,我能一直吹!我都想以天地為家!”我應道。

正說著,水裡離睡蓮不遠處,一個東西跳出水面,又撲通一聲落進水裡了。

“魚!魚!魚!”Z最先反應過來,指著水裡急聲叫道。

“是耶!魚!”亭子把身子往前湊了湊,把兩條腿從橋欄杆裡穿過去懸在水上方,兩手抓著欄杆,臉伸進欄杆空隙,瞪著眼睛看魚落水的地方。

“是嗎?是嗎?是魚嗎?”我問。

“是魚!”Z和亭子都說。

“這麼晚了,魚激動啥?”我戲謔道。

“它在偷聽我們聊天!”亭子說。

“哈哈!”

“哈哈哈!”

我們都笑起來。

我們聊起游泳的事兒,溺水的事兒,談戀愛的事兒。

時間不知不覺間就溜走了。

一會兒,有情侶從樓梯上來,也朝我們這邊走來。見臨水這片寶地已經被我們仨佔領,便在離我們不遠的地方安營紮寨。

十點多了!

考慮到時間太晚,我們起身往回走。

“談戀愛的時候,男人還要女人掏錢,那這男的不要談!談了也不會好!”最後離開的時候,Z還在發表觀點。

“你真是個好男人!”我說。

“哈哈!”

一時無話。

我們走的時候,見那對情侶在地面鋪了塊白布,正躺在上面,沒有一點聲響,似乎睡著了。

“男女之間就那點破事兒!”我不知怎的,突然順嘴丟了一句話。

待走過,忽然後知後覺:途徑那對情侶的時候,說這話,似乎容易讓人產生歧義!

幸好他們睡著了,不然我會不會捱打?

依舊是道別。隨後,我和亭子騎著單車,往家裡趕去。

夜風在空氣中盪漾,涼涼的,雖不在水邊,也舒爽至極。

“我就想出汗!”亭子說。

“可是,你根本出不了汗!晚風太大,還沒出就幹了!”我踩著車踏板,跟在亭子後面,看她騎得飛快。

我們一起停好車,回小區,在十字路口道別。然後,頭也不回地越走越遠!


5.

如果緣分真的可遇不可求,有友情相伴,這樣似乎也蠻好。

可是,為什麼我們還是嚮往一場兩情相悅的愛情?嚮往一場舉案齊眉的婚姻?

到底是什麼支使我們在茫茫人海中無望地尋找著心儀的另一半?

愛情到底有什麼魔力?

不知道橋中央立著的那個魚頭骨能不能等到另一半?什麼時候才能等到另一半?待骨頭也石化了嗎?

我好想知道答案。

來源:簡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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