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評價娛樂圈裡的協議結婚?

皇狼大帝


現在的軍人結婚的時候,是需要提交政審的,審批過了以後,才能拿著自己的戶口本去辦理結婚。所以婚前協議好像已經不是富人、名人的特例。

娛樂圈的協議結婚,只是我們能接觸到的。你知道很多明星談戀愛也是"協議戀愛"嗎?

很多明星,會在經紀人或經紀公司的要求下,公開戀愛關係,背地裡簽好雙方的價碼,比如親吻一次多少錢,漏一次面多少錢。開始我還以為是傳言。

01 為了紅

娛樂圈大嘴宋祖德曾經就說過,很多明星合約戀愛、合約結婚,一個當紅的明星跟一個不紅的談戀愛,也有兩個過氣的明星在一起,說白了就是炒作。

02 為了錢

最著名的是奶茶妹妹和京東劉強東,婚前奶茶家底也算雄厚,不過相比劉強東就差了不止一點。他們婚前也簽了協議,劉強東未來10年沒有收入,他在婚前就為自己留好了後路,沒辦法,身家700多億,萬一離婚損失的可無法挽回。要說這種婚前協議不好嗎?不見得,看你從哪一方考慮了。

03 為了下一代

謝霆鋒和張柏芝的婚前協議,寫的是如果兩人離婚,張柏芝可以帶走所有孩子。不知道謝霆鋒這個爸爸心裡想的是什麼。不過還有很多明星的婚前協議是女方懷孕後要停止工作,相夫教子。對於當紅女星來說,協議更像是一種交換吧!

04 為了自由

明星是最沒有自由的人吧,只比監獄犯人強一些,去哪都會被人拍,被八卦。所以也有婚前協議規定不能跟異性單獨外出、或者互不干涉個人生活的。

別說明星了,現在很多稍微有錢一點的人,或者兩人身份價值比較懸殊的人,籤婚前協議並不特殊。

2017年被前妻翟欣欣逼死的IT男蘇享茂,自殺的罪魁禍首就是那一張1000萬和房子的婚前協議。看到這你還覺得婚前協議是小事嗎?

我和我老公沒有錢,所以沒必要簽了😒


沒女兒的人生不完整


協議婚姻,估計不只有娛樂圈才有,只是可能娛樂圈的多一些,或者被報道的多一些。從道德角度而言,協議婚姻確實有失道德,畢竟還處在婚姻裡,卻不履行婚姻職責,甚至在外面已經有另外一個家。但從人性角度而言,協議婚姻這種形式存在必有其合理性。如果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為了利益而需要維持一紙婚書,又怎樣呢?又能怎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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