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媒評明星「陰陽合同」:拿得起片酬 就應經得起查

原標題:人民日報微博評明星“陰陽合同”:拿得起片酬,就應經得起查

6月3日晚,人民日報微博連發兩條短評,談明星“陰陽合同”及涉稅問題。

針對近日網上反映有關影視從業人員簽訂“陰陽合同”中的涉稅問題,據當日早些時候消息,國家稅務總局已責成江蘇等地稅務機關依法開展調查核實。如發現違法行為,將嚴格依法處理。

對此,@人民日報3日晚評論指出,有關影視從業人員有無簽訂“陰陽合同”,有無逃稅,應公正調查,用事實說話。一旦逃稅,少數人佔了便宜,挑戰的卻是稅法,危害的是國家利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名氣再大、“粉絲”再多、人脈再廣,誰都不能享受法外特權。

稍晚時候,該微博再發評論稱,一次網絡爭論,讓國稅總局介入調查明星“陰陽合同”涉稅問題。如果說明星拿多少片酬是市場定價,交多少稅則是法律說話。陰陽合同存不存在?確屬行業潛規則?摸清查實,對當事人和公眾都是交代。正所謂“欲帶皇冠必承其重”,演藝明星從來都活在聚光燈下,拿得起片酬,就應經得起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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