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才能杜绝类似长春长生疫苗造假事件的发生?

泰山牛哥


有关“疫苗造假”的话题追问,可以称得上是“国民级”热议。无论是站在专业的医药原理上“问责”,还是站在人性道德上“谴责”,最终都会指向“造假的原罪”。毕竟,作为预防性的阻击防线“疫苗”要是也“不靠谱”,人们到底还靠什么保证最基本的生命之安?

生命无小事,这是人类社会中起码的“共识”。可是,当疫苗生产的源头也在拿生命开玩笑时,所谓的“共识”也就成为“恐惧的共识”和“愤怒的共识”。人们惯常强调“生存线上的尊严”,可当“生命线上的尊严”早已溃败时,大谈所谓的“房价”,“股价”还有毛用。

无论是媒体的“信息跟进”,还是普通市民的“情绪补位”,表面上都强调“严惩的尺度”,可是对于未来“疫苗真假”的监管,如何保证不出质量问题,或是靠什么保障药品质量,或许才是人们更关心的问题。

说到底,“疫苗造假”的核心就是“造假”,而“造假流弊”的存在,对于更多人而言,似乎早已司空见惯,只要不危及生命安全,就好像不是什么大事儿。甚至,就算有些人真的是死于“疫苗造假”,也会因“常识蒙蔽”,只能硬深深的自我承受一切祸端。

而对于,“造假流弊”的横生,就更多人来讲只能一边承受,一边批评。无论怎样,人们还需要活下去,在没有“药神”的情况下,只能希冀“命硬”,而对于因“药性打折”的丧命悲剧,多数时候只能“怪自己不够坚强”。只是,在这种集无奈、愤怒、悲苦的情绪里,最终还是化作“惯性的接纳”继续维持着,而在这样的模式里,对于“造假”的惯性化,我们真的该剖开真面目,去一探究竟。

其一:关于“造假”并不陌生,人们早已习惯“假中比好”。

有句话叫“还没有好透”,但在现实的语境里,人们更愿意讲“还没有坏透”。依照正常的认知逻辑,正确的“筛选观”应该是“好中比好”,可是,当满眼望去都是“赝品”的时候,似乎只能转为“假中比好”,也就是“坏中比好”。

当然,对于现实生活中的“假”,也并不是都不知情,有很大一部分“假”,买卖双方都心知肚明,买方为便宜,退而求其次,卖方为收割底层市场,也就会以次充好。甚至,当有人问起为何质量无保证时,都会较为坦荡的讲出事实,一点不觉得“售假”有什么耻辱。

从某种意义上讲,只要“假”不涉及生命安全,就好像有存在的意义。即便,以相关法规衡量,早已突破底线,但只要没有突破“生命线”,人们就不太会当事。这其中的“生存逻辑”,在底层群体中尤为明显。

其二:“造假的肆无忌惮”终将迎来“惯常性互害”。

人们常讲:“便宜没好货”。可当没钱的时候,赝品也会被“追捧”,这也就是为何,在《我不是药神》中的假药贩子张长林能有生存空间。就如他所说,管不管用是一回事,反正没副作用,这句话看似没毛病,但细思恐极。对于疾病来讲,尤其是致命的疾病而言,如若药物不起作用,就等于在“杀掉”患者的救治时间,而这跟“谋杀”又有何区别呢?

只可惜,在市井的逻辑里,这种思维早已成为一种生存法则,甚至演化成更为残酷的互害。因为当所有人都在“造假”,那么每个人既是“施害者”,也是“受害者”,而这也是最残酷,最荒唐的格局,但假若你身处其中,你又能怎样?

其三:我们都鄙视生命线上的“带血流弊”,可有太多人真的利益面前无人性。

对于“造假”,就连“造假”中的人,相信也很看不惯。但是,当“造假的人”一旦面对利益时,所有现实的人,好像瞬间就被抽离成符号。反正,他(她)者的痛苦自己感受不到,反正他(她)者也在“造假”。于此,他(她)们用“自己不造假是不是傻”时刻鞭策自己。这种情况下,我们很容易理解,为何那么多“造假者”很坦然,即便他(她)们是在榨取“带血的剩余价值”。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所有的造假都应该归于同一地狱,只不过在现实的尺度上,人们惯常用“致命与不致命”去衡量“造假”的危害,而非用"一票否决"去彻底将其打入地狱,从这个层面去看人们面临的“造假窘境”,不免有种可悲之感,而这也是人性中最难救赎的瑕疵。

其四:对“造假”的惩治力度,着实不应该“设限”。

事实上,我们很清楚,之所以“造假”,根本上还是的利益的驱使。这种情况下,事实上就更好办一些。如果所有的企业都认识到“造假”意味着“破产”,相信“造假”的企业就会越来越少。因为,关于对“造假”的打击,欧美不少国家就相对“不设限”。

只要“企业造假”被坐实,而且消费者有足够的证据,以及相关的损失依据,造假的企业,最终将会付出沉重的代价,“破产关门”的情况几乎被视为正常。尤其,关乎药物的企业,那怕关于药品的相关说明含糊,都会引发品牌的信任危机,并会面临较为沉重的相关赔偿,而这也是欧美国家中,“造假事件”相对低发的主要原因。


姬鹏


多谢邀请,长生生物,这是一家上市企业,我刚才看了一下,他是创业板。作为中国股民,股票公司业绩造假不是什么新鲜事。可是决没有想到,这家公司敢在人命关天的狂犬疫苗上面造假!

狂犬病只要确诊,死亡率百分百。这是多丧心病狂的人才能干出来的事情?现在我们老百姓生活好了,但是压力也大了,还有很大的一批人群是独生子女,因为生活子女很多在外地生活工作,这一大批人养宠物寄托情感的人特别多,但是很多人并不带狗每年打狗用狂犬疫苗的。

而且就算是打了疫苗,不小心被狗猫抓破咬破,还是要去打人用狂犬疫苗的,可偏偏人用狂犬疫苗造假,万一打了这种疫苗,不幸得了狂犬病,这给一家人带来多么大的痛苦?这些制假的长生药厂负责人想过没有?人命就这么被践踏?

说到要如何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我个人觉得,重罚虽是一种手段,还是不能从根本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需要的是立法,还需要更好的执行力!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具体责任人要让他倾家荡产,让他所有参与人全部有牢狱之灾,法律条款应该规定,决不轻饶,到线必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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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微评说


说到底像这类的造假不是谁和谁有仇不惜代价的去报复一样,这类型的造假也就与利益相关,仔细点说,造假的相关责任人肯定也考虑到了此类事件若是被爆出会遇到怎么的情况发生,当他认为若是这个风险可以与爆出后的影响相抵消,那么造假的责任人就没有那么大的顾及,就算被发现也不会危机生命,责任人把它作为风险投资,有投资就会有风险,成功了大赚一笔移民,失败了罚点款进几年监狱,总之代价在承受范围内,代价越大,利益越大。

若是国家把此类型犯罪和偷小孩一块纳入死刑,不可一切理由的减刑,大力严查,那么此类型的犯罪会快速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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