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小曼:你既要自由,何必要婚姻

陆小曼:你既要自由,何必要婚姻

叔本华曾经说:艺术的真谛就是以一概千千万。感情何尝不是,古往今来的爱情故事,提供了各式各样的样本。其中的幸与不幸,都不是个案,都是千千万万爱情坟墓中的陪葬品。了解这一点,一个人就不在孤单,因为你所经历的爱情,从古到今无数人都经历过。比如今天我们要讲的陆小曼这一种。

中华民国是一个很神奇的时代,才子佳人辈出,而且他们的圈子很小,要么是朋友要么是恋人。而诡谲多变的时代背景,也让每个人的命运蒙上了悲剧的阴影。国破山河在,聚少离散多。

陆小曼是一位美女,这是确定无疑的,出生于1903年的她,因为从小就眉清目秀,家里人都唤她做“小观音”。他的父亲是日本早稻田大学的高材生,也是日本明相伊藤博文的得意门生。母亲出身官宦世家,文学功底深厚,精通工笔画。在这样的一个家庭,陆小曼很快就掌握了舞蹈、绘画、钢琴等才艺,还精通英、法两国文字。当她18岁在社交圈亮相的时候,顿时惊艳四座,成为一朵含苞待放的玫瑰,等待着爱情的采摘。

没想到第一个前来采摘的,是一位西点军校艾森豪威尔的同学,当时刚回国任职于陆军部的王赓。英姿飒爽才学兼备的他很快就征服陆小曼的父母,认识不到一个月就举行了婚礼。谁曾聊到这位王赓,虽然学贯中西,却完全不解风情,在男女感情上也提不起兴趣,只顾着每天研究学问,根本不去理会陆小曼。在别人眼中这颗璀璨的夜明珠,在家里却备受冷落。这真是应了那句话:每一个你觉得高不可攀的女神背后,都有一个在床上碰都懒得碰她的男人。

忍受不了空虚寂寞冷的陆小曼重新投身到了社交圈,这个圈子是很有意思的,古今中外都有,就是所谓的上流社会举办的各种舞会和Party,这种社交活动其实没有任何实质内容,就是让人在纸醉金迷和夜夜笙歌中寻欢作乐。每次活动前,大家都盛装打扮,聚会上都假模假样各种八卦,女人搔首弄姿,男人色眼迷离。陆小曼却从中得到了巨大的满足,她喜欢被宠,喜欢被人瞩目,也喜欢所有男人都围在她旁边,对她赞美,向她谄媚。

这样的女子往往有一种独特的魅力,因为所有人都喜欢都想占为己有,而如果她独独喜欢一个人,就会给这个人带来无限的满足感。这也是感情的一种,其实说不上是否真心爱她,但是因为所有人都想得到她,自己得到后就会有一种凌驾于其它竞争者的快感。很多人追求明星,就往往是处于这样的一种心理。

这个幸运儿叫徐志摩。按理说陆小曼和徐志摩完全不是一类人,陆小曼喜欢动,喜欢在翩翩起舞中头晕目眩;徐志摩是诗人,喜欢静,喜欢在康桥边一别再别。但是两个人一见钟情,喜欢社交的陆小曼得到了诗人的心灵慰藉,喜欢写诗的徐志摩得到了所有人都想得到的烈焰红唇。

这种看起来毫不协调的爱情,其实从一开始就注定是一场悲剧。就如同现在很多人的爱情,根本不是同样生活习性的两个人,如飞蛾扑火一般地投入轰轰烈烈的感情,只会因为互相猜忌而生出间隙。为什么会互生猜忌?因为生活习性不同。这是一个死循环,身在其中,方知得到又怕失去的痛苦。

不过陆小曼和徐志摩还是想挑战一下,时年24岁的陆小曼费尽周折跟王赓离婚,跟36岁的徐志摩在北海公园举行了婚礼,徐志摩的老师梁启超作为证婚人送上了证婚词,这段证婚词一般人说不出来,梁启超是这样说的:

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所以在学问上面没有成就,你这个人用情不专,以致离婚再娶,以后务必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徐志摩、陆小曼,你们都是离过婚又重新结婚的,都是过来人了,这全是由于用情不专,以后要痛自悔悟。希望你们不要再一次成为过来人,我作为你徐志摩的先生,假如你还认我作先生的话,又作为今天这场婚礼的证婚人,我送你们一句话:祝你们这次是最后一次结婚。

他们的婚姻,梁启超看的最透。只是身在其中的恋人,却看不清自己。

婚后两人搬到上海居住,上海的奢靡生活让陆小曼如鱼得水,每天都留恋于莺歌燕舞之中,徐志摩刚开始是幸福的,但渐渐地也疲惫不堪起来,这种感觉就如同一块石头想要留住一条追求快乐自由的鱼。徐志摩很快就厌倦了,骨子里的诗人秉性,不可能长久喜欢烟熏火燎的社交,从来没听说过那个诗人,喝着洋酒挽着小妞看着晃来晃去的大腿写出诗句的,社交越丰富,内心越匮乏,这件事谁都对抗不了。

陆小曼也渐渐觉察到徐志摩开始对自己冷淡起来,而且徐志摩越是管她,她就越是叛逆。徐志摩受邀前往北大任教,陆小曼坚决拒绝同行,因为她喜欢上海的昏天昏地,她喜欢一群群浮浪子弟围在自己身边的快感。徐志摩只好频繁搭乘飞机往返于北京和上海之间。终于两个人的冲突达到了极致,徐志摩有一次回到上海,发现陆小曼跟一群朋友喝的东倒西歪。第二天陆小曼又找了一个朋友翁瑞午当着他的面吸鸦片,然后非常暧昧的按摩起来。徐志摩开始跟陆小曼争吵,陆小曼拿起烟灯朝他砸来,砸得徐志摩眼镜当时就碎了,心也跟着碎了。

徐志摩愤然离家,搭乘飞机赶回北京去参加林徽因在北京的一场演讲,结果飞机在济南遇到大雾撞在山上,机毁人亡。徐志摩被烧成焦炭,死状惨烈。不知道徐志摩在临死前是否会生出这样的感叹:我这一生最大的失败,就是陷入了一段自己根本无法把握的感情。

听到徐志摩死讯的陆小曼悲痛难当,很快就跟翁瑞午住在了一起,她的理由很坦荡:我的所作所为,志摩都看见了,志摩会了解我,不会怪罪我。陆小曼跟翁瑞午生活在一起,依旧终日吸食鸦片,间或着收集整理徐志摩的文集。1965年4月3日陆小曼病逝于上海,享年63岁,她最大的愿望就是跟徐志摩合葬,但最终未能如愿。

后世对陆小曼的批判众多,其实有些人,在我看来,就不应该结婚。像陆小曼,她追求的是自由,要的是至情至性,只要自己喜欢,别人怎么看都与我无关,她其实不是一朵玫瑰,而是一朵罂粟。靠近的她的人,都不能驾驭她,任何的不知好歹地驾驭,都会遍体鳞伤病入膏肓。

跟这样的女子相爱,会始终很紧张,因为她们太热爱社交,又过于喜欢活在别人的赞美和掌声里,所以仅仅一个人,是不可能满足她的。

世间多见男人对女人的伤害,陆小曼却是相反的,她需要很多爱,每一份爱都要浓烈。却不料到头来,每一份都掉在地上,碎的如同徐志摩的镜片。爱情浓烈,本来就是一个传说,美好的爱情,一定是彼此为了对方修正自己,放弃自己的部分自有,然后接受爱情平淡的本质。

否则浓烈过后,必然是两败俱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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