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爻必背口訣(1)力量的對比。五行生剋、六親生克、起六神法等

1、五行生剋

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2、六親生克

子孫生妻財,妻財生官鬼,官鬼生父母,父母生兄弟,兄弟生子孫。

生我者為原神,如子孫為妻財之元辰也。

子孫克官鬼,官鬼克兄弟,兄弟克妻財,妻財克父母,父母克子孫。

克我者為忌神,如子孫為官鬼之忌神也。

元神動能生,忌辰動能克,我生者動,謂之貪生,又謂之洩氣,喜忌俱減矣。

3、起六神法

甲乙起青龍,

丙丁起朱雀,

戊日起勾陳,

巳日起騰蛇,

庚辛起白虎,

壬癸起玄武。

六位輪轉俱從下起至上。

4、年上起月法

甲己之年丙作首,

乙庚之歲戊為頭,

丙辛便向庚寅起,

丁壬壬上順行流,

更有戊癸起何處,

正月還從甲上求。

5、日上起時法

甲己還加甲,

六爻必背口訣(1)力量的對比。五行生剋、六親生克、起六神法等

乙庚丙作初,

丙辛從戊起,

丁壬庚子居,

戊癸何方發,

當從壬子求。

6、先天八卦序: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

7、八卦先天數:一水,二火,三木,四金,五土。

8、進神退神

甲子甲午為陽進神,巳卯巳酉為陰進神。又亥化子,醜化辰,寅化卯,巳化午,未化戌,申化酉,俱是。遇進神,則吉盛兇多也。壬辰壬戌曰陽退神,丁丑丁未曰陰退神。又子變亥,辰變醜,卯變寅,午變巳,戌變未,酉變申,俱是。遇退神,則兇衰吉滅也。

9、用神

父母爻

佔父母,即以卦中之父母爻為用神。佔祖父母、伯叔、姑姨父母,凡在我父母之上,或與我父母同輩之親,及師長、妻父母、乳母、拜認之父母、三父八母,或僕佔主人,皆以父母爻為用神。佔天地、占城池、牆垣、宅舍、屋宇、舟車、衣服、雨具、綢緞、布疋、氈貨,及章奏、文書、文章、書館、契約,亦以父母爻為用神。物類眾多,在人通變,一切庇護我身者是也。

官鬼爻

佔功名、佔官府、雷霆、鬼神、妻佔夫,皆以官鬼爻為用神。佔亂臣、賊盜、邪祟,亦以官鬼爻為用神,物類亦多,一切拘束我身者是也。

兄弟爻

佔兄弟、姊妹、族中兄弟、姑姨、姊妹、姊妹丈,及結義弟兄,皆以兄弟爻為用神。

按:兄弟乃同類之人,彼得志則欺凌,見財則爭奪。所以佔財物,以之為劫財之神;佔謀事,以之為阻隔之神;佔妻妾俾僕,以之為刑傷克害之神。

佔姊妹丈,以兄弟爻為用神,予屢得驗。至佔表兄弟,以兄弟爻為用神而不驗,還以應為用神者是。

妻財爻

佔妻妾、俾僕、下役,凡我驅使之人,皆以妻財爻為用神。佔貨財、珠寶、金銀、倉庫錢糧,一切使用之財物什器,亦以妻財爻為用神。

子孫爻

佔子孫、佔女、女婿、侄甥、門徒,凡在我子孫輩中,皆以子孫爻為用神,佔忠臣、良將、醫人、花餌、僧道、兵卒,皆以子孫爻為用神。佔六畜、禽鳥,亦以子孫爻為用神。

按:子孫為福德之神,為制鬼之神,為解憂之神,故謂子孫為福神,諸事見之為喜。獨佔功名者忌之,故又為剝官削職之神。

10、用神、元神、忌神、仇神

用神者,即前各類之用神。

元神者,生用神之爻,即為元神。

忌神者,克用神之爻,即為忌神。

仇神者,剋制元神不能生用神,反生忌神而克害用神,即為仇神。

假令金為用神,生金者土,土為元神;克金者火,火為忌神;克土生火者木,木為仇神。餘仿此

元神、忌神、衰旺

元神雖生用神,須旺相方能生得用神。

能生用神者有五:

元神旺相,或臨日月,或得日月動爻生扶者,一也。

元神動,化回頭生,及化進神者,二也。

元神長生、帝旺於日辰,三也。

元神與忌神同動,四也。

元神旺動,臨空、化空,五也。

此五者,乃有力之元神也,諸佔皆吉。

按:古以臨空、化空為無用,非也。殊不知動不為空,待衝空、實空之日,而為有用。

無用之元神

元神雖現,又有不能生用神者六:

元神休囚不動,或動而休囚,又被傷克,一也。

元神休囚,又逢旬空、月破,二也。

元神休囚,動化退神,三也。

元神衰而又絕,四也。

元神入三墓,五也。

元神休囚,動而化絕、化克、化破、化散,六也。

以上見生不生,乃無用之元神也,雖有如無。

有力之忌神

忌神動而克害用神者五:

忌神旺相,或遇日月動爻生扶,或臨日月,一也。

忌神動,化回頭生、化進神,二也。

忌神旺動,臨空、化空,三也。

忌神長生帝旺於日辰,四也。

忌神與仇神同動,五也。

以上乃有力之忌神,勢同斧鉞,諸佔大兇。

忌神動不克用神

忌神雖動,又有不能克用神者七:

六爻必背口訣(1)力量的對比。五行生剋、六親生克、起六神法等

忌神休囚不動,動而休囚,被日月動爻克,一也。

忌神靜,臨空破,二也。

忌神入三墓,三也。

忌神衰,動化退神,四也。

忌神衰而又絕,五也。

忌神動,化絕、化克、化破、化散,六也。

忌神與元神同動,七也。

以上乃無力之忌神也,諸佔化兇為吉。

按,上論元神忌神之有力無力者,總貴用神有氣。倘若用神無根,謂之元神有力亦難生,忌神無力亦休喜。

凡忌神仇神,宜於逢克。有月克、日克、動爻克、用神動化回頭克。此四者,用神、元神但逢一克,他處不見生扶者,即為凶兆,佔吉事,樂極悲生;佔凶事,須宜急避。

克處逢生

受此處之克,得彼處之生,即為克處逢生。大凡用神元神,以克少生多為吉;忌神,以生多克少為兇。故忌神宜克不宜生。

11、動靜生克

六爻安靜,旺相之爻,可以生得休囚之爻,亦可以克得休囚之爻。蓋旺相者,如有力之人也。動變生克衝合

卦有動爻,動而必變。夫變出之爻,能生克衝合本位之動爻,不能生克他爻,而他爻與本位之動爻,亦不能生克變爻。

12、四時旺相

正月建寅,寅木旺,卯木次之;二月建卯,卯木旺,寅木次之。正、二月,木旺生火,火為相,其餘金、水、土,俱作休囚。

三月建辰,辰土旺;醜未之土次之。土生金,金為相,木雖不旺,猶有餘氣,其餘水、火,俱作休囚。

四月建巳,巳火旺,午火次之;五月建午,午火旺,巳火次之。四、五月,火旺生土,土為相,其餘金、木、水,俱作休囚。

六月建未,未土旺,辰戌之土次之。土生金,金為相,火雖衰矣,猶有餘氣。其餘木、水,俱作休囚。

七月建申,申金旺,酉金次之;八月建酉,酉金旺,申金次之。 七、八月,金旺生水,水為相,其餘木、火、土,俱作休囚。

九月建戌,戌土旺,醜未之土次之。土生金,金為相,其餘木、火、水,俱作休囚。

十月建亥,亥水旺,子水次之;十一月建子,子水旺,亥水次之。十、十一月,水旺生木,木為相,其餘金、土、火,俱作休囚。

十二月建醜,醜土旺,辰戌之土次之。土生金,金為相,水雖衰,猶有餘氣。其餘木、火,俱作休囚。

13、月將

月將掌一月之權,司三旬之令。

月將即是月建,又為月令,一月三十日內,當權得令。

操持萬卜之提綱,巡查六爻之善惡,能助卦爻之衰弱,能挫爻象之旺強,制服動變之爻,扶起飛伏之用。

月建乃當權之主帥,萬卜以之為綱領。爻之衰弱者,能生之、合之、比之、拱之、扶之,衰而亦旺;爻之強旺者,能衝之、克之、刑之、破之,旺而亦衰。

卦有變爻剋制動爻者,月建能制服變爻;卦有動爻剋制靜爻者,月建亦能制服動爻;用神伏藏,被飛神壓住者,月建能沖剋飛神,生助伏神,以之為用。

爻逢月合而有用,爻逢月破以無功。

14、日辰

子水,醜土,寅木,卯木,辰土,巳火,午火,未土 ,申金,酉金,戌土,亥水。

日辰為六爻之主宰,司四時之旺相。

日辰,即本日之日辰,又為日建。前章言月令司三旬之令,令於春則生,令於秋則殺,春夏秋冬,各令其時。獨日辰不然,四時俱旺,操生殺之權,與月建同功。

衝旺相之靜爻,即為暗動,衝衰弱之靜爻,則為日破。

爻之旺而靜者,衝之則為暗動,愈得其力;爻之衰而靜者,衝之則為日破,愈加無用。

衝空即起,衝合即開。爻之衰弱,能生扶拱合,如時雨以滋苗;爻之強旺,能克害刑衝,似秋霜之殺草。

爻遇旬空,日辰衝起而為用,謂之衝空則實;爻逢合住,遇日建以衝開,謂之合處逢衝。但凶神合處喜逢衝,吉神合住又不宜衝也。

爻之衰弱者,能生之、合之、旺之;同類者,比之、扶之;爻之強旺者,能刑之、衝之、克之、絕之、墓之。

按:旺之者,爻之帝旺於日也。比之者,爻與日月同也。扶之、拱之者,爻與日月同類也。墓之、絕之者,爻墓絕於日也。

爻旺而動,衝之愈動,爻衰而動,衝之則散。

卜書雲:爻逢月建,日衝而不散,是明知當令不畏日衝矣。及講論禍福,不拘旺相休囚,概以散論。又最重者散,獨予屢試絕不應乎散,因知神兆機於動,動則必驗,何嘗見其散也。旺相者,衝之愈強,休囚無氣者,間或有散,亦百中僅一二也。

