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子一旦踏入此地,不僅本人一生淒涼,其後代亦受牽連

古代中國受重男輕女的影響極深,女子被儒家倡導的“綱常倫理”

“三從四德”等觀念束縛,使得女子的地位一落千丈,逐漸成為男性繁衍子嗣的生育工具。良家女子雖然地位較低,但如果家境不錯,至少衣食無憂。最悽慘的是獲罪官員的妻女和罪犯的家屬,一旦遇到這種情況,不僅本人一生淒涼,其子孫後代亦要遭受牽連。

古代女子一旦踏入此地,不僅本人一生淒涼,其後代亦受牽連

在古代,獲罪官員的妻女和罪犯的家屬會被打入賤籍,稱為樂戶。之所以被稱為樂戶,是因為她們是以歌舞陪侍服務於上層官員的賤民,其年青女子大都成為官妓。隋朝設立教坊,專職管理樂戶,唐宋元一直沿用教坊機構,成為朝廷專門服務官員的娛樂機構。明代改稱教坊司,永樂帝“靖難”成功之後,將建文帝忠臣齊泰、黃子澄、鐵鉉等人的妻女沒入教坊司充當官妓,供人輪番蹂躪。

古代女子一旦踏入此地,不僅本人一生淒涼,其後代亦受牽連

《南京法司所記》:齊泰姊及外甥媳婦,又黃子澄妹四個婦人,每一日一夜,二十餘條漢子看守著,年少的都有身孕,除生子令做小龜子,又有三歲女子,奏請聖旨。奉欽依:由他,不的到長大便是個淫賤材兒!

沒入教坊司的女子,等待她們的就是暗無天日的生活。她們不得不倚門賣笑,不得不忍受恥辱,受到社會的歧視。這些女子受盡人間侮辱,一旦年老色衰,失去了利用價值,就會被趕出教坊司,卻因為賤籍限制,無法找到其他謀生途徑,只能在僻靜處孤獨老去,鬱鬱而終。

古代女子一旦踏入此地,不僅本人一生淒涼,其後代亦受牽連

更可悲的是,即使她們生下子女,依然無法擺脫樂戶的賤籍身份,不能參加科舉考試,不能自謀職業,生子令做小龜公,生女令做小官妓,生生世世,永無止境。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清雍正元年(1723年),清世宗下旨“削除其籍,俾改業自新,與編民同列”。自此,這個慘無人道的賤籍制度才被廢除,樂戶人家也可以像平民百姓一樣的生活,享受同樣的權利。

古代女子一旦踏入此地,不僅本人一生淒涼,其後代亦受牽連

憶古思今,我們應當慶幸生活在當前優越的社會制度中,享受著科技和文明發展所提供的各種便利,再也不用擔心遭受古代封建制度給人帶來的磨難和屈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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