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人公开身份,利大于弊吗?

沈丽碧


利大于弊。

首先,这涉及隐私权与知情权之间矛盾的管理。艾滋病人的隐私权应以不严重危害公众利益为标准,而公众的知情权则在针对他人隐私权时应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为界限。艾滋病是传染性疾病,而且是致死、不可治愈型疾病,因此,艾滋病人会对周围人群产生传染性危害,众所周知,防止人对人的危害不可能是靠施害者自觉性来进行的,而是依靠有被伤害可能者的防御与社会制度的防御来进行的,如果采用致盲被害可能者的信息获得权,即知情权,则防御有效性大大降低,从社会利益衡量上看,艾滋病患者的隐私权带来的利益低于社会公众知情权带来的利益。

其次,艾滋病防治的失败,与艾滋病患者隐私权保护度的高度相关。艾滋病作为一种无治愈药物的疾病,其传播途径是大家所熟悉的,但对于SARS、禽流感、埃博拉等同样当时未有有效药物、高传染的疾病的防治成功的案例来说,艾滋防治是极为失败的,艾滋感染人群不断新增,通过宣传艾滋传播途径、预防来减少感染,早触及到了此种防治方式的天花板,因为这已是常识,但人总不能不进行未违法的性生活、口腔总难免破损出血等,因此,自防这一重点必须要依托知情权,而不是让同性恋、有性交行为、口腔破损者去拜托幸运。

当然,公众知情权的保证,也是一大问题,因为如果真给你所有艾滋病人名单,你也看不过来。而且,总有自己不知自己染上艾滋的携带者。

现在问题的关键是,有些人明明知道感染者不断新增,明明知道现在的防治方式会使艾滋病人不断增加,还会找到各种借口来证明现在防治方式的正确性,比如他会告诉你HIV携带者与艾滋患者的不同,他会告诉你坚持服药的人不会传染,他会告诉你艾滋传播途径(以上三条是Tm常识),他会告诉你公开艾滋病人会对其造成伤害。但事究却狠狠地证明了这些人的愚蠢与恶毒一一一艾滋病人总数每年增多的事实是硬道理,作为生物专业的人,我出离了愤怒,难道没得病的人的生命真那么贱。拿中国来说,有几个人会在性后去检测?有几个人能活到正常人寿命?国家资金投入是否能支撑所有艾滋病人免费治疗?有几个是早发现的?几个人坚持服药?既然你说那么好,为何人数不断增加?

关于歧视一说,实际上歧视的定义是模糊的,基本上的定义是被他人主动性的排除,这种排除是非利他人且对自己有害的。如果一个麻风病人、乙肝病人从事餐饮业,那是从法律上不被允许的,但这是歧视吗?你有埃博拉,难道还要往人堆里挤吗?德国卖自行车的不会去辱骂一个北京卖包子的,因为二者无利益相损。艾滋感染者,如何会被歧视?哪里会被歧视?有人说就业,就业就是要与其他从业、客户接触,那么请问,这种正常接触是否百分百安全;有人说就医,那么请问,有没有医生因合法接触病人而感染艾滋;有人说上学,那么请问,有没有学生之间因非违法行为传染艾滋;有人说配偶,这我不问…;问题,别人凭什么要在这些区域为你的艾滋承担被感染的风险?这社会,我就是有禽流感,只要传染不到你,谁会有那闲心去歧视我呢?如果与我相干,他人得了重感冒都要离我远点,这是歧视吗?对了,有歧视癌症晚期患者的吗?那些人所谓歧视,其实是规避风险,就如有小偷被抓捕时,大喊〝我有艾滋〞,警察的手都要抖一下一样。你是人,我也是人,他也是人,相互包容,是社会的进步,包容而有度,是社会进步的动力,非典肆虐时,任何接触者、发热者都被关注,很多人被隔离,正是这种歧视,让非典被战胜,如果真正的像圣母婊们要包容一切,绝不歧视,我们也不会有非典了,因为天花、麻风病、黑死病早就把我们消灭了

