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找了后老伴,住在子女名下的房里,如果父亲去世后,有权让她搬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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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上说,是的。成年子女对继母有道义上而非法律上的援助和赡养义务。


但人是有感情的,从这个角度来说,得从多个方面来看。


1、儿女方面


后老伴对父亲是不是照顾有佳,相亲相爱?后老伴是不是赢得了孩子们的敬重、信赖?


后老伴进门时儿女们是不是还未成年她承担起了抚养责任?儿女们的经济生活条件是不是宽裕,愿不愿意让后老伴在家里安享晚年?


在生活上后老伴替儿女分担了关心和照顾父亲的重任,使父亲吃喝有人做,出入有人陪,睡觉有人照管,有了关心和照顾的人,减少了儿女的负担,儿女是受益的。


儿女们和后老伴之间的关系是否融洽?


看到过一个故事,一事业有成的成年男子,老妈找了个后老伴,没有什么社会地位,退休工资也不高,但平时做饭很好吃,母亲跟他在一起有说有笑,生活上被照顾得无微不至。


后来后老伴生病了,后老伴担心会给孩子们添麻烦,就让母亲搬回家住,可母亲还是会去照看老伴。


过年了,男子去看望后老伴见他一个人在家里冷冷清清,便就带上媳妇、孩子、老妈一家子去陪伴。


男子看到后老伴很高兴,老妈更不用说了。过完年,儿子拿出钱来给老人住院治疗,治好病出院直接接回家里。


老人家也是天天开心地做好饭菜等他们回来一起吃。这样的相处,怎么可能不让他生活到离世。



如果后老伴进家时,男方的儿女还未成年,后老伴抚养过,儿女对后老伴是有法律规定的赡养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房产是父亲的婚前财产,婚后房产增值收益有后老伴的一份,父亲去逝不该让后老伴流落街头。


即使后老伴进家时儿女已经成家也要看父亲是怎么安排的。


2、父亲方面


房子房产证上是儿女的名字,按照法律,所有权就是儿女的,让谁住不让谁住,是儿女的权利。即便是继母,没有抚养过儿女也有权让她搬走。


但房子是不是继承父亲的?之前有没有协议?指定了身后房子继承人,后老伴能不能住到离世?


如果房子不是父亲的,是不是在经济上支持过购房的儿女?他有没有意愿让后老伴享受这份关爱?


如果房子是父亲的,之前有协议“房子过户给儿女,后老伴可以住到离世”,那就没有权利让她搬出去。



房子本身是老父亲的,过户给儿女后自己居住,这种居住权是因为老父亲将产权让渡给了孩子造成的。


如果不是父亲的,但资助过子女,如果子女经济情况也宽裕,让后老伴住到最后也是有情有义,合情合理的。


一句话,不管是法律还是伦理上,都不能恣意处置房子。


3、后老伴方面


后老伴的经济状况如何?是否有属于自己居住的房子?是不是有子女可以投奔?还有没有可以依靠的人?


如果经济收入能够维持生活,有自己的房子,可以商量补贴一定的资金让出房子。如果有子女愿意接纳她、或有依靠的人,也可以同样处理,关键是要征得本人同意。


如果没有子女、没有依靠的人,或者有子女却不愿意一起生活,经济条件允许的话,又宅心仁厚,愿意让后老伴住着就没有其它可说了。


如果老爸去世了,可以让她继续住着(这是她的家)直到她也离世,房子还是儿女的,只是少赚几年房租,遇上这样有善举善念的人,双方一定会生活得幸福。


如果儿女自己需要居住,也可以采取变通的方式,出钱帮她租个房子住。


让不让住,说到底,就是看有没有感情、乐不乐意!



有书君认为,之所以会提出这样的问题,可能是儿女担心房子被长期"霸占"、自己经济收入受影响等因素。都是房子值钱给闹的。


为了保护房产不落到别人手里,人与人之间真是上演了多少缺少了温度,没有了亲情的各种撕。


如果你能够将此事处理得当,让后老伴老有所居,晚年生活幸福。说明你懂得人心都是肉长的,你心间有真情,是个不重钱财重情意、守礼节、心胸宽广的人。为你点赞!


幸生


我的邻居老郭现年91岁,耳不聋眼不花,走路象小伙子。人称颂他为老小伙。

老郭64岁时,原配老伴过世,俩人育有3子1女,都已成家独立门户。老郭凭着自信独立生活两年后。经同事介绍,找到一位小老部18岁的丧夫的付姓女人,虽然成了夫妻,但没有办理结婚证!

老郭的房子和我的同样大小,四室一厅一厨一卫(厨、卫各6平方米)住房很舒适,老郭与老付同居前讲好,有协议书!老部若先走了(死了),老付本人可以继续住到自然仙逝。然后,由她女儿继承,老郭的理由是3个儿子不好指定谁继承人,女儿就一个。3儿子也都同意老郭的意见,没有一点争议。

老郭由于和老付同居前就有协议!并指定了身后房子继承人,所以老郭和老付25年来不仅能一直和睦相处!还有促进双方身心健康多多的益处。

今年91岁的老郭依然精神矍铄,思维敏捷,笑口常开!当年找老伴时周密的考虑以及协议,发挥了重要因素!

