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沒有文藝復興」:《蒙娜麗莎》背後的婚姻生意與單身女性

1852年,藝術家呂克·馬斯佩羅從巴黎一家酒店的四樓縱身跳下。他在一張紙條上留下了遺言:“我渴望理解她的笑容,苦苦掙扎多年,依舊未能如願。我寧可一死了之。”這個她,指的便是蒙娜麗莎。

自將文藝復興帶入法蘭西的佛朗索瓦一世於1525年前後將《蒙娜麗莎》掛在楓丹白露他的私人浴室中後,這幅列奧納多·達·芬奇的名畫在王室收藏中的地位起起伏伏,繼而在成為盧浮宮館藏對公眾開放後引起了人們的廣泛興趣。《蒙娜麗莎》於1911年從盧浮宮失竊消失、又於1913年重返法國的事蹟則在全球範圍內引起轟動,傳奇經歷不僅將這幅畫抬到了法國國寶的地位,也令畫中人的形象舉世皆知。

“女性没有文艺复兴”:《蒙娜丽莎》背后的婚姻生意与单身女性

長久以來,人們為畫中眼神深邃、嘴角含著一縷神秘微笑的女子魂牽夢縈,然而我們很多時候會不自覺地忘記,達·芬奇用高超技法付諸筆端的這位完美女性,實際上是一位真真切切在歷史長河中存在過的人物。《蒙娜麗莎》畫中人的原名為麗莎·蓋拉爾迪尼,她是佛羅倫薩商人弗朗切斯科·德爾·焦孔多的妻子。1494年,弗朗切斯科的第一任妻子卡米拉·魯切拉伊逝世;次年,他迎娶了麗莎·蓋拉爾迪尼,兩人共育有5個孩子。當麗莎生下第二個兒子的時候,弗朗切斯科委託達·芬奇為妻子作一幅肖像畫。大多數傳記作家認為,達·芬奇從1503年開始為麗莎繪製畫像,然而直到這位藝術家去世,他都沒有將這幅畫作交給委託人。

在500多年之後回頭審視麗莎·蓋拉爾迪尼的人生,我們或許可以從這位佛羅倫薩女子身上,一窺文藝復興時期意大利女性所處的生存環境、文化習俗和日常生活。美國記者、作家戴安娜·黑爾斯(Diana Hales)在《蒙娜麗莎發現史》一書中,詳細介紹了蒙娜麗莎同時代的佛羅倫薩女子從出生、成長,到結婚、生子乃至死亡的種種際遇。有意思的是,從很大程度上來說,麗莎是一個“人生贏家”:作為一個沒有多少嫁妝的窮貴族女子,她在一個女性需要依靠男性才能生存、婚姻市場極大地利於男性的社會里,成功地嫁給了一位富商,且獲得了後者的愛重。對於那些不那麼幸運的女子而言,進入修道院做修女是她們剩下的出路,然而諷刺的是,這一群女性反而可能是那個時代在公眾領域最有話語權、享有最多自由的女性。

深閨少女:所受教育有限,遠離公共生活

1479年6月15日,麗莎·蓋拉爾迪尼出生於一個家道中落的貴族家庭。和當時所有佛羅倫薩天主教徒家庭的新生兒一樣,她在位於聖母百花大教堂對面的聖約翰洗禮堂受洗,正式進入佛羅倫薩的公民檔案。

在任何時代,孩子的教育問題都讓講究體面的家長非常操心。文藝復興時代的人文主義者認為,知識是“女孩魅力的點睛之筆”,因此富裕的家庭會僱傭家庭教師給子女講授語法、數學、邏輯學、文學和拉丁文。對於像麗莎這樣父母手頭拮据的女孩而言,所受的教育可能就比較有限:閱讀(主要是宗教作品)、寫作、簡單的算術、詩歌、歌唱。另外她還要掌握一門樂器,例如七絃豎琴,還有女孩必備的技能縫紉和刺繡。出身上層家庭的女孩還必須掌握優雅的淑女禮儀。她們要學習如何行屈膝禮,如何用餐——用右手的三根指頭捏住刀叉,拿起餐桌檯布的邊沿,輕拭嘴唇。

