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醫生回扣根源的九個回答

对医生回扣根源的九个回答

藥價虛高,是因為公立醫院有能力掙錢,卻礙於管制無法從服務裡掙。有人因此提出,要解決回扣,必須提高醫生的陽光報酬。

聽起來很有道理,可是多高的收入水平才算合理,怎樣的環境機制才能阻止人們“拿了還想要”?這些首先得釐清,許多問題待解。

对医生回扣根源的九个回答

為什麼藥品回扣屢禁不止?

醫生和醫院吃藥品回扣已經是常態。關於原因,絕大部分人的因果關係鏈條是這樣的:

首先,藥品回扣成為常態,其前提是藥價虛高,否則根本不可能有回扣空間。

其次,醫院和醫生之所以採購和處方價格虛高的藥品,是因為醫療服務價格太低,不通過虛高藥價養醫(養醫院和養醫生),醫院無法生存。

再次,醫療服務價格之所以太低,是因為政府的價格管制,行政定價定得太低。

結論是什麼呢?看起來好清晰,也好簡單:

1)政府別管制醫療服務價格,你又管不好,何必要管?

2)增加財政投入,財政給醫院和醫生補足,他們就不會以藥養醫了,就不會拿藥品回扣了。

實際上,這個邏輯是似是而非、經不起推敲的。我們從頭開始抽絲剝繭地分析一下:

对医生回扣根源的九个回答

問:

醫院和醫生為什麼要通過賣藥收回扣賺錢?

答:

藥價,本來僅僅是藥品的價格,這就是國外的情況。但是,中國的藥價中混雜了另一個東西,就是醫生(醫療服務)的價格。簡言之,為何中國藥價“虛”高?“虛”高的這一部分就是醫生的價格,或者說醫療服務的價格,體現為回扣。

問題是,為何醫生的價格不直接體現在醫療服務價格中,非要混在藥價中?上面的邏輯說了,因為政府行政定價把醫療服務價格定得太低。那我們首先應該追問一句:政府為何要管制醫療服務價格?道理很簡單,因為中國是公醫體制。

和美國不同,中國的高等教育是公立教育,醫學生大部分學習培訓費用是財政掏錢。中國絕大部分醫療機構是公立醫療機構,醫院所佔土地由政府無償劃撥,所需建築和設備由財政投資(至少京上廣深是這樣)。政府給了公立醫院壟斷經營執照。醫生部分工資財政支付,醫生的退休金財政支付(同樣,至少京上廣深做到了這一點)。很顯然,在這麼多醫療服務成本由政府承擔的情況下,政府當然不能再讓醫院和醫生自主定價。

這是為什麼?最基本的經濟學原理告訴我們:定價機制決定於資源配置機制。有什麼樣的資源配置機制,就必然有什麼樣的定價機制。醫生是自由流動的自由執業者,醫生的價格(薪酬)或者說醫療服務價格就會由市場決定。醫生是由行政配置的(行政決定公立機構和編制的數量),醫生的價格即薪酬就是行政定價。

問題是,公立醫院及其醫生有市場勢力,或者說市場壟斷力,市場勢力就是定價權。政府管住了醫療服務價格,卻管不住醫生開藥。於是乎,醫生就把這個市場定價權轉移到藥價中去了。

到現在,大部分人還沒有意識到問題的根源在公醫體制上。批評政府價格管制不當,根本沒有說到點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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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其他國家比如英國也有公立醫院,為什麼他們沒有出現賣藥收回扣現象?