老郭退休前是省土地局局长(后升为省国土资源厅),老付是电力系统职工,俩人都有一份丰厚的收入。加之同居前的协议书。感觉老郭有伴的人生滋润圆满!令人羡慕嫉妒!

单位同事以及宿舍大院邻居都称颂老郭是老来红。不凋谢的一枝独秀!

创作于2018.7.17.山西太原


晋A闲云野鹤


从法律上来说,这种情况你有权让她搬走。虽然她和你父亲缔结婚姻关系,他们双方之间互相负有扶养义务,但是你父亲的义务并不会无条件地转嫁到你的身上。虽然你平时赡养父亲,她肯定会在相当程度上雨露均沾,这也是难以避免的事。但是一旦你的父亲去世,你对父亲的赡养义务即告消灭,她作为跟你非亲非故之人,你自然没有继续赡养她的义务。

如你所述,这套房屋已经过户到你的名下,你当然有占有、使用、收益的完整权能,你有权决定让谁居住或者不让谁居住。因此,当你父亲百年之后,你有权要求她搬离你家,如果她不愿搬离你也可以将她告到法院要求搬离。

另外,这里给大家说说另一种情况,如果你的父亲再婚时你尚未成年,你的继母和你的父亲共同扶养你长大成人。那么,你就和你的继母相互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你长大以后、她丧失劳动能力,你就应当对她履行赡养义务,就不能随便把她扫地出门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冰焰


父亲今年81岁,为你找了个后妈,今年62岁,她小你爸将近20岁,她能给你爸带来快乐和幸福,增添你爸的活力,同时给你爸带来开心和欢乐,使你爸天天有一个好心情,这样也可以是你爸增加长寿。

在生活上她替你们儿女担当了关心和照顾你爸的重任,使你爸吃喝有人做饭,出入行走有人配伴,晚上睡觉有人照管,这样以来你爸有了关心和照顾,同时也减少了你们儿女的负担。

后妈和老爸关糸合的很好,老爸如若去世,留下后妈一人,她在外也没有住房,让她住在你们的房子里,你们也该同情后妈为你老爸的负出吧,后妈去世你们的房子还是物归原主,属于你们的。


志同道合179276449




西门观点:按照法律规定,有权让她们搬走。但如果这样做,你就会被人咒骂:良心被狗吃了!

事件大略:

先从法理说你可不可以让你继母搬出你的房子。

你说那套房子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那按照法律,所有权就是你的,让谁住不让谁住,都是你的权利。即便是你的继母,你也有权让她搬走。

再从情理说你这样做对不对。

先看你老爸要不要娶这个继母?从描述看,你老爸82岁,无人照顾,你们肯定很忙,顾不上照顾,找个老伴照顾他,减轻你们的负担,多好的事。



再说你爸有了这个老伴,非常快乐,这不是更好么?能让你爸快乐,快乐就能长寿,难道不是儿女的愿望么?

有人可能会说,81岁找62岁老伴,老不正经。或者说,62岁大妈找81岁老头,一定是图人家钱。

说人家老不正经,完全是胡说八道,正经不正经都是人家的事,两厢情愿,和你有关系吗?你的心不正经,看别人才不正经。难道让81岁老头再找个81岁老太,你让他们谁伺候谁?

说人家老太图钱,我觉得更是信口开河。从题主描述看,人家老太有每月2000元的退休金,而没有说老头有没有退休金,谁图谁的钱?

先不说要不要报恩,如果你爸真的和她领了结婚证,那她就是你的继母。继母也是母亲,也应该当母亲来赡养和对待。



即便你不赡养继母,但她毕竟伺候你爸多少年,至少不该你老爸一走,你就过河拆桥,把她撵走,扫地出门吧?这不是人做的事!

正确的做法是,如果有一天,你的老爸去世了,应该让她继续住在你的房子里,直到她也离世,房子还是你的,只是少赚了几年房租而已,但你的良心却大赚了。

谢谢您的关注,期待您的看法!

(网络图片与内容无关)


西门白甫


我觉得你还是让你老爸跟那个阿姨说清楚关于房子的事情,探看对方的反应,因为我们都知道阿姨现在没有住房,想跟你老爸结婚是不是有别的意思或企图。坦诚的告诉她让她知道这一切,这也是做人应有的本份,不要让别人有被骗的感觉而落人口齿遭人非义。

如果她并不是冲这个房子来的,只是单一的爱恋你老爸,只是想找个人搭伴过过晚年,那就请你成全他们吧!虽然你老爸已经过了耄耋之年,但是只要是个人都有欲望有自己的爱好和追求,都有被爱和爱她人的权力。哪怕这个黄昏恋尤如腑冲而去的落日,黑夜的来临是你眨眼瞬间的事。但是只要是他们俩位是真心快乐和幸福的那就值得祝福。

