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来了,三门峡社保费等将由税务部门征收

改革来了,三门峡社保费等将由税务部门征收

本报讯(记者 任志刚)7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峡市税务局成立,标志着原三门峡市国家税务局、三门峡市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

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峡市税务局成立后,具体承担全市范围内各项税收、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将有效降低征纳成本,理顺职责关系,提高征管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改革来了,三门峡社保费等将由税务部门征收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既是我市深化改革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件喜事。

改革来了,三门峡社保费等将由税务部门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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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7月20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

《改革方案》提出,按照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要求,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整体设计、分步实施,采取先挂牌再落实“三定”规定,先合并国税地税机构再接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先把省(区、市以及计划单列市,以下统称省)税务局改革做稳妥再扎实推进市(地、州、盟,以下统称市)税务局、县(市、区、旗,以下统称县)税务局改革的步骤,逐项重点工作、逐个时间节点抓好落实,确保2018年年底前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改革方案》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的范围,对依法保留、适宜划转的非税收入项目成熟一批划转一批,逐步推进。要求整合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等方面业务,优化完善税收和缴费管理信息系统,更便利纳税人和缴费人。(来源:大河报)

策划:焦森森 李海峰 责编:师宝华 徐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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