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兒子把錢都上交給了兒媳婦,那他怎麼來贍養自己的父母?

老九門177605940


長江後浪催前浪,一代新人換舊人。

隨著子女的成家立業,為人父母者也將老去。隨著兒子的結婚,也預示著一新家的正試誕生了,一個新家庭的誕生會面臨做孩兒時許許多多的事情。菜米油鹽醬壇醋,親朋之間的禮尚往來,平常過日子的一些生活用品,針頭線腦……等等一系列的開支,都需要錢,如果做兒子的都將錢上交給了父母,做為兒媳婦拿什麼去打理這個家庭?兒媳婦兩手空空怎麼去做賢妻良母?

隨著兒子的成婚,為人父母者應有所為而有所不為。

做為父母應主動的退出以前對家庭完全掌控的角色,給新人以自由的空間,其中經濟權是第一要務。

做為父母,如果身體條件許可,可以為晚輩做力所能及的事情,社會競爭太激烈,誰都不想晚輩落後,有一份光發一份熱,儘量為晚輩減輕負擔。

做為父母,不能什麼都抓著不放,這樣襁褓中的孩子很難成長,什麼都抓著不放,不利於晚輩的成長,也會為兒媳之間、婆媳之間埋下不和的隱患。

養兒防老,積穀防饑是千百年來的古訓,作為晚輩的兒媳孝教父母理所當然,作為家庭成員彼此信任遷就,將心比心,互為依存才是最重要,為人父母如果只想以掌控經濟大權來逼迫兒媳孝順養老是不明智的,這樣不利於家庭和睦。

有句古訓,屋簷溝的水,一點一滴落在原窩裡,孝順是一種傳存,一種接力,你孝順你的長輩了嗎?若孝順了,你晚輩必會孝順你。


清淺歲月念你如初見


現在兒子把錢都上交給了兒媳婦,那他怎麼來贍養自己的父母?

只能說兒媳婦是法盲,想鑽法律空子,可是並沒有空子可鑽。

現在很多兒子結婚以後。都把工資收入上交給他自己的老婆。 那麼請問?現在兒媳婦兒大部分都不願意贍養公公婆婆,但是法律規定,兒子必須要贍養父母。可是兒媳婦又掌握著兒子的財產。如果老人需要贍養花錢的時候。兒媳婦以兒子婚後收入是共同財產為由。不願意從兒子的收入中出錢怎麼辦?

呵呵,這個問題有點意思。題主的意思我懂了,兒子把工資全部交給老婆,這個工資就是婚後的共同財產,然後兒子就沒有錢來贍養自己的父母了,對不對?

你說的沒錯,法律規定兒子必須贍養自己的父母,兒媳婦沒有贍養自己公婆的義務,因為根據繼承法的條文規定,繼承並沒有出現兒媳婦這個名詞,對不對?

但是,人算不如天算,千算萬算逃不過中華民族傳統孝道文化這一關。另外,法律並沒有忘記規定這個方面的問題,在很早之前就堵死了這個漏洞。下面咱們把有關的法律規定援引出來。

繼承法的規定: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規定:

第十條 老年人養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員應當關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一條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第十五條 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從繼承法和老年人保障法的規定可以看出來,國家對老年人的權益保障的法律精神還是來自中華民族的孝道精神。那麼,也可以這樣的認為,老人的所有有親戚關係的人,都有義務為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富有贍養,撫養或者扶養的義務。

本題以兒媳婦掌握著兒子的工資收入,然後以是婚後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拒絕出贍養費 的想法是荒唐可笑的。想鑽法律空子的做法只能說是一個法盲而已。

其中“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這條法律規定是兒媳婦沒有想到的。所謂的義務,就是無條件去執行的行為。也就是說,兒子贍養父母是義務,兒媳婦贍養公婆是在協助自己的丈夫去履行這個義務,不履行還真不行。

一個家庭的主要勞動力的工資收入,主要就是為了滿足家庭成員的生活生存需要。如果做兒媳或者說做妻子的,把工資存起來不讓花銷,難道一家人吃風屙沫嗎?這種兒媳不要也罷,就是農村人常說的惡婦了,丟人現眼的,到時候自己的兒女也會效仿的,自己搬石頭砸自己的腳指頭。


農民妹子一枝花


這個問題很令人寒心!

