邂逅“中无”及其伪概念揣测

文 / 薛远帆

邂逅“中无”及其伪概念揣测

“中无”,《六首无伴奏中提琴组曲》的假说而已。对于这毫无事实依据的无本之木,“大无”和“小无”的爱好者必定会嗤之以鼻:巴赫么?胡诌八扯!马科斯·里格(Max Reger)?不着边际!没错,对于您的不屑和指斥,我完全认同!但话说回来,我之所以用这不着调的伪概念来“说文解字”,起头只是为了叙述多年前一次网购唱片的荒唐经历,问题是写了没几行,反而被这子虚乌有的生造词儿牵了鼻子,所写居然貌似有了索隐的意味。

七八年前,一日上网搜索,在一户网店的商品展示栏中,我偶然看到了PHILIPS公司出品的一套小双张唱片的封套图案:正中偏左处,中提琴大师今井信子(Nobuko Imai)的黑白侧面照赫然在目。对于封套右上角颇为抢眼的“J.S.Bach:The 6 Solo Suites”(巴赫:六首独奏组曲)的反白印刷字样,我初初略感意外,因为按照常规,唱片公司是不会把界定乐曲所属的独奏乐器名称遗漏的。如果是刻意抹去,则另当别论。眼前这封套设计,演奏者照片加上模棱两可文字的组合,意味着这套小双张是今井信子演奏的六首中提琴组曲。要不是紧接着下面一行BWV1007-1012字样的锁定,孤陋寡闻如我,还以为巴赫真留有《六首无伴奏中提琴组曲》(下意识想到的)在世,如今被发掘出来了呢。原来这是中提琴版的“大无”!封套文字赚人眼球的处理方式是,在显眼位置有意隐去了独奏乐器的从属,而在不引人注意的右下方用暗红色字体标出了中提琴的英文字样。黑底色上的暗红印刷,这是故意让人“误入歧途”吗?

以PHILIPS在唱片出版界的专业水准论,是不会在细节上犯如此低级错误的,他们之所以这么做,兴许是想要表明一种独特的认知立场,大概在他们看来:巴赫的BWV 1007-1012并不一定就是写给大提琴的。当然,这只是我这外行的小人之见罢了。

听各种版本的“大无”多了,对突然冒出来的中提琴版的这道另类大餐自然心向往之,因为这是别一番格调的BWV1007-1012,岂有不及时享用的道理。

下单中,我对商家标定的30元价格将信将疑,因为这套PHILIPS序号462 798-2 DDD的唱片发行于1999年,以它的小众之小众色彩衡量,其微批量印行是肯定的,眼下这商家以如此低价出售,如果不是脑子出了毛病,就一定是企图用打口碟冒充好货,除此之外,他还能玩儿出别的什么把戏来么?

果不其然是一场把戏。下单后也就半天功夫,我就接到了网店店主打来的电话。电话那头是一个中年男子的声音:“先生,您下单的‘中无’(原话如此)是我自己的藏品,暂时没有出售的打算。我的意思是,如果您不介意的话,我准备帮您高保真复制一套并且很快寄给您。您看怎么样?”话语间,丝毫听不出他设局蒙人被拆穿后应有的歉意。

瞧见没有?也就半天前,我所谓的“中无”还只不过是心中那么一闪念而已,但这会儿,一个卖音像制品的电商却把它说得跟真的一样。那商贩算得上是有心计之人,而且确实懂行——对古典音乐圈儿里的某些缩略语门儿清,当他用比附的手段推销一件似是而非的商品时,虽然移花接木、偷换概念,但却不令人反感。在我看来,他绝对是爱岗敬业的楷模,因为他不仅谙熟自己的业务,而且还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否则,怎么会有“中无”这样的不经词语凭空出世?

我虽热衷于古典音乐的聆听,却从不在硬件上下工夫,也就是说,除去音乐会现场是我的必然选择之外,我是既不购置昂贵的音响设备,也不像发烧友那般费气白咧地去攒装什么自以为是的杂牌货,对于唱片的购买,更是只求随遇而安,从没有为了大而全的各种版本收藏而绞尽脑汁地东奔西颠儿。对于商家电话中的复制建议,我几乎没有犹豫就答应了,因为我知道,如果追求PHILIPS原版,那这买卖就会到此泡汤,另外寻觅,指不定是猴年马月的事儿。况且说,我所好奇的只是中提琴版的“大无”究竟有着怎样的全新韵味,退一步说,即便商贩的所谓高保真不尽如人意,我也不认为有什么不值之处,想想看,只花30元,我就能买到“中无”这样一个闻所未闻的概念,商家的“知识产权”岂是白给的?

