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定義農村違章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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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建築的定義:指未經規劃土地主管部門批准,未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擅自建築的建築物和構築物。違法建築包括:佔用已規劃為公共場所、公共設施用地或公共綠化用地的建築;不按批准的設計圖紙施工的建築;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築;農村經濟組織的非農建設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轉讓興建的建築;特區內城市化的居民委員會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農業用地非法轉讓興建的建築;農村經濟組織的非農業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違反城市規劃或超過市政府規定標準的建築;擅自改變工業廠房、住宅和其他建築物使用功能的建築;逾期未拆除的臨時建築;違反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的其他建築。

伴隨著全國徵地拆遷火熱的開展,以拆違帶拆遷比比皆是,也是拆遷方慣用的手段,今天徵地拆遷律師團隊崔鵬與大家聊一聊關於違建的相關法律常識,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果喜歡可以多多轉發,讓更多在水深火熱之中的老百姓,清楚知道自身權益受到侵害,如何正確依法維權。

一、強拆主體

依據《城鄉規劃法》的相關規定,在鄉、村莊之內的建築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以外的建築物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拆除。雖然法律賦予了行政機構強制拆除的權利,但必須要符合《行政強制法》第三十四條規定,行政機關依法作出行政決定後,當事人在行政機關決定的期限內不履行義務的,具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依照本章規定強制執行。即,行政機關認定房屋屬於違法建築之時,法律賦予了房屋所有權人申辯、申訴、聽證會權利,若當事人放棄行使的權利,在時效期過後行政機關才可以依法強制拆除。

二、強拆程序

雖然我們的房屋被認定為違法建築,但是行政機關予以強制實施拆除,也必須要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走程序。依據《行政強制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對違法的建築物、構築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即,我們的房屋被認定違建之後,依據《行政複議法》、《行政訴訟法》的規定,法律賦予我們行使的權利,複議期限60天,訴訟期限6個月。在此時效期限之內,行政機構不得實施強制拆除。

三、強拆要素

當事人遇到房屋拆遷的時候,法律規定要符合一定強拆基本要素才可以具體實施,具體要素如下:

1、拆遷方做出裁定並送達當事人手中;

2、被拆遷人超過裁定期限未搬離的;

3、拆遷方針對被拆遷人已經做出補償或得到妥善安置的;

4、強拆必須要有事實理由。

徵地拆遷律師團隊崔鵬提醒廣大被拆遷人,徵地拆遷的水很深,專業性領域特強,律師領域的不同專業性也不同,術業有專攻。被拆遷人遇到此類情況及時諮詢專業徵地拆遷律師團隊,把握住維權時機,維權趁早莫趁晚,被拆遷人及時聘請專業律師團隊,提起相應複議和訴訟,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是每一個公民的權利。


徵地拆遷律師團隊崔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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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近些年我們法治化建設進程的不斷加快,農村違章建築的拆除力度也在逐漸增加。那麼,究竟怎樣的建築才能算是違章建築呢?下面,筆者就來分享一下自己的看法:

未取得許可證件

《城鄉規劃法》第六十五條:“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由此可見,一般情況下違章建築的定性,指的都是未徵得相關部門的同意,取得相關部門建設許可證書而私自搭建的建築。

時間節點

對於違章建築的定性,一般依據的法律為《土地管理法》和《城鄉規劃法》,其中,《土地管理法》於1986年開始實施,《城鄉規劃法》於2008年開始實施,按照“法不溯既往”的原則,如果以《土地管理法》定性,那麼1986年之前修建的是合法建築,1986年之後續建的是違章建築;以《城鄉規劃法》定性,2008年之前修建的是合法建築,2008年之後修建的是違章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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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策分析


在以前,農村建房的規定是沒有那麼多的,可以這麼說,在過去,只要農民手中有錢,農民就可以在村裡隨處建房。然而,現在呢?不管農民手中有沒有錢,在農民建房子的時候,都要去村裡申請宅基地使用權的。那麼,如何定義農村違章建築?

第一:明確規定不準建房的地區

在某些已經被劃入拆遷範圍或規劃內的農村裡,當地政府是明確規定了該農村地區的農民不得再進行建築房子。當這一規定下來後,對於農民所有的建築,都可以視為違章建築,哪怕是農民擅自修建的旱廁與豬圈等。

第二:沒有批文的建築

農村耕地現在是越來越少了,為了守住農村耕地紅線,因此,農民在建築房子或廠房時,是要經過層層審批後方能動工。對於沒有批文的農村建築,現在一律都可以視為違章建築,這樣的建築,是會被規劃局裡的人進行強拆的。

第二:永久基本農田上的建築

今年初有關部門就頒佈了對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的通知,通知下發後,是禁止個人或組織單位時永久基本農田“非農化”。農民在永久基本農田上蓋建築,使永久基本農田“非農化”了,因此,在永久基本農田上的建築全都屬於違章建築。

第四:超出當地規定的面積建築

例如,對於平原地區的農村而言,農民的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160平米,但是,農民在申請宅基地時的面積假如為100平米,但在實際的建設中,農民擅自擴大了宅基地面積,已經遠遠超過了160平米後,那麼,超出的面積就是屬於違章建築。


週記微農


如何定義農村違章建築?

浙江省在2013年起就開始‘’三改一拆‘’行動,即舊住宅區、舊廠區、城中村改造和拆除違法建築。在違法建築的處置過程中,黨員幹部帶頭自查上報,先行拆除,後在全村全面展開行動,對違法建築進行了拆除。


哪些屬於違法建築呢?

租用和侵佔集體土地建造的房屋是違法建築。

在合法用地上未經審批建造的房屋是違法建築。

農民超出‘’一戶一宅‘’建造的住房是違法建築。

城鎮居民買農村舊屋翻建的住房是違法建築。

改變原用途的農業設施用房是違法建築。


對於違法建築是依照政策分類處置的,有依法拆除的、有依法沒收的、有補交罰款的、有暫緩拆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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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農觀察匯


如何定意農村的違章建築

每個地方,每個村的建設都有規劃,特別近幾年新農村建設,有新時代新農村的規劃,但個別人,大家族,有勢力的人,不顧村容村帽,不管村路寬廣和整齊。

個別人為了自己的私利,為擴大自己的宅其地,和院,強行霸佔村路,使寬廣的村路變成羊腸小道,有些農村村路,全部霸佔為自家的庭院,使部分農村,良秀不齊,非常難看。純屬於農村違章建築。應依法拆除,以法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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