現在陰盛陽衰,對於中下層人而言,這個情況很常見。為什麼?一個因為資源有限。另一個是責任問題,道義問題。這個是關鍵!

我覺得很多底層的父母真的是對待兒子基本可以用: 鞠躬盡瘁死而後已 來形容!

從小怕冷著餓著,長大了幫找工作,買房子,討老婆 結果房子寫的是兒子兒媳婦的名字。自己沒份。兒子結婚了,這下放心了。可是兒子工資全交給兒媳婦了。

老兩口生活還需要自理。難道這就是生活的全部意義嗎?父母付出一輩子,兒子只負責傳宗接代?

俗話說虎毒不食子,可子傻不管你,咋整?

我講講我鄰居的做法,雖然是過去的事,但道理是通的:他生了六個兒子,一個女兒。年滿18歲,分一間房一份地。然後每年交糧,那個時候沒錢。凡年滿十八歲者一視同仁。不講條件,沒有就去借,借不到累積下年一起給!

當然他比較強勢,沒一個敢說二話,無條件服從!時間久了,孩子們就習慣成自然了,不用說了!

幾個兒子女兒對他是相當孝順,如果有什麼病,都會集體回來!

有人可能會想,如果哪個兒子能力差一點怎麼辦? 涼拌,沒有也要給,

當初那麼困難,沒讓你們餓著,現在七個人養兩個老的,沒條件講,必須給!

所謂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國家為什麼要制定法律,因為人的想法沒法統一,如果全天下的人都要一個個去做思想工作,不現實吧!

所以違者處罰!

為什麼會有這麼一句話:家有家規,國有國法!

沒規矩,想怎麼來怎麼來嗎?看到人性沒?哪怕親生父母,都這樣,你還指望靠自覺嗎?告訴你們,自覺的人有,但不普遍!

有的父母說:各憑各心,各人憑個人的能力,這種父母是最傻的,你是在助長他的無能,懦弱,知道嗎?他在外面見人有難,還要施以援手,何況生養自己幾十載的父母!他們老了,就讓她們自生自滅嗎?腦子沒進水我不信!

所以啊,教育孩子一定要有方法,一定要讓他有責任感,一定要有規則。哪怕他很自覺這個規則也要立!

生而為人,不想承擔責任,這樣的兒子,拿來何用?你還指望他把你的家族發揚光大嗎?他連你都根本沒想管,這不,錢全交老婆了,你們老兩口等著喝西北風吧!

明白事理的兒子兒媳,你這樣做他她們不會認為有什麼不妥,這很公平:你養我小,我養你老。

不明白事理的,你就按規矩辦事,對吧!你管他高不高興,管他她怎麼想,都到這個份上了,是吧!他都不管你死活了你還管他她高不高興嗎?有時候多替自己想想!

三字經說:人之初性本善,苟不教,性乃遷……

小的時候,一定要給孩子正三觀,這個三觀是什麼?就是他精神上的脊樑骨,精神上沒有骨頭,他的精神就立不起來。小的時候教好了,你就不用一輩子都為他操心了,該他操心的時候他會義不容辭的站出來,為你遮風擋雨!

幾十歲的人了,還要你教?可能夠嗆,你不被氣吐血算你命大!

致所有為子女操勞一生的父母們,要學會愛護自己,保護自己!教育孩子也是一個長線投資,將來少受氣,至少晚年過的平靜一點,安寧一點吧!

教子無方,老來受傷!


愛的久愛得深


男女組成一個家庭即為一家人,彼此不分你我,丈夫掙錢應該交給妻子,女人持家絕對勝過男人,男人要想過的幸福,只有把掙的錢交給自己的女人。

就兒子掙錢每月全部交給婦婦管理,怕自己老了,兒子沒錢為自己養老,這個擔心是多餘的,古今往來沒幾個家庭先把養老錢先給父母拿出來。大多等老人幹不動了,兒女自然就會養活你,照你們的生活起居,想那麼遠幹嗎,沒幾個兒子不贍養父母的。世上真正的孝子不多,但虐待父母的也不多,富人有富人的孝,窮人一樣對父母好。

