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到交警隊擄違法人員,人未擄到自己卻進拘留所

2018年6月20日7時40分許,張X無證駕駛二輪摩托車,使用偽造的機動車號牌,上路行駛,至平橋平西路西鳳路口時,被執勤民警查獲。民警便依法暫扣了張X的摩托車,並告知其15日之內到平橋勤務大隊接受處理。

7月4日上午,車輛被暫扣的第14日,張X由其表哥賈XX陪同一起來到平橋勤務大隊接受處理。當其被告知警方準備行政拘留張X時,賈XX突然情緒激動,教唆張X逃跑。當民警準備帶違法當事人張X進入辦公區進入辦案時,賈XX一邊口頭再次教唆張X逃跑,一邊用身體阻擋,一邊用手拉輔警,協助張X逃跑。張X在賈XX的協助下,趁機逃竄出平橋勤務大隊院內,後被其它增援的民警追回。民警見狀,便口頭警告賈XX停止違法行為,並告知他已經涉嫌妨礙執行職務,請配合交警執法。賈XX非但不聽警告,欲再次阻礙交警,後被增援的警力制止。賈XX見欲擄人不成功,自己又涉嫌妨礙執行職務,就拔腿就跑,想逃脫懲罰,後被民警合圍、抓獲。

目前,賈XX因採取語言、肢體不配合交警執法的行為,造成違法嫌疑人逃脫,已構成妨礙交警執行職務,由公安機關對其行政拘留五日,併入拘留所執行。 信陽交警在此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文明城市創建是大事,需要大家共同努力。交通違法由交警作出行政處罰是法律職權範圍的事,任何阻礙交警執法,有損文明城市創建的行為,都是警方嚴打的,請自覺配合好交警的創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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