逢月破而不破,遇沖剋以無傷。

六爻必背口訣(1)力量的對比。五行生剋、六親生克、起六神法等

爻臨日建,月衝不破,月克無傷,逢動爻之克,亦不為害,化回頭之克,亦不為殃。似此之強,如山如陵,似與月建同權,中天日麗,旺相之極。

生多克少,錦上添花;生少克多,寡難敵眾。

爻臨日建,卦中又有動爻生扶者,似錦上添花。爻臨日建,而月建動爻同來克者,如寡不敵眾。即如酉月卯日佔卦,爻臨卯木,謂之“逢破不破”,設使爻中又動出申酉之金,或卯爻動化申酉,此之謂“寡不敵眾”,破亦為破,傷亦為傷。他仿此。

月建合爻,則為月合,乃有用之爻也。月建衝爻,即為月破,乃無用之爻也。

月建不入爻,亦為有用,月建一入卦,愈見剛強。

卦無用神,即以月建為用神,不必尋取伏神。月建入卦,動而作元神者,為福更大;動而作忌神者,為禍尤深;不入卦者,緩之。

爻值月建,旺相當權,逢空不空,逢傷無害。

古有此說,予試不然,在旬內者,畢竟為空。

15、六合

子與醜合。寅與亥合。卯與戌合。辰與酉合。巳與申合。午與未合。

相合之法有六:

日月合爻者,一也。如丑月佔得坎卦,世爻子水與月建作合是也。

爻與爻合者,二也。如佔得天地否卦,世應二爻俱動,卯與戌合是也。但有一爻不動,亦不為合。

爻動化合者,三也。如佔得天風姤卦,世爻醜動,化出子水作合是也。

卦逢六合者,四也。如佔得天地否卦,內外六爻自相和合者是也,不動亦是。

六沖卦變六合者,五也。如佔得乾為天卦,乃八純六沖之卦,若外卦三爻俱動,變為乾之泰卦,謂之六沖而變六合是也。

六合卦變六合者,六也。如佔得旅卦變賁卦是也。

爻之合者,靜而逢合,曰合起;動而逢合,曰合絆;爻與爻合,曰合好;爻動化合,曰化扶。

爻靜,或與日月動爻合者,得合而起,即使爻值休囚,亦有旺相之意。爻動,或與日月動爻合者,謂之動逢合而絆住,反不能動之意。爻動與動爻相合,乃得他來合我,與我和好相助之意。爻動,化出之爻,回頭相合者,謂之化扶,得他扶助之意。

凡得諸合,諸佔皆以為吉。佔名名成,佔利利就,佔婚必成,占身發跡,佔宅興旺,佔風水聚氣藏風,佔求謀遂心合意。然必用神有氣相宜,用若失陷無濟。卜書雲:萬事喜欣三六合,諸事久遠,有始有終。然吉事逢之必就,凶事逢之,歸結不易。

17、三合

申子辰,合成水局。巳酉醜,合成金局。寅午戌,合成火局。亥卯未,合成木局。

此三合者有四:

一卦之內,有三爻動而合局者,一也。

兩爻動,一爻不動,亦成合局者,二也。

有內卦初爻、三爻動,動而變出之爻成三合者,三也。

有外卦四爻、六爻動,動而變出之爻成三合者,四也。

予按:此三合局者,有兇有吉。

如佔功名,合成官局,曰官旺;倘合成財局,曰財旺生官;倘合成子孫局者,乃傷官之神也。

佔求財,如合成財局,曰財庫;合成子孫局者,曰子局生財;倘合成兄弟之局,乃破敗耗財阻隔之神也。

佔祖塋家宅,宜父母爻而合局;佔婚姻夫婦,宜財官旺而合局。

佔久遠喜慶事,宜於成局,永遠堅牢;若佔官訟憂疑事而合局者,終身錮結其心,難於消釋。

但三合其局者,用神旺,則無不為吉,尤要世爻在局為美。若世不在局,亦須局生世爻,始以吉斷。倘局克世爻,則以兇推。至於日建月建,但有一在局中,曰局旺,更吉。

三爻若止兩爻動,不為成局。,須待後來之月日補湊,合成其局,謂之虛一待用。一爻明動,一爻暗動,亦作兩爻動。

三合局中,有一值空破者,待填實之日月成之。有一爻入墓者,待衝開之日成之。

更有當知者:如佔功名,三合官局而生世者,利於我;生應者,利於他。佔財,財局生世,利於我;生應,利於他。佔出行,用神在三合之內,被合而留。佔行人,用神在三合之內,被合不返。

又有內卦外卦而成三合者,須分內外。如佔家宅,若居內宅,不宜外卦克內,若居外宅,須宜內卦生外。如佔彼此之形者,內卦為我,外卦為他,外卦合局而生內卦者為吉,克內卦者為兇。

六爻必背口訣(1)力量的對比。五行生剋、六親生克、起六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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