我们做儿女的是很难以我们的心态去理解老人的思想,所以只能将就相迁。只要是他们渴望的和需要的,不是很过份就应该满足。

而我现在最想说的是,如果有一天你老爸已不在;如果她在你老爸去世之后没有打算搬走之意,那么请你留下这个阿姨,看在你老爸的面上好好的善待她,你们能由两个陌生的家庭相聚在一起是缘分。你也可当是你又再请了一个保姆。而如果你觉得没必要收留她,你要好好的和她说清楚,并帮她寻找出租的房子尽量做到妥善安排。


春的盛妆


一位同事的老爸找了一个后老伴,一起生活了十几年。后来由于占地,老两口搬入了还迁楼里,房子都是儿女名下的。不久老头过世了,子女们问老太太有何打算?老太太说想回老家(石家庄那边的),同事和家里人商量了一下后,和老太太说:那给您二十万行吗?老太太摇摇头说:再多给几万吧。于是给了老太太二十五万,将老太太送回了老家。有一次我问同事:与老太太一家还有联系吗?同事说:老太太回家不到一年就死了。我说“那老太太身体很好啊,怎么这么快就死了呢?”同事说:一到老家,钱就被子女们给分了,然后没人管老人了。死的时候我们哥几个还都去来着……


原本简单28129126


科技科普促使人们养成理性思考和理性处理事务的习惯——凯腾聚知。

从法律和伦理上,丈夫的成年子女对继母有道义上而非法律上的援助和赡养义务。

根据题主提供咨询,继母的居住权来自你的老爸,你老爸将房子过户给你自己,然后结婚使用,是当今社会世风日下的一个矛盾隔离手法,说明你老爸很睿智。

你继母明知此种安排,还和你老爸结婚,说明也是明理的人。

你老爸走后,依法你可以收回或租售房子。但是从伦理上你需要征求并提前通知你的继母。

如果你的继母没有房子,依法在同等条件下你的继母有优先居住,租住,购买权力。

一句话,不管是法律还是伦理上,你都不能恣意处置房子。

从目前来看,因为房子本身是你老爸的,过户给你后自己居住,这种居住权是因为你老爸将产权让渡给了你造成的。

换句话讲,只要你老爸没有过世,这种居住权你老爸就一直拥有,继母由于和你老爸的婚姻关系的存续而分享这个居住权。

你老爸自然离世造成和你继母的婚姻关系自然解除和你老爸和继母依法解除婚约是不同的。

从伦理守孝的角度,你老爸离世3年后你才可以和继母谈论房子的居住权问题。

法律现在逐渐在完善,婚姻依存的居住权与产权分离的现象会引起司法的关注。


凯腾聚知


其实现在很多老年人,如果是老伴不在了,再找一个伴也是可以的,不过大多数不会领结婚证,共同生活前,会签一份协议,然后在一起相互照顾着生活,如果两个老人都有孩子,根据个人情况,可以像亲戚或者朋友一样走动,反正出发点一致,都是为了老人晚年生活方便,有个伴相互照顾,孩子们也可以安心过自己的生活,有空就过来看看老人,关键是两个老人在一起生活,不会给孩子增加负担,这样的话,老人觉得好就是真的好!

我本家的大爷,大娘去世了我大爷身体特别好,然后孩子们张罗着给找了一个老伴(也可以理解成贴身保姆),不领结婚证,在一起生活,每个月给这个女的开工资,两个人有单独的住房,也是签了协议的,这种关系可以持续到我大爷去世,如果我大爷对这个女的不满意,可以随时结束共同生活关系,如果我大爷去世,这个女的就必须搬离我大爷的房子,但大爷家的孩子可以根据两个人在一起生活的实际情况,可以一次性多付她12个月的工资。如果我大爷不满意,最后也可以不付。两家可以根据情况自己选择是否像亲戚一样来往。

做为儿女,如果有一个人曾经让自己父(母)的晚年生活幸福过,做为儿女,该有的敬重请保持,该有的礼节不能少,因为父(母)最后的时光因为有这样一个人,很幸福过……

所以要懂得感恩……

就我个人而言,如果父(母)老了只剩一个人时,我支持父(母)再寻找一个合适的人伴儿……父(母)最后的时光不应该一个人走……

像你这种情况完全可以签协议,如果两个老人都有退休金之类的,实在不行在外面单独给他们租房也可以,避免其他麻烦。


懒窝窝的杂尘


这是儿女的房子,作为老人后找的老伴儿,在人家的房子里住了这么多年,老伴儿去世了。还是要离开人家的房子。因为孩子的房子老人没事,没有权利在居住的。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继母与这个孩子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他们住这个房子是一点儿也没有理由和依据的。不过作为老人的儿女应该感激一下这位继母。因为他毕竟陪伴着你的老父亲走过了这么多年。帮助你们照料父亲,帮助你们。六里你父亲的日常生活。这位老人还是有功劳的。如果说你的父亲去世了。你一定要用一种很友好的方式让老人离开这个房子。然后拿出一笔钱来给这位老太太。让这位继母感到付出有回报,心里感到欣慰就好了。因为做人做事真的不能做绝。处处都要给人留点余地,都要设身处地的去替别人想一想。我觉得只要你很友好,很友善的去对待这位继母。人家还是应该通情达理的。还是会离开你自己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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