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賞公告」橫縣1人被法院懸賞,找到人即獎勵

為加大案件執行力度,維護法律權威,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之規定及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特發佈2018年第二期(總期第四期)懸賞執行公告。

其中南寧市橫縣1人:

「懸賞公告」橫縣1人被法院懸賞,找到人即獎勵

被執行人謝學鵬

被執行人謝學鵬,公民身份號碼452122198709120399。住廣西橫縣橫州鎮謝圩村委和平村117號。執行標的:102.92萬元及遲延履行利息。提供財產線索的,按執行到位的金額的10%給予獎勵。提供被執行人下落的並查明屬實的,給予2000元獎勵。

如舉報人能夠提供被執行人的下落或者被執行人隱匿、轉移的財產線索經查屬實,使得案件得以執行的,按照申請執行人的承諾支付獎金。被執行人已被發現但未處分的財產不屬於懸賞範圍。

本院鄭重承諾,將嚴格為舉報人保密。

舉報電話: 0771-4929083蘇法官、周法官

或通過"蘇靈豔法官"微信號(sulingyan2)、"江南法院執行局"微信公眾號(微信號:jnzhixing)舉報。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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