答:

其他國家比如英國有公立醫院,卻沒有公立醫生(事業編身份的醫生),沒有公醫體制。人家的醫生都是自由執業者,公立醫院僅僅是作為和民營醫院一樣平等的僱主,在市場上僱傭醫生。比如,市場上,趙醫生自己開診所,一年起早貪黑收入30萬元;到私立醫院工作朝九晚五,私營老闆給他開25萬元;公立醫院打算聘他,如果談工資待遇:“趙大夫,到我們公立醫院來工作吧,一年20萬,收入是比私立醫院低一些,但是沒有失業之虞啊,你也知道公立醫院嘛,幹活沒那麼辛苦,我們可不像資本家那樣壓榨你!一年休假比私立醫院多,政府給的養老保險很不錯,來不來啊?” 簡言之,政府如何確定醫生的收入?參照市場價!低於市場價太多,公立醫院招不到醫生,就必須提高。就這麼簡單,這樣定,納稅人也提不出意見,大家都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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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醫生認為以藥養醫、回扣氾濫的原因是政府投入太少了,對不對?

答:

如果認為政府財政投入少了,那應該問一個問題:財政投入多少才合理?現在的實際情況是:城鎮職工一年繳納一萬億的醫療保險,基本都支付給了醫院,城鄉居民繳納大約五千億醫保,其中財政補貼三千多億,這也都支付給了醫院。財政每年還補貼給公立醫療機構四五千億,財政為老幹部和部分機關事業單位職工每年還支付幾百億醫療費用。財政投入和大家繳納的醫療保險費,一年加起來有兩萬多億,還不夠嗎?財政的錢來自大家交的稅,不是天上掉下來的。談財政投入,要想想我們繳納了多少錢,國家又有多少錢呢?

問:

可是醫生還是覺得工資太低,有種說法“N次醫改,政府最該改的地方——醫務人員的薪酬——絲毫沒有變化”,這個說法對嗎?

答:

公立醫院的醫生,現在合法的收入已經是同學歷、同資歷的公務員和老師的3倍以上了,比如北京,一個部委的處級幹部的月收入也就六千多元,一個主任醫副主任醫的月收入怎麼也有兩萬左右。有沒有“變化”,看合法收入的數字就很清楚。比如高中同學,同時參加高考,你考上了北大中文系,畢業去中學當老師,年薪15萬;他考上了北大醫學部,畢業去了北京三級醫院當醫生,年薪30萬,已經是同等學力的同學的兩倍多了,這樣看,還覺得醫生的工資低嗎?

問:

可是醫生工作很辛苦啊!不是嗎?

答:

公務員和教師也很辛苦。可能很多人不知道公務員加班加點是常態。一個醫生,早上送孩子去上學時,孩子的老師已經等在教室門口了;下午去學校接孩子時,孩子老師還在教室陪著孩子。老師不辛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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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可是國外醫生都是高收入的?

答:

說國外醫生“都”是高收入,其實是一種以訛傳訛。咱們還是用數據說話,先不說國外了,就說中國臺灣地區吧,臺灣人均GDP2.2萬美元,臺灣醫生平均收入大約在40多萬人民幣,高年資醫生也不過60萬左右,也就是說臺灣醫生收入大約是人均GDP的2.5-4倍;北京人均GDP大約10萬人民幣,北京三級醫院醫生的合法收入平均在30萬以上,高年資醫生在60萬元以上,已經是人均GDP的3-6倍以上了,上海情況也是如此。你說是北京上海的醫生收入高,還是臺灣的醫生收入高?要知道,臺灣醫生的勞動強度也很大,不低於大陸。

再看看日本吧,日本2014年人均GDP3.62萬美元,醫生平均年收入在1000-1100萬日元之間,摺合人民幣是59-65萬元,大約是日本人均GDP的3.8倍左右。和日本醫生相比,京滬醫生收入不能說低了。

(文章中涉及北京、日本和臺灣三地的醫生收入數據,日本和臺灣醫生的收入來自公開數據、文獻等,也綜合了臺灣醫院管理者的意見,北京的數據來源為非公開報表及業內管理層諮詢,是稅前數據。之所以選擇它們進行比較,一是同為發達國家和地區,發展階段相似才有可比性,二是相較於歐美,淵源更近。)

問:

醫生收入水平到底多高是合理的?

