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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家貿易企業招聘會計,情況是這樣的:
要求條件:中級以上職稱,月薪6千,實習期一個月,實習合格後,正式籤合同,繳納五險一金。
會計CPA菌感覺條件還不錯,自己也符合公司的要求,於是就參加了這次招聘活動。
面試官在面試的時候,出了5道會計相關的問題:
1、企業未按規定將會計制度報送給稅務機關,會受到稅務機關哪些處罰嗎?會有罰款嗎?
2、單位今年3月份租入辦公樓,對方按簡易計稅給單位開具了發票,現在單位把辦公樓轉租給別的單位,還可以按照簡易徵收開具發票嗎?
3、單位收到一張增值稅專用發票,可發票上面的地址,電話號碼寫錯了,這樣的專票還能抵扣嗎?
4、公司研究出新產品,無償送給客戶使用,公司送給客戶這些免費使用的新產品,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
5、現在很多企業為了給職工少繳個稅,個稅申報的時候,都按照個人所得稅繳費基數給員工申報,這樣有什麼風險?
聽完面試題目,會計菌長舒一口氣
暗暗的對自己說:
不要慌,穩住,我能贏!
會計菌是這樣回答的:
1、未按照規定將會計制度報送稅務機關備查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2、單位租入該不動產的時間的是3月份,再轉租出去不適用簡易計稅。轉租方不屬於房產的所有人以及國有土地的使用權人,不用繳納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納稅。
3、現在發票認證實習網上勾選認證,出現這樣的錯誤不會影響發票認證,但根據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這樣的發票不符合要求,可以要求對方更換髮票。
4、企業將自產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應該按照視同銷售的方式處理,所以公司應該按照規定規定繳納增值稅,並繳納企業所得稅。
5、單位發放的工資跟單位申報的工資不一致,涉嫌虛假申報,被稅務查著就要補稅還有滯納金,並繳納罰款。
會計同行們,
你跟會計菌答案一樣嗎?
留言一起來聊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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