家庭的問題不要動不動就上綱上線。公公婆婆更不要把兒婦說得一無事處,把兒婦當外人看,真正來講婦婦並不是外人,她是這個家的主人,有句話講的是三十年婦婦熬成婆,今天的婦婦,就是明天的婆婆,公公婆婆對自己的兒婦好,就是等你們老了讓兒婦對你們更好。

整天擔心自己老了兒子婦婦不孝順,怕這怕那,這是心理影射,真正的原因是你們對兒婦不好,不幫兒埽做家務,不幫帶孫子,婦婦有困難不幫助,以老賣老,如果真是這樣。別說婦婦不對你們好,就連自己的兒子也不一定會對你們好。

人與人之間,首先要搞好關係,包括你的兒女及婦婦和所有親人,和你身旁所有人的關係好了,你自己自然也就好了,兒女對父母的孝不是老人爭取的,是兒女發自內心的對老人好,給你再多的錢,也不如多一點陪伴,嘴上對你好,不如內心對你好,好兒不如好婦婦。好女兒不如好女婿。

所以說不用擔心誰管錢,更不要說以後的事,只要做父母的有一個寬廣的胸懷,善待你的兒女及婦婦,能幹時捕助他們幹一點,他們的日子好過了,老人的日子一樣好過,年輕人特愛面子,都怕別人說自己不孝敬父母。婦婦雖沒義務贍養公婆,但凡做婦婦的,都是幫助丈夫一起孝敬老人。

人沒必要考慮那麼遠,那麼細,過一天算一天,事在人為,只要做父母的對兒子婦婦好,做到於心無愧,兒子婦婦一樣會對你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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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家務事


對於這個問題,很多人都認為,贍養父母只是父母自己子女的義務,與子女的配偶沒有關係,或者說,夫妻之間都是各自贍養各自的父母,對配偶的父母另一方夫妻沒有義務贍養的。對於這些想法都是對於法律的不瞭解。

根據《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第11條的規定: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通過這條法律規定我們可以看出,配偶並不是沒有義務贍養老人,而是需要協助配偶來贍養老人的。



所以根據該條法律規定,我們就可以判斷出,這個題目當中所說的,兒子把所有的錢都給了自己的老婆,老婆把錢管起來而不給老公用於贍養自己的父母,這種做法無論是從法律上來講,還是從道德上來講,都是違法和不合適的。

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夫妻之間在婚後取得的收入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這一點是沒有錯的,但是贍養父母也是夫妻雙方的共同義務。況且既然是共同財產,那麼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權合理的處分該財產,任何一方都不得剝奪另一方處分財產的權利。更何況這部分財產是用於贍養父母。更應當是理所應當。所以配置無權要求把所有的財產都據為己有,而阻止另一方配偶支付支配使用。



我們都有年老的時候,我們今天的一舉一動將來都會成為孩子們的典範,如果我們今天不孝順自己的父母,明天也不要指望我們的孩子在我們年老的時候會孝順我們。將心比心,一個連自己父母都不認的人,真的是讓人無法想象的,有這樣的配偶在身邊,這樣的婚姻我想也不會維持太久!


任律師工作室


當今社會這個問題很現實,讓很多年老體弱的父母有點擔憂,公說公有理兒說兒困難,清官難斷家務事,家家有本難唸的經,特別是廣大農村地區,看評論裡父母總是抱著寬容有些無奈的心情!兒子把錢給媳婦保管也是好事,聰明孝順尊老愛幼,有才有德的兒媳婦也很多……

不過有些兒媳總是抱怨以前結婚怎樣怎樣!計較公婆當初出錢太少,對待兒孫不一樣,偏理這個那個的!提起對父母的孝敬回報總是計較陳穀子爛地瓜,左推右阻的有很多歪理由,不問問自已做事是不是太自私?你的人品善良有木有問題?為什麼只會索取沒有回報?

自己沒有本事就別抱怨父母,孝敬父母不在於窮富錢多少!你有孝心誠意常看看父母,問問冷暖出點力氣也是孝,做兒女的不惹父母生氣,走正路不做違法亂記的事,過好你自已生活少讓父母操心,踏踏實實的做好自已不是孝嗎?為什麼有的兒子媳婦就敢說敢拚,好好努力讓辛苦一輩子的父母過上好日子?有稀罕的好東西先想著父母?父母有點不舒服就問寒問暖?不知有些人你為父母真心考慮做過什麼?