答:

怎麼判斷合理與否?再打個比方,全北京就我一家可以賣白菜。白菜我賣多少錢群眾都覺得太貴!可是如果滿大街都是賣白菜的,你在朝陽問價3元一斤,到西城還是3元一斤,到海淀、到豐臺、到通州都是3元一斤,你就認為3元一斤是合理的。到東城你發現有人賣4元一斤,你就會說他不合理。

同樣的,一個月給你開多少工資合理?滿中國就我一個僱主,我給你開多少工資你都認為我剝削你。可是滿大街都是醫院,你願意開診所也隨便,你自己開診所一年累死累活最多掙30萬元,王老闆問你跟著他一起幹,一週休一天,一年24萬幹不幹?李老闆問你到他那裡,一週休兩天,一年25萬元幹不幹?公立醫院院長問你到公立醫院一年20萬,一週休兩天,一天朝九晚五不超過8小時,還給上五險一金,幹不幹?哪個合理你自己比較就是了。

這就是合理的工資決定機制。這麼簡單的常識,竟然還會爭論這麼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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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藥價虛高,醫院和醫生沒有責任,藥價都是政府定的,又不是醫院和醫生定的。這種說法合理嗎?

答:

表面看是這樣,事實卻並非如此。最終的高藥價,就是由醫院和醫生決定的。為什麼?原因如下:

1)儘管藥價是政府制定的,比如最高零售價是發改委價格司制定的,政府集中招標的中標價是招標辦選定的,但是政府卻不會一種藥品只保留一個單價。以招標為例吧,一般同一種藥品至少讓三種檔次的藥中標。比如抗生素頭孢曲松,一般是如下三個藥品中標:原研藥中標價70元左右,某個中檔藥中標價35元左右,某個國產仿製藥中標價1.24元,對90%的患者這三個藥品療效是一樣的(原研藥已經過了專利期,另外兩種是仿製藥)。但是,醫生一般只處方那個35元的頭孢曲松,因為這個藥品回扣大,那麼最終患者支付的頭孢曲松價格就是35元而不是那個1.24元。

這樣看看,藥價到底是政府定的還是醫生定的?答案是:掛牌價是政府定的,實際支付價是醫生確定的。

2)藥品的中標價是誰定的?招標辦?不是。中標價是專家組定的,而專家組是由三甲醫院主管藥事的副院長、藥劑科主任、主要的科室主任組成。中標的藥價,其實是這些院長和醫生定的。

我們並非是把藥價虛高完全歸因於醫生。藥價虛高的根源當然是體制。但是醫生說虛高藥價自己無責,卻不符合事實。

再補充一個真實的故事吧。上海的藥品招標工作現在改由社保局負責。為了穩妥推進,上海社保局沒有大動干戈重新招標,而是挑選了前幾年處方量很大的幾個高價藥品進行了單獨談判,大幅度降低了藥品採購價,結果呢?這些去年醫生還大量處方的藥品,今年藥價大幅度下降後處方量也大幅度下降。自然,相關政府部門非常惱火,原因大家心知肚明。

对医生回扣根源的九个回答

問:

您也不要僅僅是主張廢除醫生的事業編,僅僅主張推進醫生自由執業,您應該從普通醫務人員的角度來分析一下某些政府部門、以及公立醫院的院長,是如何依附這種公立單位體制獲利,並最終成為現行體制的維護者,成為建立合理的醫療體制障礙的?

答:

我理解你們的意思,但問題的核心就是醫生的公醫身份,也就是事業編制身份問題。道理其實很簡單,如果醫生沒有了事業編,醫生開始自由流動了,局長們、處長們、院長們也就不會擁有那麼大的行政權力了。你們看,現在記者和編輯大部分沒有事業編身份了,自由流動了。儘管媒體的主編和社長還有行政級別,還是政府任命的,但是他們就沒有衛生系統官員和院長那麼大的行政權力,如果他們耍橫,有水平的記者和編輯就會跑路,“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誰還受你那窩囊氣?打個比方吧,如果甄嬛們能夠自由流動,能夠離婚離開皇宮,皇帝和皇后還橫得起來嗎?

道理就這麼簡單。

对医生回扣根源的九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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