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詹姆斯在科比退役以前就加盟湖人隊,那麼詹姆斯可以得到幾個總冠軍呢?有何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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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可能一個也得不到。因為詹姆斯和科比都是主角打法,所謂一山不容二虎,除非一公一母。球權!這是不可調和的矛盾。

從性格上來說,詹姆斯或許比科比更加謙虛。但是從球權的角度,他也不可能簡單的讓出球權,因為那樣就失去了詹姆斯的最大價值。我們都知道,詹姆斯的球隊,他需要自己控球,然後隊友散開投三分,還有一位空間型的四號位拉開。而科比的打法,是建立在大量球權和出手的前提之上的。他的身邊,需要的單打好手和內線能站得住的中鋒,而詹姆斯更需要三分射手。2010年前後,正好是科比兩連冠時期,那時候他33歲,正值巔峰,怎麼可能容得下年輕的詹姆斯掌控球權?

您可能覺得,為何韋德和詹姆斯能共存,而科比就不行了?因為韋德和詹姆斯本來就是好朋友,他們願意為了球隊的利益而彼此犧牲。熱火三巨頭的第一年裡,嚴格的說韋德更像是核心,詹姆斯小心翼翼的輔佐。不過因為之後傷病的影響,韋德狀態下滑,詹姆斯才坐穩了核心位置。在詹姆斯的體系之外,韋德扮演的是後來歐文的角色,一個穩定的單打攻擊手。嚴格來說,詹姆斯和韋德的位置和打法都很相似,他們在一起合作,彼此都進行了轉變。詹姆斯開始大量控球,而韋德逐漸蛻變成二當家。而科比和詹姆斯之間的關係,還遠未達到可以相互犧牲的地步。

上面是戰術打法的原因,下面說說工資上的問題。2010年的熱火三巨頭,都是2003年的新秀。因為加入NBA的時間段,他們的頂薪都不是特別高。三巨頭的第一年,詹姆斯和波什工資都是1450萬美元,而韋德是1420萬美元。三個人加起來,只有4320萬。而當時的科比,一個人的工資就達到2481萬美元,幾乎是他們的兩倍。同時,湖人剛剛奪冠,陣容非常穩定。加索爾1782萬,拜納姆1370萬,奧多姆820萬和慈世平632萬,都是長期合同。當時湖人隊總工資9143萬,整個NBA最高。熱火隊工資,只有6526萬,排名第20位。如果你是詹姆斯,你會去湖人嗎?

最後,從詹姆斯幾次的“決定”來看,他還算是比較“要臉”的。可以“抱團”,但絕不“抱大腿”。2010年,騎士隊打進東部第二輪,他加盟的熱火隊,則是止步於第一輪。2014年,熱火隊是總亞軍,騎士隊沒有進季後賽,詹姆斯返回了騎士隊。2018年,騎士隊打進總決賽,湖人隊沒有進季後賽,詹姆斯去了湖人。從以上我們可以看出,詹姆斯每次加盟的球隊,都是戰績不如原來的球隊。

詹姆斯不介意抱團。但是他更希望大家來到一個沒有基礎的球隊,一起打拼出未來。而不是加盟一支總冠軍級別的球隊,撿現成的。從騎士到熱火,從熱火回騎士,再到加盟湖人隊,詹姆斯一直都是堅守這樣的原則。所以,他與巔峰的科比合作幾乎不可能。因為那時候湖人剛剛實現兩連冠,詹姆斯如果前往投奔,就很有點寄人籬下的感覺。這樣的是,詹姆斯是不會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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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要看看多前了!

如果勒布朗在10年沒有去熱火,而是去湖人,那麼從2011年到2014年的總冠軍可能3個都是湖人的。因為這段時間勒布朗的加盟避免了科比的過度使用,這樣科比的職業生涯也會得以延續。

如果勒布朗在14年加盟湖人,那湖人還是一個弱隊,還是得不到總冠軍,因為科比的受傷,湖人只有加索爾一個球星,他們依舊不具有爭冠的實力,加之勇士隊的崛起,所以湖人還是個弱隊。

我認為關鍵點就兩年,一個2010年勒布朗不加盟熱火,科比尚在巔峰。一個2013年科比跟腱斷裂,加之馬上的2014年勇士的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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