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 磅 消 息
珠海人才引進範圍又擴大了,
機關事業單位合同制人才、
技工院校和職業院校畢業生、
已辦結引進手續但未辦理落戶人才等
都可申請落戶!
自去年3月1日起,珠海市正式實施《珠海市人才引進核准辦法》,劃分了10類人才、130個細分人才類別,通過“直接核准”或“聯席會議審定”方式進行招才引智。
近日,《珠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才引進核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核准辦法》)正式印發,將優化《珠海市人才引進核准辦法》,進一步拓寬人才引進範圍,機關事業單位合同制人才、技工院校和職業院校畢業生、已辦結引進手續但未辦理落戶人才等也可申請落戶珠海。
這些人都可落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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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事業單位合同制人才
《核准辦法》提出,珠海市機關事業單位(含中央及省屬駐珠機關事業單位、按企業化管理運作的新型研發機構等)通過建立勞動合同關係引進的人員,納入人才引進範圍。
技工院校和職業院校畢業生
為加大對珠海市技工、職業院校畢業生的引進力度,針對珠海市技工院校、中等職業院校畢業生,並且在珠海市就業且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一年以上的,也將納入《核准辦法》人才引進範圍。
辦結引進手續但未落戶的
針對通過原有市外幹部調動、畢業生接收報到、技術工人招調、留學回國人員引進等渠道,已辦結人才引進手續但尚未辦理戶口遷移,且符合《核准辦法》第六條規定的,可向市、區人才引進核准經辦機構申請辦理落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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