女孩們有各式各樣的玩具,包括小球、木馬、小鈸、小鳥玩偶、鍍金小鼓等,其中最重要的或許是用赤陶土製作、身穿天鵝絨和錦緞衣服的嬰兒耶穌的塑像。那樣的玩偶對於文藝復興時代的女孩而言,甚至比芭比娃娃對於現代女孩更為重要。她們長大結婚時,往往會把這個小小的玩偶放進陪奩箱帶去夫家。

和同時期的中國貴族女孩一樣,佛羅倫薩精英家庭的女兒的活動範圍通常侷限在深閨之內。除了參加宗教活動之外,她們很少有機會走出家門。每年的聖洛倫佐節是她們可以自由外出活動的日子之一。為了紀念聖人聖洛倫佐,佛羅倫薩人在每一年的8月10日聚集在教堂外載歌載舞,這也是男女老少難得能夠歡聚一堂的公共場合。

在1977年發表的一篇著名論文中,歷史學家瓊·凱利-加多問道:“婦女是否擁有文藝復興呢?”她得出的結論是沒有。在意大利的城邦國家中,國王、公爵和親王佔據統治地位,為數不多的女性可以通過繼承遺產或藉助父輩和配偶獲得權力和影響力。然而在以民主政治制度自得的佛羅倫薩共和國,女性卻是二等公民,被剝奪任何參與公共生活的可能性。

佛羅倫薩女子既無權購置地產、參加選舉、擔任公職、上大學攻讀醫學或法律,也無權加入行會、經營生意、獨立生活。她們甚至不被允許踏入政府或司法機構的大門。如果女性作為證人或被控犯罪,她們必須在法院門外呈交證據。即使有男性知識分子欣賞女性的才情,他們也理所當然地認為女性的地位肯定在男性之下。人文主義者馬爾西利奧·菲奇諾擅長寫纏綿悱惻的言情作品,但他竟以一種鄙夷的態度將女性稱為尿壺,“需要時把它挪過來,用了後放到一旁。”

“佛羅倫薩的男人和女人認為,在社會等級結構中,他們各自佔有永恆不變的位置。對他們來說,女性主義、婦女權利以及男女平等這樣的詞彙毫無意義。”黑爾斯寫道。麗莎和她同時代的女性都認為,女兒、妻子、母親就是她們一輩子中唯一需要扮演的角色。

嫁女兒:門楣重要,嫁妝更重要

出嫁是文藝復興時期女性獲取社會地位的前提條件。20歲以上的單身女子會被認為讓家族蒙羞,哪怕是她的父母也不能一直供養她。大多數上層社會的女性與比自己大一倍的男人結婚,她們之中成為寡婦的比例幾乎達到1/4。

因此在女孩年滿15歲或16歲的時候,富裕的父母通常會開始通過職業婚介或家族親戚物色相親對象,17歲仍然待嫁,會被視作一個危險的信號。糟糕的是,在當時佛羅倫薩的婚姻市場上,男性佔據絕對的主導地位,新郎及他們的家人對女方嫁妝的要求越來越高,嫁妝數額飛漲:1350年平均為350弗羅林,1401年平均為1000弗羅林,15世紀最後25年中高達1400弗羅林。

這是個什麼概念呢?弗羅林是佛羅倫薩發行的含3.53克24k黃金的金幣,按照現在的兌換率,一枚金幣的價值為135-150美元。由於嫁妝數量直線飆升威脅到了社會穩定,佛羅倫薩執政團於1511年4月22日頒佈新的法令,規定佛羅倫薩公民的每個女兒的嫁妝上限為1600弗羅林(當時嫁妝數額已高達3000弗羅林)。

不過,在這個首創銀行業的城市裡,人們有著靈活的應對之策。1425年,一種類似於現代政府債券或基金的嫁妝理財方式創立。在女孩5-10歲時,父親會在銀行存入一筆錢(按照不同時期的物價金額從60到100弗羅林不等),政府根據存款時間支付不同的利息。以一筆數額為100弗羅林的存款為例,經過15年之後,它可變為500弗羅林的嫁妝;7年半之後,本利相加的金額為250弗羅林。如果女孩夭折,嫁妝基金在一年零一天之後支付本金。如果女孩放棄婚姻進入修道院,嫁妝基金將成為數額小許多的“修道院”嫁妝,付給她所在的修道院。

