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沒繼承家產,財產全給了兒子,女兒有贍養義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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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理上來講,贍養義務和財產分配沒有一分錢的關係,即使父母是億萬富翁,不管把錢給了兒子還給了別人,都不應成為你拒絕贍養義務的理由,你該養還是得養,而且也必須得養,這一點沒有什麼可含糊可疑惑的。

但是法中有規矩,法外有柔情。在我們的社會當中,很多人在潛意識中還是把贍養義務與財產分配掛鉤了,社會的固有觀念就是,父母財產要留給兒子,贍養義務必須由兒子承擔,至於女兒那就盡心,而女兒也一般不會對父母的財產有要求,傳統觀念就認為出嫁了就沒有權利要了,自然就放棄了。當然,這種觀念也在逐步被改變,兒女同權的思想越來越被重視。

在咱們老百姓的觀念中,父母把財產給了兒子,兒子養老那是天經地義,如果不給女兒還要求女兒養老,這是很不講理的父母,其實本質上來講這只是不講情,而不是不講理。

所以說,作為女兒來講,遇到父母的這種分配,還是多理解一下父母吧,不管是偏愛也好,還是老思想也罷,畢竟是撫養自己成人的雙親,我們不要去計較這些事情,該孝敬還是要孝敬,給父母一份寬容,給家庭一份安寧吧。


元芳有看法


好像沒得到家產就成了推卸責任的理由一樣!你生下來沒吃過奶啊?不管是牛的還是你母親的都是血汗和錢換來的,會吃飯了你父母因為你是女兒餓著你了?你喝風長大的?你沒上過學嗎?學習文具樣樣都是你自己賺錢買的?你沒穿過衣服啊?你自己賺錢自己花錢買的?你沒生過病啊?因為你是女兒你父母不管了嗎?把你丟山溝裡喂狼了?即便你不是你父母帶大的,也會是你的外公外婆爺爺奶奶帶大的吧?他們如果不因為你的父母豈會養你?家產是父母賺的他們愛給誰給誰,但是養老做女兒的就有一份責任!不可推卸,我是父母的女兒,我父母財產全部給了弟弟,我給他們買了院長,給他們衣食無憂的生活,他們把工資每月都會給弟弟一部分。父母怕我不願意起初還遮遮掩掩的,後來我知道了就和他們說你們的錢愛給誰給誰,你們自己做主,只是要記得留下錢把你自己喜歡的東西在我沒時間的時候買回來,快樂就好!父親腦血栓住院兩次我都守護,然後康復,現在老爺子恢復的可好了!自己弄了3分小地,天天自己除草施肥的健步如飛!愛,是發自內心的,我愛他們,父母在知來處,願我的父母安康!事事順意


123春風化雨


我沒任何家產,不贍養老人,問問自己的良心不養老人你良心上說的過去嗎?還是正寫的人嗎?做人該怎麼做?自己也有老的那天將心比心,做人要做正,別讓人看不起!學會學好做人!請把人字發大吧,好好看看人字結構,!!!寫不上去字,太困難!仁字放大!人字發大!上過學的沒上過學的,先把人字弄懂弄通就該知道自己怎麼做是正確的!…………盼孝走正你我他都幸福!懂得珍惜,別等人沒再後悔,哭天喊地瞎胡鬧良心過不去是一輩子的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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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法律說女兒有贍養義務。但在實際進行中,女兒因沒分財,其盡的義務要小的多。在父母病時,在父母死亡埋葬開支中,女兒出的力出的錢要很小。父母病了,不通知女兒良心上過不去。通知了女兒,一般女兒應來看望,支應幾天。但大頭是兒子兒媳支應。

話又說回來,女兒出嫁你在婆家得到了大收益,小姑子也沒去分你的財產,你實際得財物並不少!

假如女兒不出嫁,向家招親,這樣在家庭平均。但在世上總的算來,你女人得到的僅為1/2左右。這樣,①姊妹易鬧矛盾。②總財產得的少了。③招不上好男人,④女人絕大多數不願招親。⑤女兒要被街坊罵為神精病,被社會岐視,扭小頭供不著,丟了西瓜撿芝麻,是弄不清。


苗萬平談情感


沒繼承家產肯定也有贍養義務,生兒養女防備老,不管老的是否偏心偏向,總是他把你養活大的,沒有老的你也不會有今天。誰都有老的時候,就象一首歌裡唱的,無論你多富有。無論你官多大,到什麼時候也不能忘記爸和媽。老人都盼望子女成龍成鳳,作為小的,應該理解老的心情,敬養老人,也是每個人應盡的義務。


用戶9966309183995


贍養義務是子女法定義務,和繼承不繼承家產沒有相互的必然聯繫。雖然自古以來養兒防老的思想一直就有,認為兒子是要頂門立戶的,女兒只是外姓,以後家產都是兒子繼承,兒女不繼承也不用用履行贍養義務;但個別地方習俗在法律上是不認可的,贍養義務是子女法定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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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

在我國法律法規中有明確規定,父母對子女起到了撫養義務,那麼子女必須對父母作為贍養義務。

拒不執行贍養義務的,可以通過法律程序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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