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动”变“冲动”易上当 “虚假旅游宣传”7种情况要留意

旅游广告是广大旅游者获取跟团旅游信息的重要途径,但目前,旅游广告良莠不齐,特别是各类虚假不实的旅游宣传广告,严重损害了旅游者的合法利益,也扰乱了旅游市场的经营秩序。

生活中容易遇到哪些“虚假旅游宣传”呢?以下7种情况请留意。

1、一些不具有旅行社经营资质的企业和个人,印制、散发虚假旅游广告传单,违法宣传发布旅行社产品,招徕、组织和接待旅游者。

“心动”变“冲动”易上当 “虚假旅游宣传”7种情况要留意

2、个别旅行社利用旅行社与旅游者的信息不对称,隐瞒旅行社真实的经营资质、经营范围,在旅游宣传广告中不依法标注旅行社名称、许可证号、经营地址、经营业务范围等必备信息,超范围发布旅游线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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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些违法人员利用虚假旅游网站,或在微信、QQ群等网络平台,采取欺骗手段,冒充旅行社名义违法发布旅游线路信息。

“心动”变“冲动”易上当 “虚假旅游宣传”7种情况要留意

4、个别旅行社使用不规范用语发布旅游广告,如在旅游广告中使用“豪华团”、“豪华大巴”、“豪华游轮”、“高档酒店”、“当地最好”和旅游报价“全包”、“半包”等模糊用语宣传误导旅游者报名参团,而实际行程中的标准和团费报价与广告宣传出入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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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旅游广告中不按规定标注旅行社之间的委托关系,特别是旅游宣传招徕资料故意隐瞒接受组团社委托的代理招徕以及组团社的相关信息,欺骗、误导旅游者参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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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一些接待旅游者未申请星级评定的社会饭店,在广告宣传中擅自使用“X星级饭店”或使用星级符号,以及以“准X星”、“超X星”等用语进行虚假宣传;一些旅行社使用“准X星”或“相当X星”等模糊用语标定饭店等级,诱导欺骗旅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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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一些旅行社在旅游保险宣传方面,表述不准确,如个别旅行社用“送旅行社责任保险”作为馈赠误导消费者。旅行社责任险是旅行社为自己履职需要强制购买的责任保险,游客如果因自身原因出险,并不能得到该项赔偿,旅行社应引导旅游者在参团报名时需要购买旅游意外险。

“心动”变“冲动”易上当 “虚假旅游宣传”7种情况要留意

在此,成都市旅游局提醒大家,面对形形色色、眼花缭乱,而又充满诱惑的各种旅游宣传广告,一定不要被诱惑所蒙蔽,从“心动”变“冲动”,导致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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