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书面遗嘱,但没公正怎么办?

宋3049


我国的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订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书面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准备好要求的材料,亲自到公证机关进行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自书遗嘱需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有两人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进行代书,注明年、月、日,最后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进行签名。

(但以下人员不得作为遗嘱的见证人:①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②继承人、受遗赠人;③ 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另外,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

书面遗嘱的无效

①遗嘱订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只是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的,则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③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④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公证遗嘱与其他书面遗嘱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在遗嘱的效力上,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因此,若不存在公证过的遗嘱,最后的书面遗嘱在形式上不存在无效或其他瑕疵的情况下即为有效的。若存在公证过的遗嘱,想最后的书面遗嘱具有效力,则需要撤销原遗嘱公证,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需要订立新的遗嘱公证的,将最新的书面遗嘱再进行公证即可。


律师说


只要遗嘱是符合法定条件的,不公证也是有效的。

有效遗嘱应该符合哪些条件呢?

★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

★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如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遗嘱人可以撤消、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遗嘱应符合形式要件。

自书遗嘱,简单理解就是由被继承人亲自书写的遗嘱,应由被继承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注意:自书遗嘱一定要被继承人亲自书写,不能代写、打印,签名也不可以用指纹、印章等代替。

代书遗嘱,顾名思义是由于多种原因自己无法书写进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遗嘱的形式。签写代书遗嘱时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根据被继承人的意思书写,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注意:代书人的身份不能是利害关系人,必须是见证人之一。


任律师工作室


我是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经常参与民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对遗产继承比较熟悉,对于这个问题我来回答。

我国的《继承法》对继承的方式有明确规定,第一是法定继承,第二是遗嘱继承,三是馈赠。关于“法定继承”和“馈赠”不在今天的回答之列,关于遗嘱继承我给大家讲解一下



被继承人可以依照“继承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立遗嘱的方式有多种,第一种是

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这种遗嘱的含金量最高权威性最大,再某种程度上具有法院判决书的效力。

第二种是自书遗嘱,就是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三种是代书遗嘱就是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第四种是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第五种是“口头遗嘱”,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不管是“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还是口头遗嘱”的,对“见证人”时有具体要求的。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作为见证人。下列人员时不能作为“见证人”: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回到刚才的问题,立遗嘱只要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不违背有关规定,没有“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


不忘初心匍匐前行


遗嘱,往往涉及到遗产继承。没有遗产继承,往往人也不会立书面遗嘱。

一份具有合法有效性的书面遗嘱,要符合几个条件:

1立遗嘱者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立遗嘱人在其立书面遗嘱时,必须是在其神志清醒,能准确表达个人意愿情况下,所立遗嘱才具有合法性。

2.所立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真实的意愿

遗嘱人所立遗嘱,必须是在其未受胁迫、欺骗等情况下,所立遗嘱才具有合法性。

3.遗嘱内容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者的继承权

遗嘱内容不能触犯法律,同时必须保留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者的遗产继承份额。有触犯法律内容的,其触犯法律的遗嘱内容不被执行。未保留无行为能力,或无生活独立生活能力继承份额的,继承发生时,将根据法定继承,先保留其继承份额。其余部分,由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

4.遗嘱中的财产必须是个人合法的财产

这涉及两个方面:(1)遗嘱中财产,必须是遗嘱人合法所得。(2)遗嘱中财产必须是个人财产,不涉及他人财产。

4.遗嘱的公正性

(1)自己亲笔书写并签名的遗嘱;

(2)他人代书遗嘱,必须由非利害关系人根据遗嘱人意愿,代书遗嘱,并由遗嘱人签名、按手印。

(3)代书遗嘱需要代书者,及其他与遗嘱人无利害关系人签名、见证。

(4)遗嘱公证

遗嘱公证主要目的,是为了避免遗嘱内容的非法性,以及继承发生时,继承人之间为继承发生矛盾,所采取的一种具有公正性的行为。

5.未公证的遗嘱,依然具有合法、有效性

如果遗嘱人所立遗嘱具备合法性,又有非利害关系的其他人见证签名,即使没有公证,其遗嘱同样具有合法性。继承发生时,遗嘱虽然没有经过公证,若继承人之间发生矛盾,继承人可以请求司法部门鉴定遗嘱的合法有效性,然后再实行继承。


鱼人私语


公正方便谁?现在的公正所有的材料都要自己去跑。 按说不管是银行也好,房产也好,只要有凭证都应该给与办理。至于遗产分割是他们自己家的事,应该让他们自己了断,了断不了的,由主张人通过法律解决,如果伪造凭证也应该由法律制裁。银行和产权登记机关,都是在越厨代庖,管了不该管的事。你只需要审核凭证的真伪,留下经办人的身份证的图片,和经办人影像。需要时提供给法院即可。至于他们的财产分割于你何干?也可能有利益,不好说?为了方便人民群众,最好这些手续取消掉,虽然动了一些人的奶酪,但是人民群众高兴了。


山野老翁3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遗嘱形式有五种,分别是:自书遗嘱,口头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公证遗嘱,每种遗嘱都有生效的法律形式,所以并非不去公证就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公证遗嘱的确是其中最具有法律效力的,其他各种遗嘱也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才能生效,建议咨询相关律师,毕竟哪怕是独生子女如果没有遗嘱要继承房产都是很麻烦的,所以还是不要怕麻烦,不论那种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才能有效!


如画四季


遗嘱作为一种主观意愿,有书面式的,口头式的,还有影音式的,不论哪一种,都是将逝者对自属事物的嘱托,有它格式的特殊性,语法的易解性,存在的公信性,行使的可行性。哪么没有得到公证的遗嘱有法律效力吗?当然没有了,因为没有得到法律的公证,所以在法的理论下就没有效力,就这样。


黑骑士206739453


属于秘密遗嘱,就是没有第三方没有受益方在场,只是立遗嘱人秘密书写的遗嘱,可以向法院申请鉴定,由法院判定该遗嘱是否为立遗嘱人亲手书写,包括鉴定他是否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是否受胁迫等


梧鼠


可以不用公证,最近刚询问过公证处的人。

书面遗嘱,最好全文手写,如果代书,需要见证人。

为了保险起见,可以按手印和写的时候录像,以免以后办事的时候找麻烦。

你以后履行遗嘱的时候要去各部门办事,很多需要你自己证明,所以你尽量做好一点。

公证一下更保险,就是做个见证,免得以后找麻烦,价格也不贵,一份我们这是150元-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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