一般來說,像麗莎這樣沒有嫁妝的姑娘,找到丈夫的機會幾乎為零,但幸運的是,她的父親安東馬里亞找到了一位和嫁妝相比更看重門楣的女婿。弗朗切斯科比麗莎大13歲,經營絲綢生意。他在上一段婚姻中已經獲得了大筆嫁妝,在這一次婚姻中,這個酒桶工匠的曾孫更在乎與蓋拉爾迪尼這個歷史悠久的家族聯姻所帶來的社會地位提升。於是他與安東馬里亞達成共識,以後者名下的一片價值400弗羅林的農場為嫁妝迎娶麗莎。

在婚事敲定後,男方會首次登門拜訪,女孩們直到這時才有機會見到自己未來的丈夫,這也是她們首次亮相於未婚夫面前的重要場合。黑爾斯指出,羅密歐與朱麗葉的陽臺約會並不只是莎士比亞的藝術杜撰,而是真實的意大利傳統——麗莎盛裝出席在這樣的追求儀式上,含羞帶怯地向下望著自己未來的丈夫。

修道院:單身女性的庇護所和發光之地

“如不結婚,就當修女!”到了15世紀末,修道院成了體面人家拋棄沒有嫁妝的女兒之處,精英家庭寧願送女兒去修道院,也不願意讓她們屈尊下嫁。統計數字顯示,佛羅倫薩50餘家修道院成為了多達一半的上層人家女孩的最終歸宿。教會規定,成為修女必須出自女孩本人的自由意願,但到了16世紀初,當事人是否同意已經完全沒有意義,父母們被敦促著早早將命中註定獻身基督的女兒送進修道院,遠離塵世的種種誘惑。女孩們通常在9-11歲之間“蒙上面紗”,在12或13歲時舉行最後的宣誓儀式。

一旦女孩立下終身禁慾、保持貧寒、絕對服從的誓言,她們生活的絕大部分內容就剩下虔敬活動了。她們要為佛羅倫薩城祈禱、朗誦讚美詩、吟唱頌歌、閱讀經文、背誦聖經、冥想;她們還要打理修道院的菜地,縫製修女要穿的衣服,或為神職人員繡制禮服、為教堂的祭臺繡制亞麻檯布、為自己的家人繡制手帕。

不知出於何種原因,富裕的焦孔多夫婦選擇將大女兒和二女兒送進修道院,其中二女兒瑪列塔大約在1515年左右進入聖奧爾索拉修道院。聖奧爾索拉修道院建於1309年,與許多其他知名的修道院一樣承擔類似寄宿女校的職能,接受的學生年齡下限為5週歲,在德育和智育兩個方面為學生提供教導。學生的學制不限,短至幾周,長達數年。

聖奧爾索拉修道院的申請難度堪比常青藤大學,當然院方考察的不是女孩的才智與夢想,而是她背後的家庭——女孩的背景必須完美無瑕,她的父母必須有能力支付她的生活費和其他開支。修道院院長會根據每個女孩家庭的具體情況,考慮名望和財富兩個因素,逐個確定女孩需要支付的費用。疼愛女兒的富裕家庭會支付額外的費用來換取女兒在修道院裡更好的待遇(比如說僱傭沒有嫁妝的貧窮家庭的修女為僕)。如果女孩的父母捐贈給修道院的金額特別大,她們還可以免去參加宗教活動等諸多義務。

修道院的生活固然清苦,但諷刺的是,修女可以說是文藝復興時代最有資格參與社會生活、施展抱負的“職業女性”。黑爾斯發現,在文藝復興時期的佛羅倫薩,修女會從事歷史、會計、企業、藥品和管理事務,她們記錄編年史,創作話劇,撰寫專著,繪製宗教畫本,製作插圖,編配教堂音樂,其中的嶄露頭角者甚至能夠在政商兩界獲得不小的影響力。

“我情不自禁地提出一些帶有假設性質的問題:如果可以結婚,我是否願意與自己並不瞭解、但是或許會逐漸愛上的老男人結婚?我是否願意接受男方的家人,與他們住在同一個屋簷之下?我是否願意數十年如一日,承擔單調、無聊的家務瑣事?我是否願意冒險一試,去面對懷孕和生產可能帶來的致命後果?”黑爾斯寫道。

或許是為了讓女兒遠離婚姻生活的是非,麗莎決定將女兒送進修道院。在針對“剩女”的嘲諷依舊大行其道的21世紀,我們或許應該慶幸,和文藝復興的女兒們相比,我們已經獲得了更多定義人生的自由。

“女性没有文艺复兴”:《蒙娜丽莎》背后的婚姻生意与单身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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