邂逅“中无”及其伪概念揣测

三天后,我收到了邮件。为了保险起见,我让快递小哥略等片刻。等我把两张唱片先后试听数十秒后,才付款让他走人。商家没有使用连环套,他所复制的唱片,音效基本不亚于原版,至少对于无伴奏独奏乐器来说,这个山寨的小双张是没有什么大问题的。商家随碟寄来的还有原封套上的文字复印件。唯一让我略感缺失的是,PHILIPS的文字说明没有对今井大师录制该套唱片时用琴的介绍,凭耳朵和直觉判断,我觉得她所用应该是那把1690的安德里亚·瓜内利,因为从1988年起,今井就在所有重要场合都使用了那把古董,录制巴赫当然算得重要场合,没有例外是肯定的。

“中无”是荒诞的,至少眼下看是如此,但我却不仅默认了这个说法,并且顺藤爬杆地瞎琢磨了一通,完后还自以为小有收获。对于“中无”的海市蜃楼,我是明知其伪,却又狂妄地想证其不伪,于是揣测之说在所难免。

科滕时期(1717-1723)是巴赫纯器乐创作较为集中的一段日子,六年间,除去《平均律键盘曲集》(卷一BWV 846-860)、四部管弦组曲(BWV1066-1069)以及《勃兰登堡协奏曲》(BWV1046-1051)这些众所周知的煌煌大作外,尚有“大无”和“小无”这样钻石级的无伴奏纯器乐独奏作品问世。对于那段时间巴赫是否为中提琴也相应地创作了“无伴奏组曲”这事儿,后世并非没有猜想,尤其是在“大无”被发现后的这一百多年间,理由之一是,1774年,巴赫次子、有“汉堡巴赫”的之称的C.P.E.巴赫在写给约翰·尼克拉斯·福克尔(已知最早的《巴赫传记》作者)的信中谈到:其父虽然喜欢小提琴,但似乎更钟情于中提琴,并时常演奏这种乐器。说者无心,听者有意,C.P.E.巴赫的区区文字也许只是他同福克尔文字往来时的顺嘴一说,但信函背后向人们传递的,很可能包含有另一层信息,那就是:巴赫完全有可能为中提琴写过类似于“大无”和“小无”那样的组曲或帕蒂塔之类,只不过时间久远,尘封过厚,或难免湮灭,无从寻觅罢了。

巴赫的器乐创作“几乎”涵盖了他所拿手的两大类乐器:键盘和弓弦,前者的成就在羽管键琴和管风琴文献的洋洋大观中被体现得淋漓尽致,而后者除“大无”和“小无”之外,唯有中提琴被例外了一把,这难倒是真的吗?

与大提琴和小提琴不同的是,巴洛克前期,中提琴不仅名称在Viola和Viola da Gamba之间来回游走,而且其尺寸也一直是乐器制作者无法确定的一件事。虽然按照今天对中提琴的定义,当时克雷莫纳的三大制琴家族的确已经敲定了中提琴的名分,但Viola da Gamba依然是中低音域演奏中无可替代的角色。Viola da Gamba的形制与大提琴相近,演奏者持琴亦在两膝间。到了巴赫家族一统中德意志地区音乐话语权的时候,Gamba的地位依然稳固,是图林根地区的乡村乐队的主奏乐器之一。C.P.E巴赫谈到的其父喜欢的中提琴,到底是Viola还是Viola da Gamba值得探究。

供职于科滕宫廷后,巴赫的中提琴情结(或者说是Gamba情结)未必淡化了多少,在他的器乐创作大面积开花的时候,很难想象他从未考虑过不为中提琴写点儿什么。有人怀疑,“大无”兴许就是巴赫写给Gamba的也未可知。假定这个猜想有朝一日能被证明不伪的话,“中无”的说法反倒成了未卜先知。

反观PHILIPS在封套设计上的做法,我们很难不体味到其美编的良苦用心,旁置“中提琴”字样的做法只在其次,而一个定冠词The的使用,则说明在他们看来,这套组曲的乐器归属究竟是大提琴还是中提琴并非一定。

推测并非简单的臆断,但理性的分析却更有助于我们寄望于想象中的“中无”有朝一日被发现后可能带来的惊喜。巴赫时代,中提琴已在乐队中被广泛使用,作为一位不断尝试新表现手法和偏爱中提琴的音乐家,巴赫不会对中提琴的表现力熟视无睹,在《勃兰登堡协奏曲》第一、三、五诸首中,他都将中提琴作为重要的声部平衡乐器而使用,而第六首则干脆被后人视作为两把中提琴写的协奏曲。也许,这或可表明巴赫有为中提琴创作独立乐曲的动机。

举凡发现离不开偶然,考古不排除假设,“音乐考古”也应该允许合理的猜想存在,毕竟,这种猜想还是建立在一定的简单推理的基础之上。试想,如果没有卡萨尔斯1889年在巴塞罗那一家旧书店的那次偶遇,我们今天还会听到“大无”吗?

“中无”立此存照,但愿它不仅仅是一个信口雌黄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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