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慢性病患者取药更方便

本报讯(记者 罗银妮 通讯员 耿珮嘉 吴柳琴)从今年7月起,市社保局在市红十字会医院试行处方共享药店门诊特殊慢性病直接结算,解决特殊慢性病患者在定点药店取药不能享受医保待遇的问题。

此前,按照自治区和梧州市相关政策规定,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享受医保待遇,但在定点药店购药不能享受医保待遇;职工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参保患者在定点药店购药也需先垫付现金后,携相关票据到属地社保局办理报销。为解决这些难题,市社保局借助共享平台,联合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和医保三方对原有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7月起试行医保定点医院处方共享药店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直接结算。

新政策实施后,参保人员到已签约开通处方共享药店的定点医院(必须是就诊人所选定的特殊慢性病定点医院,目前在市红十字会医院试行)刷卡就诊前,需要带上社会保障卡、慢性病凭证(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就诊证或职工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就诊证)、就诊医院就诊卡,以及与就诊卡预留号码信息一致的手机。就诊时,参保人员出示慢性病凭证,由医师开具慢性病用药处方并推送至共享平台药店。随后,参保人员的手机会收到“取药码”短信,参保人员只需按照短信指引到处方共享药店出示“取药码”短信和慢性病凭证,直接刷社会保障卡结算并取药。

市社保局工作人员提醒参保人员,慢性病药店直接结算同样必须遵守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规定,不按照有关规定就诊购药结算的,医保基金不予报销。

目前,梧州市已签约开通处方共享药店的定点医院和药店分别为市红十字会医院,梧州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莫普特三十二分店处方共享药房、梧州市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梧州新兴一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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