父母辛苦一輩子老了幹不動了,他們更需要關心關愛,也需要有自已的生活質量和快樂,做兒子媳婦身強力壯的為啥就不能寬容善養自已的公婆?一路走過來的父母大部分沒有多大文化,費力操心了一輩子,沒有什麼本事只會掙個血汗錢,辛辛苦苦把兒女養大,娶上媳婦蓋了房,經濟差的還有一皮股饑荒,累了忙著還的幫著撫養看小孩子!

在農村七八十歲的老人,只要身體好就一直在勞作,不到萬不得一不能動彈,有特殊情況病了災的,有幾個父母伸手去把兒女要錢的?有退休養老金的更會不需要,而且有的老人看你生活過的累,會省吃儉用補貼早以成家的兒女!有的夫妻自已吃的好穿的光鮮亮麗!不知你為父母付出多少?為什麼有的人很冷血,只圖自己享樂沒有感恩的心?這樣的人活著是不就是社會垃圾?

還有個別人抱怨父母沒有本事沒有錢,為什麼不是富翁富二代!想不勞而獲的心態你有這個命嗎?天高任鳥飛海闊任魚遊,在這個好年代憑能力本事掙錢吃飯,你自已為什麼不努力?即然你沒有這個本事就不要怨天由人,就的老老實實的做人,孝敬父母是天經地義的,有志氣有良知懂羞恥的人,是不會在對待父母的問題上,有這樣那樣推辭的!因為這是血濃於水的親情,是做人兒女義不容辭的責任!



肖哥180461167


贍養麼,作為父母方:

1,自己養老金足夠的沒必要兒女贍養。

2,年紀沒到70的,身體不錯的沒必要贍養。

3,不是獨生子女的不應該厚此薄彼要贍養。

4,有不動產可謀生夠開銷的沒必要贍養。

5,財產想給某個兒女的儘量簽好贍養合同。

6,生前想分財產的請留出自己生存治療費。

7,未老時有能力的(有錢出錢有力出力)適當幫助成家立業初期經濟育兒艱難的兒女。

8,贍養費多少根據兒女能力來,多體諒。

9,不到萬不得已儘量不要拿這孩子的錢去補貼另一孩子。

10,沒錢的肯出力也是贍養。

作為兒女方:

1,男女都一樣,將心比心不要偏一方。

2,一方條件好不需要贍養的,另一方要感恩,不要視作理所當然。

3,有條件多給點,沒條件不強求,量力而行,同甘共苦就好。

4,經濟達不夠,多出力也是贍養。

5,常回家看看,多關心老人起居,有時候,贍養跟錢沒啥關係。

6,不是住一起才是贍養,生活習慣差異多的分開住彼此更舒心。

7,多體諒父母難免偏心,不過分就不必計較

8,贍養父母不是為了繼承財產,凡事想開


月黑風高204206589


子女贍養父母是義務,子女沒有任何理由拒絕這一義務。作為子女的配偶,雖然沒有直接贍養公婆(岳父母)的義務,但有義務配合配偶贍養公婆(岳父母),或至少不能阻擋。

子女贍養父母所用的錢財,並不計在子女婚後共同財產之列。也就是說,子女必須贍養父母。子女從自己收入中取出贍養父母的費用,這部分是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的。

如果子女將自己的收入交由配偶管理,也不影響子女贍養父母的義務。保管夫妻共同收入的配偶,必須拿出一部分收入用於贍養公婆(岳父母)。如果以夫妻共同財產為由,拒絕贍養公婆(岳父母),就是觸犯國家法律,應受法律制裁。