最后,建议研究公众对周围艾滋携带者知情权的保护,同时,强制对艾滋病进行测,推出简便检测方法,并建立对艾滋病人的权益保护制度。


永存者1


一,公开艾滋病人身分,对艾滋病人是弊大于利。因为人们还是怕艾滋病会传染,会歧视和为难艾滋病人。

二,公开艾滋病人身份,对社会来说是利大于弊。因为凡有接触艾滋病人的行业和人会有所提醒,注意不被传染。

三,我觉得社会这么大,人这样多,公不公开都不知谁是艾滋病人。又不可能在艾滋病人脸上打个记号。关键是加强自我保护。如要与人发生关系,戴个套吧。


劉金子


感谢邀请~一般是利大于弊的,因为这样的话,人们才会知道他的情况。



大海蓝天小海鸥


小编,本来这个问题我不想回答的,但是我还是忍不住说一句,对于这个问题不想过多详细的回答,艾滋病人公开身份,绝对是弊大于利,进一步说,就是基本没有利。就从二个角度思考,新从病人角度想,得这个病的人本来就得承受别人承受不了痛苦与压力,能有勇气活下去就已经有很大很大的勇气,你说公开身份,哪怕别人嘴上说接受,我想病人也无法接受,因为他们根本无法过自己这一关,这是人的本性,没有人能过。(说能过的都是自欺欺人)。再从非感染者角度想,那些说能接受的我虽然不敢肯定是不是真的,但是我刚断定病人在他们那绝对得不到和别人一样的待遇,甚至内心还有点排斥,公开了表面上还是很往常一样,其实背后关系会越走越远,甚至有点排斥。更不用说那些直接排斥的人,这个问题绝对不能看表面,分析人的本性,真实想法才行。所以最后总结,艾滋病人公开身份,弊大于利,而且可以说基本没有利,就从病人和非病人二个角度说全是弊,理想很丰满,社会很现实,人性更可怕。哎呀,都说了说一句,不知不觉讲了这么多,我这个人就这样,一分析问题就停不下来,最后介意小编以后少发这种敏感的话题,多发一些正能量,有趣,有意思能帮助别人的话题。


治治呀丿


利大还是弊大,三言两语是说不清楚的!

第一,社会接受同志和不歧视艾滋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就目前社会发展来看如果公开艾滋病身份一定是弊大于利!社会上很多例子就已经证明了,有的单位和学校都会排斥艾滋病携带者,会影响社会的稳定!也会造成艾滋病毒携带者的第二次伤害!

第二,社会对艾滋的普及宣传和民众对艾滋病的认知都没有达到一定的高度,很多人根本就不了解艾滋病的转播途径和基本常识!对艾滋病存在很大的误解和无知!从而引发对艾滋病携带者的歧视和恐惧!

第三,如果公开艾滋病毒携带者信息,在社会没有消除歧视的同时,相反会让很多人不敢去主动检测,也害怕确认自己艾滋病毒携带者的身份,从而更加掩饰自己的身份,不利于疾控部门的监控!会造成个人和社会更大的危害!

第四,洁身自好!做好保护措施,切断传播途径,定时检测身体!才是目前有效的保护自己的唯一办法!


多多的眼泪


绝对不会利大于弊,目前社会大众对此病认知还是二十年前的观念,甚至一些感染科医生也歧视艾滋病,虽然日常接触不传染,但是用人单位还是有疑虑的,所以国家也要求对艾滋病感染者信息保密,就目前情况而言,公开身份还是弊大于利。

这里说一点,感染者一定要准时准点服药,定期检查身体,你可以活很久很久,接近正常人的寿命,另外要锻炼身体,规律作息,营养配餐,还有一点要注意交叉感染,也不要伤害别人。


万生生物


我的观点:弊大于利。艾滋病的传播性是要求公开其身份的原因,认为公开后可有效防止艾滋病的传播。对此,我不敢苟同。理由在艾滋病传播途径的独特性。防止艾滋病的传播,主要在于我们自己的洁身自好,而不是公开艾滋病人的身份。


法海一粟


吃饱了吧,这样一个敏感的话题被你轻描淡写的就出来了,你从来也不去考虑感染的人,不去考虑公众的恐怖心里,你既然这样怕,想得到知情权,你就要自己保护自己,想想感染途劲是什么再结合自已去思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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