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行案件頻發 說明個體對社會的認知已經發生改變

上海6月28號又發生砍人事件了,浦北路兩名小學生被砍身亡,另有家長和學生受傷。

兇犯事後供認:他是湖南的一名大學生,29歲。在上海徘徊一段時間,因為工作沒有著落,遂產生報復心理,最後選定小學生作為行兇目標。

最近兇案頻發,現有陝西米脂砍殺學生案,前幾天發生西安公交車砍人事件,緊跟著上海又發生砍殺學生案。兇犯作案目的基本一致,就是報復社會。把自己的不幸歸於社會。

就拿上海這起案件來說,案犯畢業於湖南正規大學,在上海可能想謀得一份體面的職位和生活,但以目前的就業狀況來看,基本無望。而類似於送快遞,送快餐的底層工作他是不屑於做的,所以生活難免限於困頓。

他的情況在10年前,15年前,人們很可能會這樣想: 一個大學畢業生謀不到一份適合的工作,應該是他自己的問題,社會是健康,包容,充滿機會的。是自己的懶惰或者性格的木納造成了自己的被動。

我記得在九十年代欠薪嚴重,有的單位工人不堪壓力,辭職後待業在家,慢慢有了心理障礙。而心理醫生在做指導的時候,從來都假定社會是健康的。你不堪壓力辭職是你自己的問題,是你脆弱,有逃避傾向。當時心理醫生的看法反映了一種社會主流認知。

在開放前時代,個人的生活不幸,被歸責於時代的落後。沒有一心一意搞經濟,整個社會像冰封的河流,河中的魚蝦被凍結而看不到春天的復甦。

開放了,搞活了,社會管理者允許每個人都有發財致富,追求幸福的權利。

那個時候的社會被認為是春天的來了,個體是沒有理由把自己的不幸歸於社會的。所以那個時候的傷害案件基本都是私怨,很少把報復的矛頭指向社會。

後來貪腐和貪腐帶來的階層迅速分化,改變了人們對社會的看法。

以貪腐為關注的中心點,環顧四周時,發現社會的腐爛和變質。

對社會的看法變了,自然會把怨氣的矛頭對向社會。即使是自己造成自己的困難,也會歸罪於社會,從而產生報復心理。

所以現在的人,不像以前那麼有幹勁了,混日子的多了,胡作非為的更多了。社會不好我辛苦努力又能怎麼樣呢?

瀰漫社會的是普遍的暴戾和悲觀情緒,反映在社會生活中就是悲劇性案件徒增。不負責任的生活方式,借貸消費,為徒一時之快不惜以命相搏。

社會確實到了轉型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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