魚人私語


這個年代能做到不啃老,就是有本事的年輕人,還講什麼孝順?說說我身邊的,我舅家農村的,我表哥,和我老公同歲,結婚買車,家裡蓋的小洋樓住著,全是我舅在掏錢!每個月開車在廠子上班,扣除三金五險,一個月兩千多工資,生了兩個小孩,小孩生病奶粉錢上學的費用,請問一個月兩千多的工資,養活得起他自己的一小家嗎?都是他爸在出大頭!;再說說我老公他們兩個舅的兒子,年齡都是90年左右,大舅的兒子,四處做零工,沒啥手藝!老爸給買車把婚結了,幫忙帶孩子,現在孩子快上幼兒園,還想給兒買房為孫女上學在城裡方便!小舅的兒子,沒有對象,他爸出首付買的本市最貴的小區,兒子也沒有正經工作,一個月掙的基本花完!每個月的房貸還得他爸還!再說說我老公,是他家老小,結婚的花銷全是村裡被徵地賣的十萬元!我公婆沒出來錢!他們五六十歲,我們的孩子自懷孕到現在孩子一歲多,公婆不出錢不出力,以身體不好,一輩子沒本事為由拒絕出錢!買房的首付還是我借我孃家的錢,我老公從早忙到晚,一個月拿三千多,是交給我這個媳婦了,他說自己拿錢會亂花,我們每個月除了房貸,千小心,萬小心不敢讓孩子生個病,因為沒有臉再出去借錢!基本每個月不到發工資,就沒錢了!我不是和我們那些表哥表弟家庭攀比!各有各的命!只是說,社會發展到今天,大部分年輕人就算結婚了,有點資本,通情達理的父母都會出來幫兒子緩解經濟壓力!!你讓我們這些自力更生,差點去搶銀行的人,去給自私自利年輕時好吃懶做的父母談什麼養老,法律是公平的,但當兒子兒媳都自顧不暇的時候,拿法律出來壓制,出來道德綁架!那就讓這個年代的年輕人統統因為不孝順老人,判死刑吧!


xx沉默的仙人掌


首先來說,贍養老人我國法律規定的老年人子女,以及其它依法負有贍養義務人員的必要責任,而且子女贍養老人是我國的文化傳統,無論從法理還是情裡來說,子女都必須贍養老人,這是無可爭議的義務。

但現在社會確實是有題主所說的類似問題,那就是在獨生子女夫妻財產問題上,男方確實是有將大多數收入“上交”給妻子的現象,而且這個現象不在少數。



那麼有沒有可能,當男方父母需要男方進行贍養義務的時候,女方不同意出錢,甚至以夫妻間共同財產的名義將其“私吞”呢?

首先來說,這在法理上是不允許的,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有關規定,“贍養父母是子女應盡的法律義務。任何人不得已任何方式加以改變,也不得附加任何條件進行限制。”

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一條的規定,“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而我國《婚姻法》中儘管沒有規定夫妻一方有贍養另一方父母的義務,但也明確規定“在一方履行贍養自己父母的義務上,另一方應當予以協助。”

而且,既然女方是以夫妻共同財產為藉口,不願意“出錢”,那男方其實也可以,同樣以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讓女方拿錢的。

而且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國《婚姻法》中,明確規定“出嫁女兒本人沒有收入的,不能作為拒絕履行贍養老年父母義務的理由。因為她們從事的家務勞動與丈夫謀取生活資料的勞動具有同等價值,其丈夫勞動所得的收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有平等處分權,可以從夫妻共同財產中支付贍養費。”,這條在反方面,也是可以作為男方要求女方以夫妻共同財產的理由,支付其父母贍養費的。

而且除了法理上,在情理上這一點也說不通,以我們常人的看法來說,如果夫妻雙方,女方拒絕贍養男方的老人,那這女方的思想品德肯定就有問題,在道德上必然要受到社會的譴責。

而且人人都有老去的那一天,當女方年老的時候,如果她的兒媳或者女婿也這麼對待她,她又如何自處呢?

我們有句俗話說的好,叫“清官難斷家務事”,在很多時候,一旦涉及到家庭倫理的問題時候,我們往往不願意用法律的手段去處理問題,因為這樣做會傷害了家庭成員之間的感情。

但有的時候,比如在贍養老人的問題上,那是沒有任何理由可以推脫的,你可以窮一點、苦一點,可能你的自身能力沒有辦法讓父母都過上人上人的好日子,那就盡你最大能力,讓他們過上能過上的好日子,哪怕有一絲能力,你都不可以拒絕贍養你的父母。

因為他們對你的恩情,真的比天還大,比海還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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